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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研究普查项目(应急管理系统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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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106070000159506 发布时间:2021-06-07 文档页数:74页 所需下载券:10
云和县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研究普查项目(应急管理系统部分)

采 购 需 求

一、项目概况

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提高自然灾害防止能力进行专题部署,提出了自然灾害防治建设九项重点工程,将“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位列九项重点工程之首,组织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是一项全新的普查工作,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开展普查,摸清全国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国和各地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根据《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国灾险普办发﹝2020﹞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36号)和《浙江省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浙灾险普办﹝2020﹞1号)等要求,云和县于2021年开展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研究普查工作。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本次采购的内容是云和县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研究普查项目(应急管理系统部分)实施的工作任务:在云和县行政区划范围内,完成自然灾害承灾体调查(公共服务设施),历史灾害调查,综合减灾资源调查与评估,危险化学品矿山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并负责云和县普查数据成果汇集上报,形成云和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主要任务包括:

(1)行政区划更新、特殊行政区划调整。根据省普查办的工作和时间要求,根据云和县的实际情况,完成本行政范围内区划代码、区划边界的调整,以及本区三级行政驻地的确认工作,开展云和县行政区划更新和特殊行政区划申报等工作。

(2)清查工作。开展应急管理系统清查对象的清查工作,同时协助云和县应急管理局协调市里各参与部门组织调查对象的清查,汇总云和县内调查对象清查成果,完成数据的系统录入,并审核上报至上级应急管理部门。

(3)公共服务设施承灾体调查。对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与环境等承灾体的灾害属性信息、空间信息开展调查。

(4)历史灾害调查。全面调查、整理、汇总年度自然灾害、历史一般自然灾害,建立要素完整、内容详实、数据规范的长时间序列历史灾害数据集。

(5)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以云和县行政区划为基本调查单元,全面调查政府、社会力量和企业、基层在减灾备灾、应急救援过程中各种资源或能力的现状水平。

(6)重点隐患排查与评估。开展自然灾害次生危化品、非煤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重点隐患调查,形成云和县自然灾害次生危化品、非煤矿山事故重点隐患调查评估区划。

(7)通过实施普查,按照省级统一组织实施综合风险评估和区划的要求,按将数据成果录入到国家、省提供的软件系统,并根据省级统一部署建设县级重点区域灾害风险图、综合风险区划图、综合防治区划图和综合防治对策报告成果库,为评估和区划工作提供普查数据成果。

三、成果提交要求

所有普查成果录入上级应急管理部门统一开发的普查系统,并按照上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求的形式提交普查成果,包括相关数据、图件和文字报告。并按照国家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管理部关于普查数据成果质量审核的标准,提供普查各个阶段质量核查的过程性文件和质量审核总结性报告。

四、人员要求

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情况组建一个项目小组负责本项目的具体实施,其中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本普查项目的实施工作;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本普查项目质量管理工作;团队其他小组成员配合及完成工作。未经采购单位同意,项目小组人员不允许调整。

五、服务期限

2021年9月底前完成全部数据调查任务,并在调查完成后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在2022年3月前完成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2022年6月前完成工作总结。考虑到本项目系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具体工作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工作内容及相应节点进度最终以国家普查办要求的工作内容和节点完成时间为准进行适当调整。

 

六、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15日支付合同金额的30%;2021年9月份完成全面调查工作将普查数据上报市应急管理局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所有工作完成及验收合格,并提交成果后15天内支付剩余结算款。如国家规定完成时间有调整,付款以完成对应的阶段性工作为准。

七、 其他

1、本项目所涉及的安装数量,招标时确认数量不一定准确时,按其中标单价和实际工程量结算。税收、人工费、安装费等一切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都需包含在报价中。

2、本项目的中标人未注册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暂缓发布中标通知书,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自行承担。

3、有关“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注册事宜可向采购代理机构咨询,联系人:李琳,联系电话:0578-236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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