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一览表
说明:
1、供应商应对投标内容所涉及的专利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保护甲方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一切由于文字、商标、技术和软件专利授权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和赔偿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同时,具有产品专利的供应商应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与其自有产品专利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能就其产品的专利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被侵权问题而提出异议。
2、供应商应注意下列内容:
招标文件中带“★”的条款为本次采购的实质性的商务、技术或服务要求,供应商须满足或响应,若无法完全满足,将会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3、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内容如与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条款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
4、供应商应承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和资质文件真实,如出现虚假应标情况,供应商除了应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外,还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来确定赔偿金额。
5、本次服务采购最高限价为A分标:55.00万元;B分标:30.00万元;C分标:35.00万元;D分标:20万元。
6、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A分标:55.00万元
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1 |
南宁市水利局2021宣传推广(河长制传媒宣传)服务A标 |
1项 |
项目背景 一、结合当前水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和新目标,围绕全面宣传乡村振兴农村工程、防汛抗旱、河长制湖长制等南宁市水利方面工作,拟通过购买服务方式采购一家供应商分别在南宁广播电视台电视频道及综合广播做出以下宣传策划,宣传时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
二、电视类宣传要求: (一)围绕南宁市水利局2021年宣传工作重点,策划相关报道。 (二)在南宁广播电视台电视频道重点栏目开设重点专题报道。全年不少于2条。每条要求时长不少于2分钟。 (三)在南宁广播电视台电视频道相关水利宣传报道,全年总数量不少于10条。每条要求时长不少于2分钟。
三、广播宣传策划方式 (一)重点宣传:围绕南宁市水利局2021年宣传工作重点,策划相关报道。 (二)宣传形式: (1)南宁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每周四7:30—8:00间开设开设专栏。全年不少于45期。 (2)制作公益广告并在南宁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播出,每次30秒左右,全年共1080次。
四、南宁市水利局、南宁河长公众微信号代运营服务 (一)代运营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 (二)代运营内容:南宁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每天定时推送南宁市水利局、南宁河长微信公众号内容,内容由南宁市水利局提供,也可由南宁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通过经南宁市水利局首肯的各相关平台进行收集,并负责编辑文稿制作版面,经南宁市水利局审核后推送。
五、开展2次主题活动 根据南宁市水利局的工作要求开展中国水周“节水护水 你我同行”主题活动、庆祝建党百年党建活动共2次线上线下宣传活动。 |
★商务要求表 |
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 日内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 三、服务地点:南宁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 1 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2、处理问题响应时间:质量保质期内,由中标人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 24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五、其他要求: 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必须含服务的价格,需包含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保险费、服装费、社会节假日奖金及加班费用; (2)必要的保险费用、各项税金、参与投标的费用及实施服务所需的各项费用。 2、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给第三方。擅自将服务合同转包或部分分包给第三者,将终止合同,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自合同签订后宣传服务完成一半以上,在2021年11月底前由采购单位一次性转账支付项目全部合同款项。 4、项目合同格式无法详尽约定采购单位及中标供应商权利与义务的,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内容不得违背原采购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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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本项目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强制性标准、规范等要求: 无 。 (列明相应的标准和规范名称及文号或编号,若无则写“无”) |
B分标:30万元
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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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宁市水利局2021宣传推广(河长制传媒宣传)服务B标 |
1项 |
围绕南宁市水利系统深入落实新时期治水思路,积极践行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加强水利工作宣传推广力度,要求投标人全面、深入总结、宣传推广首府水利工作的亮点与成绩。 ★一、宣传推广形式 (一)在《广西日报》上宣传推广 1.策划专版(策划专版全年2个) 2.南宁区域版策划专题(全年不少于10篇) (二)新媒体宣传推广 1.APP客户端、网站图文信息推送(全年不少于30条)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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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要求表 |
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 日内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 三、服务地点:南宁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 1 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2、处理问题响应时间:质量保质期内,由中标人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 24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五、其他要求: 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必须含服务的价格,需包含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保险费、服装费、社会节假日奖金及加班费用; (2)必要的保险费用、各项税金、参与投标的费用及实施服务所需的各项费用。 2、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给第三方。擅自将服务合同转包或部分分包给第三者,将终止合同,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自合同签订后宣传服务完成一半以上,在2021年11月底前由采购单位一次性转账支付项目全部合同款项。 4、项目合同格式无法详尽约定采购单位及中标供应商权利与义务的,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内容不得违背原采购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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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本项目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强制性标准、规范等要求: 无 。 (列明相应的标准和规范名称及文号或编号,若无则写“无”) |
C分标:35.00万元
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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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宁市水利局2021宣传推广(河长制传媒宣传)服务C标 |
1项 |
为全面展示南宁市2021年的水利工作成果,全面向市民普及“河长制”相关知识,有效引导社会舆论,努力形成全社会了解水利、理解水利、重视水利、支持水利的良好氛围,通过全方位深层次的宣传报道不断展示水利工作良好态势,定制2021年南宁市水利局在《南宁日报》的宣传方案,开展立体化、深层次、多角度的宣传推广。 一、宣传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2年3月31日 二、宣传形式和内容 1.全年重点工作宣传 围绕水利局全年工作重点,重点宣传南宁市水利局坚持不懈、全力以赴抓水资源工作、河长制工作亮点、水利行业强监管、乡村振兴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灌区节水改造等项目建设、乡村振兴水库移民美丽家园建设、各项水利工程建设等一系列工作的新成效、新举措、新经验,报道全市水利工作特别是水环境治理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挖掘和宣传水利局在落实工作时取得的经验、成绩,全面提升单位形象。 2.全年亮点展示专版 以图文专版的方式展示水利局一年来的工作亮点;一年实际工作开展当中的取得的各项成绩。可通过各单位负责人谈话、各科室介绍先进经验及做法等形式进行宣传推广。 3.其他有关水利局有推广价值的动态稿件也可根据具体情况考虑优先报道刊发。 三、宣传推广要求 稿件、图片要求聘请南宁日报骨干人员组稿,由报道单位组织部门提供协助。也可由通讯员自行提供。 四、具体回报 图文整版4期,系列宣传12篇(1200字/篇,配图),动态消息15篇(800字/篇)。新媒体宣传推广发布量50篇。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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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要求表 |
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 日内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 三、服务地点:南宁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 1 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2、处理问题响应时间:质量保质期内,由中标人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 24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五、其他要求: 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必须含服务的价格,需包含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保险费、服装费、社会节假日奖金及加班费用; (2)必要的保险费用、各项税金、参与投标的费用及实施服务所需的各项费用。 2、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给第三方。擅自将服务合同转包或部分分包给第三者,将终止合同,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自合同签订后宣传服务完成一半以上,在2021年11月底前由采购单位一次性转账支付项目全部合同款项。 4、项目合同格式无法详尽约定采购单位及中标供应商权利与义务的,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内容不得违背原采购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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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本项目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强制性标准、规范等要求: 无 。 (列明相应的标准和规范名称及文号或编号,若无则写“无”) |
D分标:20万元
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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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宁市水利局2021宣传推广(河长制传媒宣传)服务D标 |
1项 |
为生动记录南宁市在水利改革发展中所做的工作成就,加强水利工作对外宣传推广,进一步推动南市水利事业的全面发展,在建党百年之际,定制南宁市水利局关于《水润邕城》摄影采风活动及相关宣传推广方案,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 一、宣传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1年12月31日(根据具体情况定) 二、宣传形式和内容 (一)《水润邕城》摄影采风及优秀作品评选活动 1.活动内容 到水利工程较好的两个点(乡村)进行采风;在广西图书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举办《水润邕城》摄影展(包含承办及协办单位征集作品);《水润邕城》摄影作品征集及评选活动。 2.宣传成果 在广西图书馆(南宁市图书馆或其他公众场所)举办《水润邕城》摄影展一周,展出作品150幅;在若干新闻媒体策划报道8篇以上,发布宣传媒体若干;制作《水润邕城》2-3分钟视频纪录片。 (二) 《水润邕城》媒体深度采访宣传推广 1、 宣传内容: 围绕市水利局2021年宣传工作重点,策划相关报道:农村饮水安全、饮水保障工程宣传推广;全面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宣传推广;推进库区移民安置工作宣传推广;党建工作成效宣传推广。 2、 宣传推广成果 策划报道5篇以上,发布宣传媒体若干。 三、宣传要求 稿件、图片、视频要求投标人派1名专职人员组稿,由报道单位组织部门提供协助。也可由通讯员自行提供。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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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要求表 |
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 日内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三、服务地点:南宁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 1 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2、处理问题响应时间:质量保质期内,由中标人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 24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五、其他要求: 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必须含服务的价格,需包含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保险费、服装费、社会节假日奖金及加班费用; (2)必要的保险费用、各项税金、参与投标的费用及实施服务所需的各项费用。 2、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给第三方。擅自将服务合同转包或部分分包给第三者,将终止合同,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自合同签订后宣传服务完成一半以上,在2021年11月底前由采购单位一次性转账支付项目全部合同款项。 4、项目合同格式无法详尽约定采购单位及中标供应商权利与义务的,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内容不得违背原采购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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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本项目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强制性标准、规范等要求: 无 。 (列明相应的标准和规范名称及文号或编号,若无则写“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