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技术规范和要求
一、 项目名称
金华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管理的建设局公租房资产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单位选定项目。
二、 项目范围
本项目需要办理登记的房产总数为2835套。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以采购人的要求为准):东景小区、桃园小区(老、新)、婺星小区、鸿欣苑等小区以及一些老旧房屋和其他需要办理的房产。
三、 项目需求
3.1项目概况
金华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管理的建设局公租房资产的不动产登记,是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历史遗留问题的理顺和解决,主要有以下情况:
(1)资产系统登记房屋的面积与产权登记的面积不一致;
(2)资产系统登记房屋坐落与产权登记坐落、实际坐落不一致;
(3)部分房产只有房产证而无土地证或未办理土地证;
(4)部分房产权利人不一致;
(5)部分已售给个人的房产存在重复登记房产证或漏登记;
(6)房屋已售个人,但未办理土地登记或为进行分割登记,致使证实不符;
(7)其他一些原房管局、建设局等机构改革遗留涉及的房产问题;
3.2 服务内容
1、先进行理顺权属关系、权属面积、坐落、用途等信息,然后对相关数据进行更正,使其与产权信息保持一致,最后完成原按幢登记房屋分割、土地分割登记、房地两证合并以及其他不涉及房屋所有权属转移的不动产登记代办事项。
★2、本项目中有一些房产需要先进行面积测绘的工作,受托人必须在2021年8月底前摸清此类房产的总数,并以书面报告的形式交给委托人。
3、待委托人报相关部门批准后,若测绘总费用在30万元以下的,则由受托人实施测绘,若测绘总费用在30万元及以上的,则测绘工作由委托人另行招标,受托人需配合测绘中标人做好相关工作。
3.3 服务成果
不动产登记证书及代办过程中产生的与之密切相关的一切资料,由受托人进行归档移交。
3.4时间要求
于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工作并按要求提交成果。
3.5质量要求
1、进度要求: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30%;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50 %;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量。(注:其中一些房产问题,受托人书面汇报后,经委托方协调确实无法解决的除外。)
2、服务项目最终通过委托方审查,并协助委托方进行上报通过。
★四、付款方式
1、计费原则:按中标的服务费单价和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代理费用(测绘费用不包含在本次的投标总价中)。
即: 代理费= 服务费单价*实际完成工程量;
测绘费=测绘费单价*实际测绘工程量。
2、 提交相关资料和证书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分批结算:
(1)2021年10月31日前,按经委托方审查通过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支付金额最高不大于20万元(超额部分结转下一年度结算);
(2)2022年10月31日前,按经委托方审查通过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支付金额最高不大于30万元(超额部分结转下一年度结算);
(3)2023年10月31日前,提交所有项目资料后,经委托方审查通过,按实际全部完成的数量结算余款。
3、结算时中标人须提供正式的税务发票并凭税务发票付款。
五、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金额的5%计收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以转账或保函的形式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后退还。
六、保密及其他要求
本项目所形成的项目成果归委托人所有。未经委托人授权,中标人无权将相关信息发送给任何第三方。中标人应遵守相关保密规定,为委托人保密,并签订保密协议。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留存,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