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仅供参考,具体以磋商文件为准)
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完成现场勘察报告送审稿后10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50%;评价报告经省主管部门评审通过后10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剩余50%。
|
2
|
服务地点
|
双凤经开区
|
3
|
服务期限
|
2年
|
4
|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二、项目概况
根据《合肥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合政秘〔2019〕48号)、《合肥市发改委资规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合发改投资〔2020〕328号)、《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安徽省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91号)和《关于加强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中震防函〔2020〕2号)等文件规定,须对位于地震易发区的开发区、产业园区等功能区或其他特定区域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估,现对长丰县双凤经开区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估编制定点招标确定1家服务单位,服务期2年,开发区总体规划面积约50 km2,本次评估面积约20 km2。
三、服务需求
(一)服务范围
依据国家法律及相关规范、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完成双凤经开区成熟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估工作。
(二)服务要求
根据《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大纲(试行)》、《安徽省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办法(暂行)》文件中的相关技术要求,编制《双凤经济开发区区域地震安全评价报告》,包括园区内主要断层活动性鉴定、地震危险性评价、地震动参数评价和地震地质灾害初步评价。
中标人应当在开展工作前应该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按实施方案开展工作。其基本工作内容应包括:
(1) 区域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评价
(2) 近场区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评价
(3) 目标区主要断层勘查和活动性鉴定
(4) 地震工程地质条件勘测
(5) 地震动预测方程确定
(6) 概率地震危险性分析
(7) 场地地震动参数确定
(8) 地震地质灾害评价
(9) 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数据库和技术服务系统
完成的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及技术服务系统成果必须省地震主管部门组织的审查、验收,评审通过后方可提交使用。并完成后续的提交资料、项目备案等工作。
(三)服务质量标准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暂行)》(中震防发[2017]10号)、《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 (2019年修正本)、《安徽省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办法(暂行)》、《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大纲(试行)》(中震防函〔2019〕 21号)。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单价,费用包含采购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审费、工本费等)。结算价不超过本项目预算价220万元。
五、其他要求
(一)未经过采购人许可,项目投入人员不得擅自更换,工作期间,要求在24小时内响应采购人提出的疑问并及时提交解释说明。
(二)报告技术审查阶段,成交供应商要按照专家技术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报告,并确保报告通过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