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技术和服务要求
品目号1 DN50以下水表
1、水表计量等级的流量参数要求如下:
序号 |
公称 口径 |
常用流量Q3(m³/h) |
分界流量/最小流量(Q2/Q1) |
常用流量/最小流量(Q3/Q1) |
最小读数 Min m³ |
最大读数 Max m³ |
综合单价 最高限价 (元/台) |
|
带安全 格林 |
不带安全格林 |
|||||||
1 |
DN15 |
≥2.5 |
≤1.6 |
≥125 |
0.0001 |
99999 |
54.00 |
49.33 |
2 |
DN20 |
≥4.0 |
≤1.6 |
≥125 |
0.0001 |
99999 |
61.67 |
55.33 |
3 |
DN25 |
≥6.3 |
≤1.6 |
≥125 |
0.0001 |
99999 |
96.00 |
84.00 |
4 |
DN40 |
≥16 |
≤1.6 |
≥125 |
0.001 |
99999 |
188.00 |
170.00 |
2、整体要求:
1)主要技术参数:水表质量符合GB/T778.1-2009级要求,水表厂家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2)使用条件:水温≤30℃;水压≤1.6Mpa
3)最大允许误差:
a、在从包括最小流量在内到不包括分界流量的低区中(Q1≤Q<Q2)的最大允许误差为±5%;
b、在从包括分界流量在内到包括过载流量的高区中(Q2≤Q<Q4)的最大允许误差为±2%。
4)主要材料、工艺及要求:
a.水表罩子、连接螺母、管接头的材料采用ZHPb59-1黄铜材料。其黄铜的各种含量以及重量、尺寸等必须符合GB/T 1176-2013和 GB/T 9439-2010等国家有关标准,其中黄铜含量必须在59%(含59%)以上。表壳、罩子、玻璃、接管等耐压零件,强度符合国家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266—2008。表壳材料为球墨铸铁,材质应符合国家GB/T 778.1-2007内要求.
b.机芯采用优质耐磨塑料材料制造。
c.转动轴采用不锈钢或玛瑙;
d.表壳内外表面塑料喷涂;有较强的抗腐蚀性能;不允许有气泡或漆块堆积。禁止使用小表壳水表。
5)各口径水表必须外观良好,字轮显示计数值好,量程大,保证液封数字部分永久清晰,精度高,性能曲线稳定,计量和流量性能达到或优于GB/T778-2007 2级标准。
6)水表其它要求:
①表内有《采购人水司》字样;具体字样要求与采购人商定后进行。
②铜罩打序列号;序列号编排要求与采购人商定后进行。
③旋翼式、半液封、翻字式记录器;
④外壳材料为球墨铸铁,表罩为铜罩,表身标进出水口,材质为铜头;禁止使用小表壳水表。
7)投标人所供应的水表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的出厂原装合格,符合采购人的采购要求。
★8)招标水表:B级半液封旋翼式冷水表,Lxs-DN15、DN20、DN25、DN40。
9)提供的立式、卧式及单双向计量的水表价格应一样。
3、投标样品: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交样品:
①DN15、DN20水表各1个及DN15全套机芯1个,产品样本应包含有结构介绍、外形尺寸、产品合格证等内容,无提供样品视为无效投标;
②投标文件提供的货物技术参数及样品资料必须与样品实物相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样品在开标前由投标人自行保管,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0分钟由福建莆田良友咨询有限公司统一接收。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不需要在样品上注明单位,在截标后代理公司和采购单位统一对各投标人样品进行编号,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在截标前应自行保管并注意各自样品完整性,在样品提交代理公司后将由代理与采购单位统一保管,便于专家独立评审。
3)中标人的样品不予退回,中标人的样品将作为验收时的依据之一。落标方的样品必须在知道或应该知道评标结果后当日前来办理退回手续,否则将视为落标方丢弃样品,招标代理人不负保管责任。
品目号2 DN50及以上水表
1、水表计量等级的流量参数要求如下(符合国家标准GB/T 778.1-2007):
序号 |
公称 口径 |
常用流量 Q3(m³/h) |
常用流量/ 最小流量Q3/Q1 |
分界流量/最小流量Q2/Q1 |
最小读数 Min m3 |
最大读数 Max m3 |
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元) |
1 |
DN50 |
≥25 |
≥160 |
≤1.6 |
0.0005 |
999999 |
883.33 |
2 |
DN80 |
≥63 |
≥160 |
≤1.6 |
0.0005 |
999999 |
1037.00 |
3 |
DN100 |
≥100 |
≥160 |
≤1.6 |
0.0005 |
999999 |
1174.33 |
4 |
DN150 |
≥250 |
≥160 |
≤1.6 |
0.005 |
9999999 |
2019.00 |
5 |
DN200 |
≥400 |
≥160 |
≤1.6 |
0.005 |
9999999 |
4063.33 |
2、水表的性能稳定,计量准确,始动流量小,使用寿命长。始动流量要求:
公称口径 |
WSD始动流量(m3/h) |
WPD始动流量(m3/h) |
DN50 |
≤0.05 |
≤0.15 |
DN80 |
≤0.1 |
≤0.25 |
DN100 |
≤0.11 |
≤0.25 |
DN150 |
≤0.25 |
≤1.0 |
DN200 |
≤0.7 |
≤1.5 |
3、使用条件:水温≤30℃;水压≤1.0Mpa
4、最大允许误差:
a、在从包括最小流量在内到不包括分界流量的低区中(Q1≤Q<Q2)的最大允许误差为±5%;
b、在从包括分界流量在内到包括过载流量的高区中(Q2≤Q<Q4)的最大允许误差为±2%。
5、主要材料、工艺及要求:
a. 水表罩子、连接螺母、管接头的材料采用ZHPb59-1黄铜材料。其黄铜的各种含量以及重量、尺寸等必须符合GB/T 1176-2013和 GB/T 9439-2010等国家有关标准,其中黄铜含量必须在59%(含59%)以上。表壳、罩子、玻璃、接管等耐压零件,强度符合国家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266—2008。表壳材料为球墨铸铁,材质应符合国家GB/T 778.1-2007内要求.
b.法兰连接符合GB/T 17241.6-2008要求。
c.机芯采用优质耐磨塑料材料制造;必须提供水表转动机构包括叶轮、齿轮、滤网、轴承等塑料原材料的各种含量和塑料原材料生产厂家(国家、地区)。
d.转动轴采用不锈钢或玛瑙;
e.表壳内外表面塑料喷涂;有较强的抗腐蚀性能;不允许有气泡或漆块堆积。
6、各口径水表必须外观良好,字轮显示计数值好,量程大,保证液封数字部分永久清晰,精度高,性能曲线稳定,计量和流量性能达到或优于GB/T778.1-2007 2级标准。
7、招标水表为螺翼式冷水表不分垂直和水平(价格一致),具体供货需求根据采购方的要求。
8、投标样品: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交样品:
①DN50水表1个(可现场拆卸),产品样本应包含有技术参数、结构介绍、外形尺寸等内容;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及出厂试验报告样本;提供主要零部件的材质报告等。无提供样品视为无效投标。
②投标文件提供的货物技术参数及样品资料必须与样品实物相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样品在开标前由投标人自行保管,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0分钟由福建莆田良友咨询有限公司统一接收。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不需要在样品上注明单位,在截标后代理公司和采购单位统一对各投标人样品进行编号,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在截标前应自行保管并注意各自样品完整性,在样品提交代理公司后将由代理与采购单位统一保管,便于专家独立评审。
3)中标人的样品不予退回,中标人的样品将作为验收时的依据之一。落标方的样品必须在知道或应该知道评标结果后当日前来办理退回手续,否则将视为落标方丢弃样品,招标代理人不负保管责任。
二、商务条件
(一)供货范围:莆田市湄洲湾自来水有限公司
莆田市水务集团涵江自来水有限公司
莆田壶山自来水有限公司
(二)采购总金额:约150万元(莆田市湄洲湾自来水有限公司年度大约测算金额80万元,莆田市水务集团涵江自来水有限公司年度大约测算金额10万元,莆田壶山自来水有限公司年度大约测算金额60万元,实际金额以合同签订供货结果为准)。
(三)供货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四)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需求分期分批进货,接到采购人要求供货的传真或电话,收到通知供货的数量、时间、送货地点,供货人应于7天内发货至指定地点。
(五)交货地点:按采购人指定数量根据采购人工程的施工要求现场沿线散货或采购人指定管道存放地点,分批交货。
(六)与本批招标项目的相关要求
1、本批招标应按合同包投标,投标人可以对一个或全部合同进行投标,但不得将合同包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拆分投标或漏项投标,拆分投标或漏项投标无效。投标人必须列明所投项目的每一单项的单价。
2、投标单价应为货物、服务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及售后服务等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货物制造、包装、运输、采购保管、意外险费用、产品检验检测、装卸、验收(配合验收)、税金、售后服务、服务费和维修所需特殊专用的工具、备件及清单、说明书、其他相关技术资料等所有费用。
3、投标人提供的产品的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
4、投标货物必须符合生产国、制造商、原品牌设备、原厂原包装的要求,技术指标应符合产品制造商公布的标准和我国国内相关标准。所有设备均须标明功能、使用说明、所含附件及其用途。
(七)售后服务要求
1、在招标货物详细要求中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所有货物均要求在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贰年质保期;质保期内中标人必须保证对所有设备非人为破坏而损坏的零件免费包换和保养。
2、中标人须按采购人的要求在水表上刻上钢印号。钢印号为该水表的唯一编号,不得重复;钢印号按照“年-月-序列号”进行编号。
3、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免费提供所有货物的送货服务。
4、验收不合格的货物,采购人可以要求中标人无条件免费更换或退货,并赔偿由此造成用户的损失。
5、中标人应随机免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如维护手册、操作手册、硬件技术资料等,中标人应为买方的使用人员进行有关货物的维护、操作、保养等方面培训,直至能熟练独立操作。
(八)履约保证金、预付款及质量保证金
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须分别向莆田市湄洲湾自来水有限公司按照年度测算金额80万元的5%缴纳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向莆田市水务集团涵江自来水有限公司按照年度测算金额10万元的5%缴纳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向莆田壶山自来水有限公司按照年度测算金额60万元的5%缴纳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不按规定时限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没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以现金汇入或对公转帐方式转入采购人指定帐户。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内最后一批供货结束后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过后无质量问题时无利息退还。
2、预付款:采购人不接受需要支付预付款的投标报价。
(九)验收条件
1、中标人送至施工现场的任一批次货物都必须按国家最新适用的《计量检定规程规定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验收时中标人代表必须在场,采购人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所供货物的规格和产品标准及我国相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验收。
3、配置、技术参数、性能、外观、制造及工艺要求应符合招标采购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采购人在验收时如发现不符合招标采购要求的或产品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换货或退货。
4、货物应按厂家产品验收标准、招标文件中产品配置、技术参数、材质、功能要求和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各项指标符合验收标准要求。
5、投标人必须为使用单位维修提供足够的技术资料和技术保障。提供产品的有关证明,如产地、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产品检测报告、疾控中心检测报告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等。
(十)付款条件
货物经验收合格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付货款的100%。
(十一)违约责任
中标人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违约,其履约及质量保证金将被没收,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1)所提供的货物、配件与投标文件的承诺不相符;
(2)不能按期交货并造成合同工期延误,若中标人延误超过15天交货,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当批次全部货款;
(3)违反所承诺的生产厂家、货物报价和质量、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与性能、售后服务等行为;
(4)违反双方签署合同书的其他主要条款。
(十)专利说明
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合同的投标人应保证福建莆田良友咨询有限公司和采购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获得合同的的投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并赔偿福建莆田良友咨询有限公司和采购人的损失。
2、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单位或人员提供招标文件及所附的有关资料,如违反,必须赔偿福建莆田良友咨询有限公司和采购人的所有损失,且福建莆田良友咨询有限公司和采购人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