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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省级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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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106280000163192 发布时间:2021-06-28 文档页数:58页 所需下载券:10
2021年度省级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技术服务要求

一标段:

(一)2021年度长白山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绩效评价招标需求

一、项目概况:2017-2020年,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实施了长白山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该项目为国家第二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6个试点项目之一,计划实施项目92个,总投资84亿元。2020年,该项目获得了财政部中期绩效评估良好等次。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的通知》(财办资环﹝2020﹞15 号 ),三部门将适时开展综合评估,强化跟踪问效。为做好国家综合评估前期准备工作,全面总结试点产生的成效,拟组织开展2021年度长白山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绩效评价工作。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末,吉林省长白山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共到位资金70.17亿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20亿元,省级专项资金30.7亿元(其中,2017年10亿元,2018年15.7亿元,2019年5亿元),县市配套资金14.5亿元,其他资金4.97亿元(含统筹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

三、项目覆盖范围: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吉林市、磐石市、桦甸市、蛟河市、延边州(敦化市、安图县)、柳河县、辉南县、梅河口市、白山市江源区、临江市、靖宇县、长白县等14个试点市县。

四、评价要求:1.科学设立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现场评价需覆盖全部资金和市县。3.需重点关注各试点市县国省资金执行率、地方资金到位率、项目完成率以及项目产生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4.通过评价了解项目产生的试点示范效应、成功经验及组织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等。

 

(二)关于2021年度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农村发展部分)绩效评价招标需求

一、项目概况:2019年,围绕支持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省政府批准,设立了吉林省乡村振兴专项资金。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2020年,根据预算安排,省级财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农村发展部分)为85,0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奖补、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任务。

三、项目覆盖范围:资金覆盖全省9个市(州)和42个县(市、区)。

四、评价要求:投标人要根据资金使用方向分别设定相应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应满足项目评价需求,评价指标全面、细化、量化、指标可衡量。对9个市(州)各选择1个县(市、区)(9个),2个扩权强县中选择1个县(1个),以及长白山管委会(1个),共11个单位。每个单位评价资金额不低于100%,现场评价项目需覆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奖补、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通过评价,深入了解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农村发展部分)在农村社会公益事业民主议事机制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厕所革命、美丽乡村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的实际效果和预期目标实现程度,全面评估资金支出效应和综合效果,深入分析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加强政策研究,为下一步优化调整完善专项资金政策、支出结构等提供依据。
二标段:

(一)省科技文化中心综合馆(含省博物馆、省科技馆、省光学馆)经费绩效评价招标需求

一、项目概况。省科技文化中心综合馆包括三个驻馆单位,分别是省光学馆(一级预算部门)、省科技馆(省科协下属二级单位)和省博物院(省文旅厅下属二级单位),物业等公共运行由省科技文化中心有限公司负责。省财政核拨经费主要用于支持省博物馆、省科技馆、省光学馆对公众开放,发挥宣传科普、展示教育等职能作用。

二、资金使用情况。2012—2020年,省财政累计投入各项资金10.44亿元(含中央补助),其中:省光学馆2.01亿元、省科技馆3.57亿元、省博物院4.86亿元。主要包括:人员开支、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2.42亿元;综合馆公共运营经费3.51亿元;展项更新、文物征集、展示活动等其他项目经费4.51亿元(详见附表)。

三、评价要求。此次检查结果将为省财政完善资金管理和调整优化支持政策提供依据,投标人要根据资金使用方向分别设定相应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应满足资金使用效果评价需求,评价指标全面细化、量化,指标可衡量。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核实和评价时,应重点关注财政资金使用的计划性、合规性、合理性、有效性,以及是否存在损失浪费等问题,必要时应视情况开展实地检查。

 

(二)2020年社会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绩效评价招标需求

项目概况:为加大对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力度,2020年7月23日,省民政厅印发了《2020年省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购买服务领域、资助额度、申报条件及程序、项目管理等相关事项,并通过多种媒介及时向社会公布实施方案内容,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项目经过自主申报、资格初审、专家评审、厅党组会议审定、公示公开等程序,按照择优原则确定了21家社会组织、1家会计师事务所承接服务项目。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省民政厅利用省财政安排的400万元资金,面向全省社会组织和在长春市城区有固定办公场所的会计师事务所购买了扶老助困、儿童成长、扶贫助残、社会组织孵化、社会服务项目督导评估、社会服务审计等6个领域、22个服务项目,所有项目均按要求执行完成。

项目覆盖范围:覆盖扶老助困、儿童成长、扶贫助残、社会孵化、社会服务项目督导评估等多项民生领域;涉及长春、吉林、四平、白山、白城、延边等多个地区。

评价要求:指标体系应满足项目评价需求,评价指标全面、细化、量化,指标可衡量,进行全面评价。对资金拨付、发放情况,购买服务行为的经济性、规范性、效率性、公平性开展评价。要能够客观评价服务提供状况和服务对象、相关群体以及购买主体等方面满意情况,突出社会组织服务能力提升,以点带面示范作用和社会效益指标。通过评价,进一步提升政府购买服务质量,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


三标段:

(一)2020年度民办高校发展扶持资金绩效评价招标需求

一、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高等教育强省的意见》(吉发〔2013〕10号)和《吉林省省级民办高校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吉财教〔2020〕518号)文件精神,设立“民办高校发展扶持资金”,促进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发展。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2019年和2020年,省财政安排民办高校发展扶持资金预算共计7000万元,其中2019年和2020年分别为35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学科、实验室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开展改革试点、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三、项目覆盖范围:16所省属民办高校。

四、评价要求:此次检查结果将为下一步资金分配和优化调整扶持内容提供依据,投标人要根据资金使用方向分别设定相应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应满足项目评价要求,评价指标全面、细化、量化,指标可衡量。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核实和评价时,应重点关注非营利性民办高校改革试点的建设内容和效果,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落实情况,必要时应视情况开展实地检查。

 

(二)2021年度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招标需求

一、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稳外贸稳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20〕10号)、《关于促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9〕31号)等文件要求,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有效推动全省外经贸持续健康发展,省财政设立了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2019年,省财政共下达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9600万元,重点支持了促进外贸稳定发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以及口岸扩能提升等领域。2020年,省财政共下达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7598.79万元,重点支持了通关便利化、金融融资平台、对外经贸企业贷款贴息补助、边境贸易发展、应对贸易摩擦、出口信用保险等领域。

三、项目覆盖范围:2019年覆盖34个市(县),主要集中于长春市和珲春市。2020年覆盖25个市(县),主要集中于长春市、吉林市、辽源市。

四、评价要求:投标人要根据资金使用方向分别设定相应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应满足项目评价需求,评价指标全面、细化、量化,指标可衡量,两个预算年度,每年要按照不低于50%的地区、项目、资金总额标准选取评价点,对每个获得的专项资金的市县至少评价一次,要做到全覆盖。特别要关注通关便利化、金融融资平台、对外经贸企业贷款贴息补助、边境贸易发展、应对贸易摩擦、出口信用保险等项目资金是否拨付到位及使用效益,为完善资金管理制度、优化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四标段:

(一)2019-2020年度增加一汽吉旅智行科技公司注册资本金项目绩效评价招标需求

一、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改革发展的意见》的精神,中国第一汽车集团(以下简称“一汽集团”)与省旅游控股集团(以下简称“旅控集团”)携双方优势资源以建设覆盖全国的“中国标准”移动出行服务,构建人、车、社会完美融合的产业生态,打造绿色出行、智慧出行新品牌为宗旨,2018年8月,共同出资组建一汽吉旅智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汽吉旅”),注册资金10亿元,股权比例为50:50。按现行政策,政府对国有企业注入资本金应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2019和2020年度,通过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各安排1,000万元预算资金,增加旅控集团资本金,用于一汽吉旅资本金注入。目前,一汽吉旅已实缴资本金7,000万元,一汽集团出资5,000万元,旅控集团出资2,000万元。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2019-2020年度,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共安排资金2000万元,增加旅控集团资本金,全部用于向一汽吉旅资本金注入。

三、项目覆盖范围:项目覆盖区域为长春市。

四、评价要求:不需要分别设立指标体系。现场评价需覆盖全部财政拨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此次评价需关注一汽吉旅预算资金使用情况,相关业务开展情况,预期目标实现情况,全面评估资金支出效应和综合效果,预估项目发展前景,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为今后的预算资金支出决策提供依据。

 

(二)2021年度吉林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招标需求

《关于报送2021年度省级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招标需求的通知》收悉。结合我处工作,经认真研究,现将我处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招标需求提供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修订发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9〕96号)文件精神,加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我省结合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优化完善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方式,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省级预算安排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16500万元,主要用于配套中央财政支持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及受疫情影响企业贴息和担保费用补贴、增加农村普惠金融发展引导基金规模、创业担保贷款手续费补助、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补偿、新设融资担保机构奖励等方面。

三、项目覆盖范围

吉林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覆盖全省各市(州)、县(市)财政部门及相关金融机构。

四、评价要求

投标人要根据资金使用方向分别设定相应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应满足项目评价需求,评价指标全面、细化、量化,指标可衡量,对产出、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以及专项资金拨付、发放情况进行核实和评价。按照资金额不低于资金总额的30%的标准选取现场评价点。重点关注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以及获得专项资金支持的受疫情影响企业复工复产持续经营情况。通过评价,全面评估专项资金支持效应和综合效果,反映专项资金实际作用,深入分析绩效评价结果,为我省进一步优化调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相关制度设计提供支撑依据。

 

(三)2020年度省级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招标需求

一、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批示精神,2016年省财政整合设立了省级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并制定《吉林省省级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财教[2017]603号),用于扶持省内文化产业项目提速发展和推出更多优秀文艺作品。

二、资金使用情况。2020年,省财政安排省级文化发展专项资金9000万元。主要实施内容包括文化产业项目(贷款贴息、奖补类、股权投资)、文艺项目(广播影视、舞台艺术及其他、图书创作出版、文学艺术人才培养类、重点项目)和其他项目(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展会及其他项目)。

三、项目覆盖范围。覆盖省文旅厅、省电视台等相关省级部门,覆盖相关单位约20余个,覆盖市县10余个。

四、评价要求。此次检查结果将为省财政完善资金管理和调整有关政策提供依据,投标人要根据资金使用方向分别设定相应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应满足项目评价需求,评价指标全面细化、量化,指标可衡量。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核实和评价时,应重点关注对资金拨付、发放情况、使用绩效等,必要时应视情况开展实地检查。


五标段:

(一)2021年度标准化战略项目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招标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推进我省技术标准创新,充分发挥标准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作用。根据《吉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政发〔2014〕10号)、《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预〔2016〕156号)等规定要求,经原质量监督管理局申请和省政府批准,省财政设立了吉林省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我省标准化战略各项工作实施。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标准化战略项目补助资金省市场监督管理厅预算安排1818.06万元(省财政预算规模2160万元),主要用于标准的研制及科研项目、标准化活动的组织与管理、荣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和“吉林省标准创新贡献奖”的项目、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标准化基础性工作。

三、项目覆盖范围

项目覆盖全省企业、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

四、评价要求

投标人要根据资金使用方向分别设定相应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应满足项目评价需求,评价指标全面、细化、量化,指标可衡量。按照不低于30%项目且资金额不低于资金总额60%的标准选取现场评价点。对资金项目的立项、申报、审批和拨付情况进行核实和评价,重点关注项目承担单位资金的使用和取得的实际成果,为下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和完善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二)2021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金事业发展项目绩效评价招标需求

一、项目概况: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十三五”时期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补助地方社会公益事业项目资金分配方案。2017年至2020年,中央财政每年安排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10475万元,专项用于支持我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十三五”时期,中央预算安排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我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41900万元(2017-2020年每年下达10475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体育、教育、残疾人、文化等事业发展支出。

三、项目覆盖范围:项目覆盖各市(州)、县(市)。

四,评价要求:投标人要根据资金使用方向分别设定相应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应满足项目评价需求,评价指标全面、细化、量化,指标可衡量。按照项目和资金额100%的标准开展评价。包括资金拨付、项目验收合格率、是否按规定标明宣传标识、项目规划编制完整性和合规性、工作任务完成率、满意度等。重点关注彩票公益金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作用,全面客观评价资金支出效益和综合效果,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改进彩票公益金管理工作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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