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需 求
一、采购内容
1.1调查对象
序号
|
龙湾区
|
园区名称
|
调查类型
|
1
|
温州市龙湾区海滨蓝田电镀基地
|
扩散排查
|
2
|
温州浙南科技城原龙东化工区
|
扩散排查
|
1.2工作内容
资料收集与核查
参照《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等相关要求,对园区开展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工作,其中收集重点工业园区资料,包括重点企业用地土壤详查报告、园区及企业的基础资料、产排污资料、污染源资料、地下水监测资料、水文气象资料、土壤资料、地形地貌资料、水文地质资料、土地利用情况等辅助资料进行核查及补充完善,建立“一园一档”,完善园区地下水污染源清单。其中资料收集可充分利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已有的资料。
编制扩散排查工作方案
对收集资料进行整理归纳及综合分析,参照《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号)、《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等技术文件,编制各园区的地下水污染扩散排查工作方案。方案应包含重点工业园区的重点企业用地土壤详查成果、园区基本信息、园区水文地质概况、地下水监测点布设、监测井结构、检测指标、采样计划、质量控制等。方案需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后方可实施。
现场采样及实验室检测
遵循《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等相关技术文件。规范重点工业园区调查中的样品采集、保存、流转、检测等工作流程,保障调查数据的真实可靠。按照地下水污染扩散排查工作方案进行现场采样及实验室分析。现场采样和实验室检测情况需达到生态环境部门的抽查标准。
调查评估报告编写
以园区(集聚区)为单位分别编制《温州市龙湾区海滨蓝田电镀基地地下水污染扩散排查报告》、《温州浙南科技城原龙东化工区地下水污染扩散排查报告》。排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地下水分布特征、地下水质量状况、地下水特征污染物检出情况、超标指标及倍数、超标原因分析、圈定地下水污染范围、土壤污染状况、与地表水水力联系情况、地下水污染物在地表水扩散情况、下一步工作建议等。
省、市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内容。
上述工作具体要求均以《浙江省重点工业园区地下水污染专项调查和污染扩散排查工作方案》为依据。同时,应配合甲方指定的质控单位做好项目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重点工业园区地下水污染扩散排查工作的严格性和标准性。
二、商务条款
1.要求供应商7×24小时电话响应技术咨询;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电话后,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
2.服务费:服务费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资料收集、交通、专家评审论证费、验收合格、成果装订提交、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一次性不变价,产生的一切费用在合同有效期内不作调整。
3.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预付款,其余在合同全部履约完毕,付至合同总价的100%。
4.服务期限:中标供应商在2021年9月上旬完成,向甲方提交通过专家评审或部门审核后的工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