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建湖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编制服务项目
2、预算金额:预算为15万,高于该预算的作无效标论处。
3、采购需求:开展建湖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
二、项目简介:
(一)规划背景
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市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0〕626号)规定,建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开展《建湖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以2021—2025年为规划期,远期展望到2030年。
本次规划编制工作是在系统分析总结“建湖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20年)”实施效果的基础上,既要保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连续性、一致性,又要做好与国家、省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衔接,同时还要突出地方需求和地方特色,结合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地质灾害防治目标和任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保障,为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的编制提供决策依据。
(二)合同履行期限:
1、2021年9月底前完成《建湖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省级论证。
2、2021年12月底前报盐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发布实施,并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备案。规划数据库与规划文本同步审查、同步报批。
(三)规划依据: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
2、《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
3、《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号公告);
4、《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62号);
5、《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市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0〕626号);
6、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计划纲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7、地质灾害相关规范、技术标准。
二、服务需求及质量标准
(一)工作内容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资料收集、地质灾害调查、调研、综合分析等。即应在充分收集利用已有资料(包括历年来的基础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质灾害调查、勘查、评价及相关研究资料)的基础上,开展必要的地质调查和调研工作,进一步查明盐城市地质灾害分布发育特征和危害程度,深入研究各类地质灾害形成机理和影响因素;系统总结上一轮规划实施以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验和教训,深入研究“十四五”期间地质灾害防治需求,结合地质环境条件,划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防治区,提出地质灾害防治任务及保障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规划文本、说明和相关图表,为“十四五”期间地质灾害防治提供依据。
(二)工作时间要求
1、2021年9月底前完成《建湖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省级论证。
2、2021年12月底前报盐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发布实施,并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备案。规划数据库与规划文本同步审查、同步报批。
(三)服务成果要求
(1)规划文本
(2)规划附表
(3)规划图件
(4)规划编制说明
(5)规划数据库
提交时间:2021年12月底前
提交形式:纸质和数字两种形式
(四)服务承诺
1、为确保服务质量,供应商须设置专职主管,负责对本项目的服务范围、服务质量的检查监督及采购人日常业务联系。
2、供应商须提供员工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及确保服务质量达标的具体措施。
3、中标供应商须主动接受采购人的指导、检查、监督及协调。
(五)其他要求
1、本项目的所有成果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和所有权益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人不得引用、发表和向第三者提供。
2、中标人按相关要求协助采购人完成调查和规划成果文件的有关评审、报批等工作。
3、中标人应已充分考虑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全部招标并进行相关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含专家评审费用),各类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已包括在合同金额中,其一切风险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结算时一律不予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