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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包头市山洪灾害防治建设项目及运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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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5150000562998 发布时间:2023-05-15 文档页数:61页 所需下载券:10
2023年度包头市山洪灾害防治建设项目及运维项目

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3年度包头市山洪灾害防治建设项目及运维项目

2.投资额:1850000元

3.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4.采购内容:1、313个自动监测站点日常运维,2、23个自动监测站点复建,3、5个自动监测站卫星通信改造,4、群测群防30个简易监测预警设备,5、盟市山洪灾害防治体系运维,6、更新会议室无线话筒1套,详见附件

5.服务期限: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

.主要商务要求、技术要求

合同包1(2023年度包头市山洪灾害防治建设项目及运维项目)

1. 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

标的提供的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30%,签订合同付30%

2期:支付比例50%,主汛期结束完成一次整体检修付50%

3期:支付比例20%,服务期到期后验收合格后付20%

验收要求

1期:一次性验收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其他:1、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有最高投标价:1850000元。首轮响应报价及最后报价超出或等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2、其他说明:(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2)、本项目施工合同以采购人提供为准。(3)、本项目为电子投标,制作投标文件时请到自治区采购网首页自行学习操作方法(网站上有操作视频),如遇问题无法解决可直接联系软件公司咨询,内蒙古自治区金财公司技术支持400-0471-010。(4)、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招标,招标文件为系统模板,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无法准确描述,部分内容只可填空,不可更改。所以招标文件中有不适用之处,敬请见谅。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5)、本项目为远程开标,供应商需提前半小时登录系统签到,开标时远程解锁、确认。开标时,各供应商必须保证电脑可正常登陆、解密及签章。(6)、关于纸质投标文件的要求:电子文件:网上上传电子文件1份,开标结束后,需将不加密响应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jinnuozhaobiao@yeah.net,注明项目名称和单位名称。供应商中标后,须于中标结果公告后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包括二次报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3份(一正两副,用于备案存档)。纸质投标文件要求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直接打印(内容必须完整)、装订后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与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所引起一切法律责任及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记入诚信档案。纸质投标文件中所有要求盖章、签字的地方都按“招标文件”中“签字、盖章要求”执行。打印注意事项:纸质投标文件要以胶装形式牢固装订。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顺序装订成册,牢固装订是指装订好的投标文件不至于在翻阅时散开或用简单的方式将其中一项取出或将其他文件插入,各种活页装订、打孔式、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装订的不认为是牢固装订。(7)、成交供应商请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扫描件打包发送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jinnuozhaobiao@yeah.net,以便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合同备案。(8)、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 技术要求

序号

核心产品“△”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面向对象情况

所属行

技术要求

1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山洪灾害防治建设及运维

1.00

1,850,000.00

1,850,000.00

面向中小企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山洪灾害防治建设及运维是否允许进口:否

 

参数性质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详见附件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

 

项目概况和采购内容

一、项目概况

1.1.基本情况

通过 12 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山洪灾害防治区监测站点覆盖密度达到一般防治区站点密度 100km²一处,重点防治区 50 km²一处的规划要求。水位站基本覆盖境内重要河流、小型水库,实现对暴雨、山洪的及时有效监测,解决了基层山洪灾害防御监测手段设施缺乏的问题,缩短了山区雨水情传输时间,有效的提高了基层山洪灾害防御能力;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了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防汛决策指挥系统向县级延伸,并将县级监测预警平台延伸到重点乡镇,并建立了视频会商系统,实现了各级互联互通的信息共享,基层防汛指挥决策能力建设得到质的飞跃;因地制宜,土洋结合的无线预警广播、简易雨量(水位)报警器与手摇报警器、铜锣等多种预警设施互为补充,实现了预警信息发布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五级包保责任制体系逐步建立健全,面向基层的山洪灾害防灾减灾宣传、培训、演练工作持续开展, 显著增强了基层干部群众主动防灾避险意识,提高了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并结合山洪沟道治理,最终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形成综合防御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提供安全保障。截至 2022 年底,自治区共投入项目建设资金约 13.4 亿元,其中工程措施2.2 亿元,非工程措施 11.2 亿元。

近年来,自治区时常有极端异常气候发生,局部地区暴雨强度大,造成山洪灾害发生。各地充分利用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基本实现了预警及时、反应迅速、转移快捷、避险有效,极大减轻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发挥了很好的防灾减灾效果。

做好自治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运行维护相关工作,确保实时监测数据及时上传、监测预警平台稳定运行、预警预报信息快速发布,充分发挥现有主要自动监测系统、监测预警平台和预警设施设备的作用,对于落实各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2.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运行维护现状

截止 2022 年底,全自治区共建设 1 个自治区级、12 个盟市、76 旗县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自治区在 76 个有山洪灾害防治任务旗县建设 3203 个自动监测站点(包括雨量站、水位站、视频图像站、墒情站、一体站)。建成一个专业运维系统软件,实时监控运维工作情况。预警设施设备包括无线预警广播 I 型4435 个站点、无线预警广播Ⅱ型 216 个站点、无线预警广播Ⅱ型从站 70 个站点,简易雨量器 2639 个站点、简易水位站 562 个站点、手摇警报器 6017 台、锣(鼓、号、口哨)5857 个。

2019 年以来自治区利用维修养护专项资金对已建非工程措施开展了运行维护,从三年的总体情况来看,通过专业、及时的运行维护保证了现有非工程措施的正常运行,在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中发挥重要了作用,运行维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全区山洪灾害防治体系的运行维护工作由各级水利部门共同完成。现有运行维护模式为:各盟市水利部门负责开展山洪灾害自动监测站点运维工作、盟市级平台、数据库运维工作,各旗县区水利部门负责开展除山洪灾害自动监测站点以外的平台、数据库、无线预警广播、简易监测报警设备、群测群防等非工程措施运维工作,自治区水旱灾害防御技术中心负责自治区平台、数据库运维工作。

1.3.必要性分析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新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以避为上,以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为抓手,以完善山洪灾害防御体系为保障,严格落实责任,积极履职尽责,夯实防御基础,提升技术水平,强化应对管理,高效发挥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作用, 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是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重要抓手,一定要确保监测预警系统长期可用管用。

我区前期建设的系统已运行多年,设备老化、维护管护难度大、费用高,县级监测预警平台功能和管理使用能力不足,预警发布覆盖面与社会和行业需求期待相比还有距离。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工作大大增加了县级基层防汛部门的工作强度和工作压力,考虑到旗县级防御处技术力量薄弱,维护现有监测预警平台实属不易,要在旗县级平台上进一步采用分布式水文模型方法进行提升,难度极大。因此,需切实保障自动监测站点运行质量,巩固完善提升自治区级监测预警平台,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多阶段风险分析和多渠道预警发布功能,强化监测站点和平台的在线监控监管,实现省级部署、多级应用,与县级平台互补应用。

推进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运行维护工作,以技术进步推动建立非工程措施运行维护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长期可用、管用。一方面要建立持续稳定的运行维护投入机制,加强已建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设施设备检查检修和运行维护,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另一方面要对现行监测预警系统进行更新改造,提质升级,不断提升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能力,使监测预警系统长期有效发挥作用。

 

二、运维目标和内容

2.1.运维目标

通过近年来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非工程措施设施设备维修养护项目,进一步强化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的后期运行维护管理,克服“重建轻管”和“重建轻养”, 在抓项目建设的同时,做好管理体制机制的建立和地方运行维护资金的落实工作, 建立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长效运行机制;促使山洪灾害防治体系进一步健全,补齐 当前山洪灾害防治存在的明显短板,提升我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管理水平,推 进山洪灾害防御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确保各测站入汛(6 月 1 日)前均采取 “一站双发”或“一站多发” 的数据传输方式,直接将监测数据实时、高效、同步、准确地直接上传至旗县水务局平台及自治区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严禁将监测数据传输至其他第三方系统,确保入汛前站点到报率(以自治区平台中到报率为准)要达到 95%以上。

(2)确保各级平台正常运行。确保汛期(6 月 1 日至 11 月 1 日)各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在线率达到 95%以上(在线率=正常运行天数/153 天; 每天正常运行达到 24 小时视为正常运行),在汛期能够正常预警。

(3)确保水利信息网络通畅。协助开展各类系统及监测站点接入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网络攻防演练、视频会商会议、重要系统或软件升级等工作,信息网络通畅、安全。

(4)确保各旗县群测群防体系有效运转。通过不断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开展山洪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和演练,巩固基层山洪灾害防御基础,持续提升基层预报预警能力和自救水平。

(5)确保盟市山洪灾害防治体系运维,做好平台监测预报预警模块运维;自治区、盟市、旗县区三级同步开展预报预警工作,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2.2.运维内容

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3 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工作要求的通知》(办防〔2022〕313 号)文件要求,对照《内蒙古自治区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2021-2023 年)》确定的三年期建设任务,2023 年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主要为自动监测站点日常运维,自动监测站点复建,盟市山洪灾害防治体系运维,旗县区山洪灾害防治体系运维。

2.2.1.自动监测站点日常运维

2.2.1.1.建设内容

2023 年度主要开展包头市313处山洪灾害防治自动监测站点(雨量站214 处、水位站14处、墒情站 26 处、一体站35处、图像视频站24 处)运行维护工作,自动监测站点运维内容主要包括:监测站点日常看管、设备年检、运行调试、通讯费用缴纳、故障设备维修、老旧设备更换、数据校准等内容。

根据水利部2022年3月印发的《关于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指导意见》(水防〔2022〕97 号)有关要求,要采用统一购买服务的方式,逐步推进山洪灾 害自动监测站点运行维护、日常管理尽快实现集约化、专业化。包头市日常运维自动监测站点明细见下表。           

包头市日常运维自动监测站点明细

盟市

日常运维站点总数(处)

雨量站

(处)

水位站

(处)

墒情站

(处)

一体站

(处)

图像视频站

(处)

包头市

313

214

14

26

35

24

*详情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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