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本需求仅供参考,以采购文件为准)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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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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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说明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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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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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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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标费率和实际监测工作量进行核算,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结算支付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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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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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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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瑶海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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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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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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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采用1+X(X≤2年)模式,合同一年一签,如第一年履约情况良好,甲乙双方均同意续签,在资金保障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可续签服务合同(续签不超过2年),合同金额不得超过上年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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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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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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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环境监测服务项目业绩。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以上业绩为已履约完成业绩,无须提供已完工证明材料,《磋商业绩承诺函》中备注履约完成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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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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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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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未列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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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
根据合肥市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任务要求,对河道断面开展地表水水质监测、排口监测、加密监测等,拟招2家第三方监测服务供应商,为合肥市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提供区域内环境监测数据。
三、服务需求
(1)2家第三方监测服务供应商按照中排名第一的预中标人负责对小板桥河、二十埠河进行河长制河道监测;排名第二的预中标人负责对板桥河、南淝河进行河长制河道监测。排口监测、加密监测等根据具体情况由合肥市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确定。
(2)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完全按照合肥市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确定的监测方案开展检测工作,采用方法按照国家和安徽省相关检测技术规范执行,分析方法按照现行有效的标准方法执行。监测和实验分析中使用的仪器设备必须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鉴定和校准合格的有效期内,且供应商接受业务时应具备涉及的所有项目监测资质。
(3)确保监测及出具监测报告及时、快速,排口监测必须在合肥市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下达任务单或电话通知后1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监测;河长制河道监测、加密监测必须合肥市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下达任务单后1天内完成监测。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采用折扣费率报价,以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2014)139号文《安徽省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标准》收费规定为收费基准,最终结算金额=收费基准*中标费率。投标费率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履约完成后根据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总结算金额不超过项目预算。
五、其他要求
本项目核心团队需配备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各一名。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人员配备名单及供应商为以上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否则响应无效。社保证明材料具体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六、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本项目拟招2家成交供应商,按最终总得分排序选取前2名作为预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数量与投标供应商数量关系详见下表:
有效投标供应商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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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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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家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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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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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家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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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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