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固封装置参数
序号 |
名称 |
详细参数 |
数量 |
单位 |
1 |
固封装置 |
(一)产品采用标准 符合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GA804-2008)规定。 (二)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技术要求 1、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外观、结构应符合如下要求:(提供承诺函或首页具有CNAS和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1.1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一颗)主要由螺栓、螺母、固封底座和固封扣盖组成; 1.2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各组成部件表面应均匀光滑、无镀层脱落现象; 1.3固封扣盖上应有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的汉字和代表发牌机关代号的字母,与号牌上机动车登记编号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和发牌机关代号一致。汉字和字母为凹印。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应符合GA36-2007中5.7的要求,发牌机关代号应符合GA36-2007附录A的要求。 1.4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为内扣式。 2、规格尺寸 2.1 固封底座和固封扣盖:固封底座和固封扣盖组合的外径尺寸为18mm~22mm。固封扣盖上汉字字体为7.8mm宋体,英文字母字体为9.2mm Times New Roman,汉字和英文字母的字符宽比为95%,汉字和英文字母的字符组合位于固封扣盖中央。(提供承诺函或首页具有CNAS和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2.2 螺栓:螺栓规格为M6,长度为16mm~20mm。 3、材质: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各组成部件均为合金或钢质。钢质应为202不锈钢材质,固封底座壁厚度大于等于0.8mm,固封扣盖壁厚度大于等于0.5mm,每个固封装置重量大于等于11.2g。 4、螺栓抗拉伸性能:在环境温度下,按GB/T228-2002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时,螺栓的抗拉强度应不小于500N/mm2。 5、螺栓硬度性能:在环境温度下,按GB/T3098.1-2000中8.4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时,螺栓的洛氏硬度应不小于22。 6、螺栓抗扭性能:在环境温度下,按GB/T 3098.13-1996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时,螺栓的最小破坏扭矩应不小于13N·m。 7、防锈性能:盐雾腐蚀试验后,号牌固封装置外表面应无明显锈蚀痕迹。(提供承诺函或首页具有CNAS和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8、安装要求(提供承诺函或首页具有CNAS和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8.1 安装工具应使用通用安装工具进行安装。 8.2安装数量:每面号牌应至少使用两个号牌固封装置固定。 8.3外观要求:用号牌固封装置安装好号牌后,号牌固封装置不得遮盖号牌上的机动车登记编号。 8.4紧固要求:用号牌固封装置安装好号牌后,固封底座应紧贴号牌,且固封底座和固封扣盖结合紧密,固封装置不得有松动。 9、防松脱性能:振动试验后,固封扣盖和固封底座不应分离,号牌固封装置不应出现松脱现象。(提供承诺函或首页具有CNAS和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10、防拆卸性能:使用常规工具拆卸号牌固封装置,固封扣盖和固封底座在5min内不应分离。拆卸后的号牌固封装置,应当被损坏,无法重复使用。(提供承诺函或首页具有CNAS和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11、包装、运输和贮存 11.1 每副号牌固封装置为4颗,按照运输、贮存要求,有适当的包装,以防止产品损伤,包装箱内应有使用说明书、产品检验合格证、装箱单等。 11.2 产品在运输时,防止淋雨、受潮。 11.3 产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防雨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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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00 |
副 |
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列为工业。
售后及商务要求:
一、免费质保期:质保期1年。
二、提供工作时间电话服务响应,现场服务及故障解决需1小时响应,4小时到达现场,在24小时内解决问题。
三、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30日内;地点为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定地点。
四、付款方式:交货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95%;1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支付合同总价的5%。
五、验收标准为:1、所供产品数量、质量与合同、投标文件一致;2、产品配置与招投标文件一致;3、所供产品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六、按照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GA 804-2008)标准6.5条之要求:号牌固封装置每两年应取得具有计量认证和国家实验室认可资质并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全性能送样检测报告或抽样检测报告。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是承诺函,则在签订采购合同时提供检测报告给招标人进行核查,若不能提供检测报告或提供虚假检测报告的,采购人将报告同级采购管理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说明:
1、本项目中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2、本项目中如有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用“#”号标示 。
3、本项目中如有核心产品,用“△”号标示 。
4、本章的要求不能作为资格性条件要求评审,如存在资格性条件要求,应当认定询价通知书编制存在重大缺陷,评审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
5、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的通知,为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现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详细要求及流程见“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
开展“政采贷”业务金融机构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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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 |
14.渤海银行成都分行 |
2.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 |
15.雅安农村商业银行 |
3.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 |
16.雅安市商业银行 |
4.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 |
17.眉山农村商业银行 |
5.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 |
18.乐山市商业银行 |
6.中国邮储银行四川省分行 |
19.乐山嘉州富村镇银行 |
7.华夏银行成都分行 |
20.绵阳市商业银行 |
8.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
21.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9.四川天府银行 |
2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10.兴业银行成都分行 |
2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11.成都银行 |
24.雅安雨城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
12.成都农村商业银行 |
25.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3.上海银行成都分行 |
26.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注:省分行包括各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