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 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二、服务需求
(一)服务要求
1.根据采购人单位业务工作实际需要安排:
(1)常规工作,成交供应商负责每天上午运输血液一次到市区各医院血库,下午运输血液及特殊血液(指保存期为 24 小时的洗涤红细胞、白细胞、血小板等需特殊处理的血液)一次到采购人指定各医院血库, 具体运输工作由采购单位供血服务科安排并出具运输排工单,以作为费用结算依据;
(2)如遇各家医院需要紧急送血及其他相关任务,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派出人员执行相关任务;
2、送血频次
按照采购人业务工作需要执行(含外调血运输)。
3、送血配送线路(自合肥市中心血站出发)
按照采购人业务工作安排及实际取送血需求执行。
(二)献血屋/点/车保洁服务外包
1、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献血车(屋)及内部设施清洗
(1)、各献血点保洁清洗:
(三)合肥市中心血站新、老楼外墙玻璃清洗 1 年/次
总计玻璃清洗面积约 3500M²(含门头雨棚、大厅、大楼四面玻璃,清洗面积以实地勘查数据为准),现场作业时须提供外墙清洗人员特种作业(高处作业) 证,由采购人核查(除评分办法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外,响应文件中无须提供其他人员证明材料,合同签订后人员进场服务前,由采购人进行核查)。
(四)库房内外保洁及货物搬运
男性,两名,采用固定工作制,工作时间以采购人单位工作时间为准。
三、报价及其他要求
1、本项目预算为 62 万元,供应商须报出总价,费用实行一次性包干(不包括配送车辆、油费及维修费用);
2、成交供应商指定 1 人作为该项目总负责人(可在项目组内指定 1 人),负责和采购人单位协调工作,负责成交供应商人员管理工作,负责车辆使用期间维修、保险、年审等向采购人单位申报及执行工作,合同期内成交供应商人员及车辆管理按照合肥市中心血站车辆管理制度执行;
3、采购人单位负责按照合肥市有关文件精神执行车辆保险、维修等工作,费用由采购人单位承担,如因成交供应商人员自身原因以及执行血液配送过程中造成的车辆损坏及人员伤亡等事故,超出车辆保险额度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如确定由采购人单位承担的部分,承担后可以向成交供应商追偿;
4、成交供应商应与派遣至血站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在执行血液配送过程中发生的工伤等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解决;
5、清洗的部分车辆为移动献血点,由成交供应商事先联系采购单位,确认位置后自行前往,清洗点涵盖合肥市区及三县,成交供应商须合理安排。
6、椅套等清洗,当天拆卸,三天内清洗安装完毕,拆卸时段及安装时段,由成交供应商事先联系采购人,并由采购人单位确定,不得影响采购人单位业务工作。
7、成交供应商自行准备水源、设备、交通工具及登高设备等,每次清洗必须达到采购人的标准,保洁人员安全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8、成交供应商每次保洁完成后需提供保洁验收单,验收单内容需涵盖以上内容, 且经保洁地点采购人单位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生效;
9、以上献血屋/车相对固定,但不局限于表中的地点及车号,最终频次总量不突破采购需求,保洁区域局限于合肥市(如遇雨天等恶劣天气按照采购人单位要求顺延)。
1、驾驶人员一周工作七天(含节假日),成交供应商负责备用人员调剂休息,供应商取送血驾驶人员总数须不低于 6 人(至少 2 人为 A1 照,其他人员须为 C1 及以上驾照),同时安排 1 人执行夜间取血业务(听班)(可包含在以上6 人中),接到采购人科室电话后相关人员到达血站后取车执行任务,人员住地以血站周边为佳(15 分钟左右到血站),以上人员的所有费用(含节假日加班费用等)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供应商负责所有外派人员的免费工作餐(工作餐标准不低于 15 元/天/人),采购人原服务单位派遣的驾驶人员工资标准不低于 5000 元,所需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