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繁昌区城管局数字化城管信息采集外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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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108160000171352 文档页数:87页 所需下载券:10
芜湖市繁昌区城管局数字化城管信息采集外包服务

采购需求

注:1、以下《采购需求说明》及《采购需求一览表》所列内容为招标人(采购人)所提招标(采购)需求,投标人(供应商)应认真仔细研究,投标时应慎重选择相应符合要求的服务进行投标。

2、标有“*”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必须满足,否则其投标无效。

3、本项目招标文件通用部分第四章中“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应根据项目需要和评标办法规定填写;如不需要,则填写无。

4、投标人对本项目免费维保期满后每年维护服务报价(年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报价的10 %。(仅适用于 B4 类评标办法)

5、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应与招标文件中的采购合同一致,不得另行签订与采购合同相背离的其他合同。

6、下列《采购需求一览表》中:标注▲的服务,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主要成交标 的承诺函》中填写服务项目名称、服务要求简述、数量、单价等信息,承诺函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后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提供不全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必须将采购的主要产品(包括核心产品)标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标注 “▲”号的产品,投标人必须在“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该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具体信息。

 

采购需求说明

一、项目概况

繁昌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简称“数字城管”)系依托空间信息技术、工作流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无线通信技术等先进技术手段,实现城市部件和事件管理的数字化、网络化和空间可视化,创新城市管理模式,再造城市管理流程,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监督评价体系,并实现政府信息化建设相关资源的共享,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构建和谐社会,提升城市品位。

“数字城管”信息采集服务外包是将单元网格范围内的城市事、部件委托给具有信息采集能力、且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法人单位,按照城市事、部件管理标准、巡查监管要求,根据部件、事件多少,综合考虑,并以一定量的责任网格数作为基本单位,进行定时、全覆盖、公正、及时的监管和有效信息数据采集、准确传输以及核查、核实等,从而保证城市管理问题及时发现和全面处置。通过外包选取的信息采集公司,将组织一支专业的信息采集人员队伍,依据“数字城管”系统统一的管理标准,负责对城市事件动态问题及部件完好、变更信息的限时采集;对热线投诉、网络反映、领导交办等问题进行核实;对所发现问题结案前进行核查。

现对《繁昌区数字城管信息采集服务外包》项目服务单位进行招标。

二、项目要求

(一)项目服务内容

根据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建设规范》(CJJ/T106-2005)、《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与编码》(CJ/T 214-2007)、《城市市政综合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管理部件和事件信息采集》(CJ/T422-2013)在中心城市建成区约25.1平方公里区域内,以人工巡查的方式负责对城市事件动态问题及部件完好、变更信息的限时采集;对热线投诉、网络反映、领导交办等问题进行核实;对所发现问题结案前进行核查;对责任网格内力所能及的市容环境脏乱问题做到“举手之劳”。以及处理“数字城管”平台其他指定任务。具体工作如下:

1、依据相关城市管理标准,以人工巡查的方式负责对城市事件动态问题(包括违法建设)及部件完好、变更信息的限时采集上报;

2、对热线投诉等途径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

3、对所发现问题结案前进行核查;

4、对指定的专项内容提供专项普查服务;

5、针对台风、暴雨、暴雪等灾害天气提供快速的紧急情况普查服务;

6、提供部件信息变更的变更信息采集服务;

7、配合“数字城管”平台,提供核查任务发放服务;

8、定期提供“数字城管”数据分析、趋势分析服务;

9、处理“数字城管”平台其他指定任务。

(二)项目实施范围

本期项目信息采集范围:繁昌区数字化城市管理覆盖区域约25.1平方公里范围

(三)项目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两年;具体实施开始时间以采购人的书面通知为准,对采集公司进行季度考核,累计2个季度考核不合格,取消下年度合同续约(合同一年一签)。季度考核:有效上报率不得低于95%,按时核查率不得低于95%,核查差错率不得高于5%。

(四)队伍的组建要求:

*1、本期招标服务外包人员数量:考虑到繁昌区实际需要,原则上人数不得少于15人,其中管理员1名,采集员14名。但以后随着城区面积的不断扩大,如需人员增加,按照不高于现有人均费用标准相应地增加人数(配备人数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

2、工资要求:中标单位的员工工资不得低于1500.00元∕人∕月,用人单位还须承担社保等五险费用715.03元∕人∕月,共计:2215.03元∕人∕月。

3、信息采集员条件:

(1)文化程度:高中文化程度以上,下岗失业失土人员优先,复退军人优先。

(2)年龄: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3)性别:不限。

(4)健康状况:身体健康。

(5)其他要求:作风正派,有吃苦精神,有为数字城管服务的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和明显不良嗜好。

(五)信息采集终端的配置要求

信息采集所需要的软件由招标人提供,采集设备及相关运行费用由中标人提供。

三、考核要求

(一)内部管理

1.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队伍组建、人员培训和员工上岗等各项工作;与信息采集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劳动保险;管理人员调整须提前向考核指挥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报备。

2.建立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人员分工和工作流程;合理制定信息采集员的巡查频次、巡查路线;建立绩效考核办法,落实奖惩制度;建立信息检查和校核机制,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建立工作例会制度。

3.编制管理人员和信息采集员工作手册以及上岗培训、在职培训方案;建立人员储备机制。

4.制定信息采集器管理办法,落实信息采集器“定人、定岗、定责”的管理要求。

5.建立突发事件响应机制,确保完成中心下达的应急任务。

6.每月向采购方提供员工社保购买记录、工资发放情况记录和排班表;信息采集过程中如发生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中心汇报。

(二)人员管理

1.采集公司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人数要求配备信息采集员、管理员。采集公司缺员不超过15%,且一个月内未能补招到位的,每少一人扣罚采集公司人民币1000元/月。连续3个月,每月缺员达到15%(含),或者合同期内累计4个月,每月缺员达到15%(含)的,采购方有权解除与采集公司合同关系。

2.采集公司须每月上报一次采集员集中合影照片。不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罚采集公司人民币500元。

3.采集公司应使用相应的打卡软件,对员工上岗情况进行监督管理。采购方有权实时查看采集员上岗情况,对采集员进行临时抽查,查到一人不在岗,对公司处以人民币500元的扣款。

4.采集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管理,确保员工合法的利益诉求。如因采集公司管理不善导致采集员利益受侵害或发生罢工、上访等事件,对上级部门或整体工作产生较大影响的,采购人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采集公司处以人民币5000元及以上的扣款;情节严重的,采购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采集公司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业务管理

1.工作时间:8:00-17:30,节假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由采购方对工作时间作适当调整。

2.有效立案率(有效立案数/上报案卷数×100%)。有效立案率不得低于97%。每降低1%,每月扣罚采集公司人民币1000元;如上传重大差错案卷或上报虚假案卷的,一经核实,每件扣罚采集公司人民币500元。

3.核查准确率(核查案件数/上报案卷数×100%)。核查准确率不得低于98%。准确率每降低1%,每月扣罚采集公司人民币1000元;如核查产生重大差错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每件扣罚采集公司人民币500元。

4.按时核查率(按时核查数/核查数×100%)。按时核查率不得低于98%。信息采集员必须在接到核查指令2小时内完成核查任务,按时核查率每降低1%,每月扣罚采集公司人民币1000元;如因系统本身原因导致信息采集员未能及时接收到核查信息,核查时间按系统恢复时间起计。

5.数字化城管覆盖区域内问题要做到应采尽采,日有效数据上报量(各乡镇及经开区共不得少于100条,城区不得少于140条)未达标的,少一条扣除5元(有效数据=上报问题(包括普查)-无效上报权重数据+核查上传数据-核查无效数据)。暗检抄告问题中一般问题未上报的每条扣罚采集公司人民币50元;采集区域内发现暴露垃圾面积为10平方米以上未上报的,每条扣罚采集公司人民币200元;报纸、电视等媒体中反映的问题,采集公司未上报的,每条扣罚采集公司人民币500元;领导批示、督办的问题,采集公司未上报的,每条扣罚采集公司人民币500元;被上级部门点名批评的问题,采集公司未上报的,每条扣罚采集公司人民币1000元;对存有安全隐患的事、部件问题未及时上报,造成安全事故且影响较大的,每条扣罚采集公司人民币1000元,同时采购人保留追究采集公司法律责任的权利。

6.巡查频次。采集公司需确保采集区域内巡查频次达到工作要求。采集员需在工作时间登陆系统,并按照规定开启GPS。如违反规定,每发现一起扣除采集公司人民币100元。

7.数据普查。采集公司应保质保量完成采购方交办的普查任务,不得出现错报、漏报的情况。

(四)工作要求

1.采集员按规定时间登陆和退出工作系统,不得无故拒接数管中心电话。

2.遵纪守法,严禁发生损害中心形象的事件。

3.持证上岗,文明采集,禁止酒后上岗,避免有责纠纷;严禁弄虚作假。

4.廉洁自律,严禁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杜绝吃、拿、卡、要等行为。

5.遵守保密制度规定,严禁泄露采购方的资料和数据。

(五)廉洁自律

1.加强队伍管理,不发生吃、拿、卡、要及弄虚作假等行为。违反规定经确认的,按全年累计次数统计,第一次扣罚采集公司人民币5000元,第二次扣罚采集公司人民币10000元,第三次扣罚采集公司人民币20000元,同时采购方有权解除与采集公司合同关系,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采集员在岗期间需举止文明。因举止不文明造成恶劣影响的,每发生一起扣罚采集公司人民币1000元,并由采集公司对当事人作出辞退处理。

(六)安全教育

采集公司建立工作安全保障制度。每月定期向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确保工作人员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杜绝发生安全问题。

四、奖励制度

1.采集员因好人好事等事迹受到上级领导或新闻媒体表扬的,每次奖励采集公司人民币1000元,并由采集公司奖励到具体当事人。

2.员工拒礼、拒贿经查实的,每起奖励500元,并由采集公司奖励到具体当事人。

3.信息采集公司遇防汛、抗雪、防灾等按要求延长采集时间的,或者因采购方工作需要,进行专项数据普查的,每次奖励人民币2000元。

4.其他工作突出应予以奖励的。

5.采购方对采集公司的奖励经费从对其考核扣罚经费中予以抵扣,对采集公司的奖励金额不大于其合同期内的扣款金额。

五、合同签订时间、地点及付款条件

1、合同的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工作。

六、其他:

1、信息采集服务费构成明细报价:

①人工费用(含项目经理、信息采集人员等服务于本项目的各类人员的工资、社保等费用,以上费用必须满足芜湖市繁昌区最低工资及五险相关标准,其中芜湖市繁昌区最低工资不得低于1500元/人/月,用人单位还须承担社保等五险费用715.03元∕人∕月,共计:2215.03元∕人∕月。

②本项目信息采集服务所有相关费用:行政费用(含办公费用、办公用水电费、通讯费等)、培训费、管理费用及其他费用;

③税金(根据各投标人实际缴纳的比例计提);

④服务期内易耗品费用;

⑤投标人利润;

⑥其他费用。

2、各投标人必须提供本单位纳税鉴定表或纳税申报表复印件作为税金的计提依据。(复印件应能辨识内容和税务机关公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服务要求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计价

备注

 

1

芜湖市繁昌区城管局数字化城管信息采集外包服务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说明

 

1

 

 

 

 

 

本项目核心服务项目一览表

 

序号

核心服务项目

1

芜湖市繁昌区城管局数字化城管信息采集外包服务

备注:1、本表序号为采购需求一览表中对应的序号;

   2、上表应根据具体项目和评标办法合理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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