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
一、项目概况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山塘安全评定工作的通知》(浙水农电[2020]28号)文件要求,结合塘溪镇实际,为进一步加强水库山塘管理,补齐安全短板,推进水库山塘系统治理,确保水库山塘安全运行,决定开展本项目。
下附项目服务清单
序号 |
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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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安全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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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青湾水库 |
座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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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岩山弄水库 |
座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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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水流桥水库 |
座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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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洪家坑水库 |
座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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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珠溪水库 |
座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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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松岙水库 |
座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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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黄金坦水库 |
座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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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小百丈水库 |
座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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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塘安全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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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全评定报告费 |
高坝 |
座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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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其他 |
座 |
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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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测量 |
待测山塘 |
座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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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地勘 |
待地勘 |
座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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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 |
8030000元 |
注:1、上述数量作为本次招标所有供应商投标报价的基础数量(投标文件中不得改变本款约定的数量)。实际项目实施的数量按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所填报的单价即为本项目合同单价。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水库山塘安全评价流程及技术要求按照《浙江省山塘安全评定技术导则》、《浙江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技术认定办法》等执行,包括安全评定、成果复核和结果备案三个程序。如有变化,按最新政策执行。
1、象山县2021年度小型水库大坝安全技术认定招标需求
要求对大坝、溢洪道、隧洞(涵洞)进出水口、启闭机房等开展现场外观质量检查,坝面砼预制块、护坡块石、面板、溢流堰等混凝土、砌石进行强度检测,闸门、启闭机等金属结构及配电柜等电器设备进行检测,坝址区平、断测量,工程地质勘察,大坝安全综合评价报告编制等,主要工作量见下表。
序 |
水库名称 |
1.现场检查 |
2.安全检测 |
3.监测资料分析 |
4.坝址区平断面测量 |
5.地质勘察 |
6.安全综合评价 |
1 |
青湾水库 |
√ |
√ |
× |
√ |
√ |
√ |
2 |
岩山弄水库 |
√ |
√ |
× |
√ |
√ |
√ |
3 |
水流桥水库 |
√ |
√ |
× |
√ |
× |
√ |
4 |
洪家坑水库 |
√ |
√ |
× |
√ |
√ |
√ |
5 |
珠溪水库 |
√ |
√ |
× |
× |
√ |
√ |
6 |
松岙水库 |
√ |
√ |
× |
√ |
× |
√ |
7 |
黄金坦水库 |
√ |
√ |
× |
√ |
× |
√ |
8 |
小百丈水库 |
√ |
√ |
× |
√ |
× |
√ |
技术要求
(一)工程测量
小型水库工程地形图测量内容主要有:坐标控制点引进,水库坝址区地形图测量,水库主副坝、溢洪道等主要建筑物地形图测量,部分附属工程测量等。
1)控制测量:控制点等级为E级GPS点控制点,数量要求2个及以上,坐标统一采用宁波2000大地坐标系;高程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二期),控制点不得设置在施工影响区域内,具有永久性。
2)地形测量的比例尺为 1:500,水库的测量范围主要包括大坝及背水坡脚下游50m、库区坝顶高程外延30m、溢洪道、放水涵管(输水隧洞)、上坝道路等。
3)断面测量的测量比例尺1:500,成图比例1:100水库断面主要包括大坝横断面3个以上、涵管纵断面、溢洪道纵横断面、上坝道路横断面。
4)地形图数字化的比例1:500,标准图幅,包括控制点、库容曲线图。
(二) 地质勘察
1)地质勘察工作的主要内容有钻孔、取样、原位测试、室内室外试验、区域地质调查、通场道路、机具搬运等,具体技术指标应满足《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50487-2008)要求。
2)勘探钻孔要求:水库孔位布置应结合查明大坝隐情隐患布置,每个水库钻孔为5个,大坝钻孔进入地基相对不透水层不应小于10m。
(三)工程安全检测
根据有关办法及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等的要求,在各水库大坝安全鉴定过程中,需对水库主要建筑物结构等进行工程安全检测。本次工程安全检测主要包括:砌石结构(石材检测、砌筑砂浆检测、砌石体检测、砌筑质量与构造检测)、混凝土结构(素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的外观质量和缺陷检查、抗压强度检测、混凝土表面碳化深度检测、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检测等)、金属结构及电气设备安全检测(闸门、启闭螺杆及启闭机检测,供电设备及配电设施检测等)等内容。
(四)大坝安全综合评价
根据《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利部关于印发坝高小于15米的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试行)》及《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17)开展相关工作。
1)现场安全检查包括查阅工程、施工与运行资料,对大坝外观状况、结构安全情况、运行管理条件等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并提出大坝安全评价工作的重点和建议,编制大坝现场安全检查报告。
2)大坝安全评价包括工程质量评价、大坝运行管理评价、防洪标准复核、大坝结构安全、稳定评价、渗流安全评价、抗震安全复核、金属结构安全评价和大坝安全综合评价等。
主要成果(含电子版)
在完成本次招标的有关工作内容后将形成如下成果(包含但不限于):
1)坝址区地形图、
2)地质勘察报告;
3)安全检测报告
4)工程测量资料;
5)现场检查报告;
6)大坝安全综合评价报告;
7)大坝安全技术认定报告书(起草)。
工作期限要求
合同签订后180天内通过安全鉴定报告审查。
2、象山县2021年度山塘安全评定招标需求
近两年出现山塘溃坝情况发生,因此,现摸清山塘安全状况并针对性对大部分山塘进行安全技术评定是必要的,消除全县山塘安全隐患,切实提高山塘防灾减灾能力,保障农村的公共安全是紧迫的。现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文件发布的关于开展山塘安全评定工作的通知》浙水农电(2020)28号文件要求,对 2018年登记注册名录内423座山塘进行安全评定。
工作对象
全县坝高5m以上且具有泄洪建筑物和输水建筑物、总容积不足10万m³的注册登记名录内山塘423座。
工作内容
(一)工作依据
1)《浙江省水利厅文件发布的关于开展山塘安全评定工作的通知》浙水农电(2020)28号文件
2)《浙江省山塘安全评定技术导则》(2017试行)
(二)资料收集
工程特性、工程设计、施工资料(质量监测检测、竣工图和验收资料)和工程运行与管理等资料。
(三)现场调查
1、第一批调查类
1)高坝山塘:坝高 15m 以上的山塘。
2)屋顶山塘:指失事后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房屋倒塌的山塘(一般同时具备以下条件:集雨面积 0.1km2 以上、坝高 5m 以上且不足 15m、下游地面坡度 2 度(3.49/100)以上且500m 以内有村庄、学校和工业区等人员密集场所)。
3)第一批山塘总共为309座。
2、第二批调查类
1)普通山塘:指坝高 5m 以上且不足 15m 的非屋顶山塘。
2)第二批山塘总共为114座。
3、调查类主要内容
调查山塘并填有关安全检查表,详见《浙江省山塘安全评定技术导则》(试行)附录各表格。
4、汇总现场调查结果并分析
山塘安全状况分为三类。正常山塘:安全可靠,无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基本能控制运用或正常运行;基本正常山塘:基本安全,可在一定控制运用条件及安全监控下运行,需进行维修加固,消除安全隐患;病险山塘:不安全,应放空,不得继续蓄水,并限期进行综合整治或报废处理。
根据调查结果结合收集资料内容进行结构安全基本分析,确定山塘现状是否满足安全运行条件。评定为正常山塘则结束工作,反之则需要进一步安全检测和安全复核。
(四)现状测量及地勘
对于资料缺少、现状变化较大山塘需要进行重新测量,利于山塘有关分析计算。高坝及部分山塘需要有关地勘资料判断渗流稳定结构性安全,则需要有关地勘,地勘孔数建议不少于3孔。根据现有资料初步统计待测山塘数量为100座,地勘数量为25座。具体测量和地勘数根据实施后具体需求最终确定。
(五)安全复核
在现状检查和安全检测结果仍有隐患时,可以进行安全复核。
安全复核在现状调查和安全检测的基础上,结合山塘运行现状参照SL274、SL288、SL189、《浙江省山塘综合整治技术导则》以及其他现行相关标准进行。
安全复核内容包括:防洪安全复核、结构安全复核和渗流安全复核。通过分析得出山塘安全状况,并编制山塘安全技术评定报告书。
(六)交付成果
1、资料收集汇总电子版;
2、山塘安全现状调查初步分析评定报告书(且含有山塘现场安全检查表);
3、山塘现场安全检测表(需要该部分的山塘交付);
4、山塘工程安全技术评定报告书和山塘工程安全复核表。
工作时间安排
(一)资料收集时间安排
本工作为项目启动基础也是最重要一环,山塘数量为423座,先收集第一批山塘309座,需要4个人在20天内完成;第二批待第一批完成后进行,收集山塘数量114座,在10天内完成。
工作时间安排进度表
项目 |
完成时间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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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309座) |
资料收集 |
10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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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 |
45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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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测量及地勘 |
60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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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 |
100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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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114座) |
资料收集 |
2022年05月10日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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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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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测量及地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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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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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工作要求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浙江省山塘安全评定技术导则》等相关文件。
四、付款方法和条件: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30%,作为项目预付款;完成全部合同内容且成果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