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需 求
一、项目背景
舟山市是我国第一个以群岛建制的地级市,地处中国东部黄金海岸线与长江黄金水道的交汇处,背靠长三角广阔经济腹地。舟山资源丰富是中国第一大群岛和重要港口城市,在全省生态海岸带建设中具有独特的重要位置。2020年6月28日,《浙江省生态海岸带建设方案》由浙江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舟山市围绕全省生态海岸带建设要求,立足发展实际,结合自然地理、社会经济、人文历史等因素,特开展《舟山市生态海岸带建设总体方案》编制工作。
二、项目需求
舟山市生态海岸带建设总体方案,依托舟山海岸带特色资源,在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新区发展2.0规划等的指引下,谋划绿色发展的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项目,实现与“七个一”工程的融合提升,构建“亲海,游山,观城,览佛,嬉岛”的山海文化城。
三、工作内容
在充分了解和掌握舟山市全域生态海岸带现状的基础上,提出我市生态海岸带建设重点任务,评价各地生态海岸带创建条件,从市域层面选择若干长度约40公里、腹地深度约20公里的海岸带作为示范段建设,根据其创建的成熟度分析,明确示范段创建的时序安排。
1、对舟山市海岸带沙滩、岸线、海岛等自然资源和佛教文化、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等人文景观资源,沿线生态湿地、海塘、快速路、客运集散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和区域产业发展现状予以分析评价。
2、提出舟山市生态海岸带细分领域的建设目标,选取若干示范段,明确各段主题,提出示范段空间范围和创建时序引导。
3、从六大重点任务(生态保护修复、绿色通道联网、生态海塘提升、文化资源挖潜、美丽经济育强、乐活海岸打造)角度分别提出具体任务,并对重大标志性工程予以谋划。
4、围绕六大重点任务建设,构建生态海岸带建设方案的项目库。根据遴选重点项目予以优先谋划,根据项目特点提出招商引资建议。
5、对生态海岸带总体的融资方案、开发模式、综合效益等进行分析。
6、对用海政策、用地政策、资金政策和环保政策进行分析等。
7、从组织机构、工作机制、考核评估、公众参与等方面提出方案的保障措施。
四、质量要求
1、《舟山市生态海岸带建设总体方案》编制,应当遵循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
2、以国家和浙江省、舟山市发布的相关法规、规划、政策、文件等作为依据进行编制,严格按照规划编制指导规则的相关要求,并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
3、成果质量要求必须满足国家相关标准。
五、编制版权及使用
本次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招标人。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留存,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更新成果。
六、成果要求
主要成果包括《舟山市生态海岸带建设总体方案》报告、图册以及相关电子文件等。
七、进度要求
合同签订后按期完成以下工作:
阶段一:合同签订后20日内,开展现场调研并收集相关资料,完成《舟山市生态海岸带建设总体方案大纲》。
阶段二:完成阶段一工作后90日内,完成《舟山市生态海岸带建设总体方案》初稿。
阶段三:完成阶段二工作后15日内,根据相关部门修改意见,修改完善《舟山市生态海岸带建设总体方案》,形成评审稿。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编制成果,最终提交结题稿。
八、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付款50%,通过评审验收后再支付50%。
九、其他
1、投标人应对招标、实施、操作等过程中采取保密和安全措施,因投标人造成的不良影响和损失,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