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技术要求(对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黑体加斜体方式提示)
2、本次采购范围包括兴化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相关工作。
3、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仟万元整(¥:20000000.00元),2021年首期1000万元、2022年3月通过省商务厅组织项目中期验收后拨付余款1000万元。本项目为固定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与本项目要求的投标报价金额一致,否则将被判定为无效投标。
一、总体思路
本项目旨在推进兴化市2020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建设工作,本着从实际出发,整合已有资源,既统筹规划、又突出亮点,注重政策指向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的原则,本项目将农村电商发展与乡村振兴战略,与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和现代流通体系,以及兴化市电子商务“12345”及其升级版工程紧密结合起来,立足产业链供应链提升,聚焦农村产品上行,着力推进农村电商产业化发展、农村电商公共服务服务体系建设、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和人才培训体系建设等,推动农村电商转型升级,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商品和服务并重、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畅通的农村现代市场流通体系。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兴化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成果通过验收(两年)。
(三)服务地点:兴化市项目实施地。
(四)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金额2000万元(国家专项资金),2021年首期1000万元、2022年3月通过省商务厅组织项目中期验收后拨付余款1000万元。
(五)实施主体: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形式,选择诚信经营、运营规范、实力雄厚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牵头实施。
三、支持范围及标准
本项目总投资贰仟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持县域电商物流服务体系建设、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市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建设、电商精准扶贫体系建设等方面。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建设明细 |
项目实施期限 |
县域电商物流服务体系建设 |
市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 |
依托现有房屋资源进行改造,面积不低于1200平方米,设计配置门头、制度牌、硬件设施等。能实现区域的物流中转功能,既能承接上级站点到达的快递业务,也能完成本地快递订单 的发出。建设要突出亮点,库内可以适当的布置自动化设备设施、贴合国家关于智慧物流的发展要求。可以因地制宜的将5G技术应用到物流配送中心建设中。购置一定数量的配送车辆满足三级配送体系需求。根据需要升级建设冷链体系。 |
2021年12月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营 |
物流共配平台建设 |
建设一套共配信息系统,依托平台系统实现兴化市工业品下行和农产品上行双向流通服务,实现快递跟踪功能,形成信息管理和实物管理的同步运行。以市场化运作模式整合兴化市物流快递企业,力求形成统仓共配的最佳合作局面,发展共同配送,提高配送效率,实现市到村48小时达,降低配送成本。发挥乡镇、村电商服务站快递物流功能,通过市级物流中心集中收配,服务农村产品流通。根据兴化实际情况,合理规划配送路线,开展日常配送运营。 |
2021年12月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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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建设 |
利用物流中心的分拨功能,通过配送车辆为全县各乡村商铺、服务站配送工业品及农资用品,由物流中心进行统一配货,降低配送成本,提高配送效率,进一步提升乡村生活用品质量。整合商贸流通企业资源,对接到乡镇、村级电商服务站点,提供便利,同时促使商贸流通企业产品下行,加大内循环,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共同进步。 |
服务期内持续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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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服务站点建设 |
升级改造不低于90个村级电商服务点,对服务点进行装修改造,配置办公设备、货架。村级站点具备代买代卖、小额存取、信息咨询、职业介绍等功能,初步整合当地农特产品到站展示销售,实现线下体验店的功能。能够推送农产品销售信息。 |
2021年12月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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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管理 |
配备专业人员进行统筹管理,日常运营,整合区域物流配送资源,提高物流配送效率,制定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三级物流管理制度、登记流程、产品货架归类制度、问题件处理流程、配送员考核等。制定切实可行的配送时间、配送线路、配送费用,对中心固定资产进行登记标识。 |
服务期内持续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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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
区域公共品牌培育 |
培育兴化市区域公共品牌;推动当地生产加工企业、电商企业注册自有品牌和商标;提供农产品认证支撑服务,推动当地农产品开展地理标志、绿色、有机认证。帮助当地企业或个人开展农产品品牌策划、产品包装设计与视频拍摄、代运营、分销体系建设等。1、数据调研分析,产品全面摸底后,形成基本情况档案或报告,并根据摸底情况制定合理的《农产品品牌宣传与销售促进措施》。2、设计制作《区域品牌命名策划方案》、《区域品牌VIS 手册》、《区域品牌发展规划》。3、品牌宣传,制定区域公共品牌宣传方案,利用全网宣传渠道进行品牌推广宣传,在省级(含)以上城市举办一次品牌发布会活动,并获得省级(含)以上媒体报道。在主流电商平台建设兴化市农特产馆(城市馆),面向全市企业、个体户、个人开放商品展示渠道。利用微信、等营销工具宣传推广兴化市公共品牌、特色产品和电商政策等。通过抖音、快手直播平台宣传推介兴化市特色产品。 |
服务期内持续服务 |
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 |
建设兴化市质量追溯信息管理平台,可以为兴化市代表性农产品实现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溯源。落实兴化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的数据展示中心,实现农产品质量追溯可视化、数字化。为本地农村产品配备溯源设备,实现产地信息采集、溯源,将可追溯二维码推广到农业企业中,提高使用效率。推动本地农村产品开展溯源和质量认证,进一步提升产品标准化建设。 |
2021年12月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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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
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
建设不低于800平方米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设计配置门头、室内软装、硬件设施等,规划功能分区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前台、办公区、培训室、产品展销区、企业孵化空间、共享直播间、数据中心等。配备办公设备、办公家具、信息化设备。建设兴化市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官方网站,建设农村电商数据系统。建立农村电子商务运行检测数据库,对示范工作的网络销售数据实施跟踪和监控,并负责对数据统计上报。 |
2021年12月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营 |
公共服务中心运营 |
统筹区域农村电子商务运营、物流、培训、供应链营销、站点、助农等工作,具备营销策划、人员培训、孵化支撑、数据分析、咨询服务、金融服务、线下体验等功能,为区域电商增强可持续发展动力。通过兴化市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开展电商服务活动,中心举办电商相关活动。 |
服务期内持续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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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电子商务培训 |
电子商务知识普及培训 |
对涉农企业负责人、农村青年、建档立卡贫困户、退伍军人、农村妇女、返乡大学生、驻村工作队、电商企业、村级电商服务站站长、政企工作人员等开展电子商务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形式应有不同层次、内容包括传统电子商务、直播、物流等。培训人员3000人次。 |
2021年9月底前投入运营 |
电商精准扶贫体系 |
精准扶贫 |
制定多种形式的乡村振兴帮扶措施,打造扶贫产品销售渠道 |
在2021年4月31前投入运营 |
四、项目目标
发挥本项目的引导性作用和资金使用效率,充分整合既有的分散资源,升级打造兴化市乡村振兴智能供应链升级示范,使上下行流通体系实现智能化,人才培训体系实现产教一体化,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实现品质化、品牌化,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形成1套集约化的县、乡、村三级物流共配体系,满足工业品下乡流通需要,搭建1个智慧共配平台,升级1个市级智能共配中心与5G数字化园区,实现兴化物流数据可视化管理。整合邮政、供销、商贸物流、快递、交通等资源,物流配送网络,服务功能覆盖所有乡村。整合县域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提升物流时效,降低物流成本。
(2)建设1套农村产品进城智能化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兴化市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知名度,搭建品控溯源平台,实现特色产业数据可视化管理。统筹品牌培育、品控溯源、质量认证、品牌宣传和营销等服务,拓宽农村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渠道。结合已有设施资源,开展农产品分等分级、包装及冷链仓储等工作。结合兴化特色农产品发展农文旅特色产业,依托兴化当地特色产业融合发展电商,打造直播电商与特色产业融合发展集聚区,引导电商平台、电商服务商、电商运营企业向产业集聚区聚集。完善产、供、销全链条服务,促进农特产品商品化、品牌化和电商化。
(3)建设1个市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打造1个市级直播中心。利用现有资源,汇聚品牌培育、电商直播、品控溯源、品牌宣传、物流、培训、金融、创意和营销等一站式电商孵化空间,培育本土电商服务企业。
(4)改造升级乡村电商服务站点。推进传统服务站点向综合型服务站点转型升级,与镇级、市级公共服务中心有效衔接、数据资源共享,突出服务功能,具备为村民提供物流快递承接、产品整合、便民生活、代买代卖、信息咨询、职业介绍、旅游出行等服务功能。
(5)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促进产教融合发展。开展分类别、分层级电子商务培训,强化培训机制,突出培训质量,健全培训转化机制,指导对接就业用工,提升各类人员参与电商产业链就业能力。培训对象分级:对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贫困户等重点人群开展电商普及和技能培训;对农村电商从业及创业人员、涉农企业、合作社员等开展电商进阶和技能成长培训;培训内容上丰富直播带货、社群电商等培训内容。提升专业运营人员的实操能力。鉴于目前新冠疫情呈现常态化的趋势,创新培训方式,开发1套线上教育平台,开展线上培训,推出讲师远程教学和学员自选课件学习两种方式。
(6)支持开展电商实现乡村振兴。通过在主流第三方电商平台由政府授权开设网店,开展产销对接,促进农产品上行,推动电商企业、基地、合作社等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拓展农特产品销售渠道。
五、服务及验收标准
(一)服务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验收合格。
(二)验收标准:验收标准依据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六、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凭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采购人支付合同价的10%;按项目完成进度逐步支付,以供应商采购设备及服务支出等为依据,支付至合同价的40%;项目成果提交本级预检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60%;完成泰州市组织的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0%;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余款全部付清;付款方式和后继保障服务等内容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