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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第一次水旱灾害风险普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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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108270000174362 文档页数:61页 所需下载券:10
平阳县第一次水旱灾害风险普查项目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背景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全面掌握我国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情况,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经国务院同意,定于2020年至2022年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通过组织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全国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客观认识全国和各地区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根据国家、省委省政府部署以及相关文件要求,浙江省水利厅组织开展全省第一次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水旱灾害风险普查是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摸清我省水旱灾害风险隐患底数的重要手段。为保证普查任务有序实施,省水利厅于2021年4月15日印发了《浙江省第一次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实施方案》,要求各地水利局组织开展第一次水旱灾害风险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干旱灾害致灾调查、洪水灾害重点隐患调查及山丘区中小河流淹没图编制。

建设目标

通过开展平阳县第一次水旱灾害风险普查,摸清全县水旱灾害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区域水旱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全县有效开展水旱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本次水旱灾害风险普查范围为平阳县行政区划范围。平阳县第一次水旱灾害风险普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要求如下:

3.1干旱灾害致灾调查

(1)调查内容

开展干旱灾害致灾调查,以县级行政区为统计单元,调查干旱灾害背景、干旱灾害特点、历史干旱灾害以及抗旱工程和非工程措施等情况,进而分析不同地区干旱灾害危险性来源、程度等,为干旱灾害风险评估及区划工作提供基础支撑,推进干旱灾害风险管理。

主要开展以下两类资料调查:①基础资料:2017~2020年水资源总量、地表水供水、地下水供水,居民生活、生产等供用水资料;现状蓄、引、提、调,灌区等抗旱水源工程防御能力,监测、预案、服务保障等非工程措施防御能力;现状(2020年)现状城镇水源情况。②灾害事件资料:2008~2020年各次干旱灾害事件的发生时间,原因,范围,气象水文情况,农业、城镇等受灾及损失情况,以及历年实施的抗旱措施、投入人力物力、抗旱效果效益等。

(2)成果要求

结合资料收集整理,完成干旱灾害危险性调查表的填报,形成平阳县干旱灾害致灾调查数据成果,编写平阳县干旱灾害致灾调查成果报告。

要求成果满足浙江省干旱灾害致灾调查与洪水灾害隐患调查相关技术要求。

3.2洪水灾害重点隐患调查

3.2.1水利工程洪水灾害隐患调查

(1)调查内容

充分利用水利普查、洪水风险图等已有项目成果,复核平阳县内水库、水闸、堤防等现状防洪能力、存在的主要隐患类型、位置及严重程度,在工作底图上标绘风险隐患点,填写洪水灾害隐患调查表。

①水库(水电站)安全隐患调查

以总库容10万m³及以上的水库(包括有挡水建筑物的水电站)为调查对象。调查水库的空间属性、工程结构特性、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开展情况、评价结果等,详见《浙江省第一次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实施方案》。基于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采集系统水旱灾害调查分系统,在工作底图上标绘水库大坝的位置。水库位置的标绘以挡水主坝中间位置为准。

②水闸工程安全隐患调查

水闸调查范围为位于河道上过闸流量5m3/s及以上,且水闸发生风险会造成严重洪涝灾害。以每一座水闸工程为单元,调查水闸工程的空间属性、工程结构特性、水闸安全评价开展情况、评价结果等,详见《浙江省第一次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实施方案》。基于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采集系统水旱灾害调查分系统,在工作底图上标绘水闸工程的位置。

③堤防工程安全隐患调查内容

对堤防级别5级及以上的堤防工程进行防洪安全隐患调查;5级以下的堤防工程,有条件的可参考调查。以同一名称同一规划标准的堤防为一个自然段,一个自然段为一个调查对象。调查整理每一个调查对象的空间属性、工程结构特性以及堤防建设达标情况(详见《浙江省第一次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实施方案》)。基于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采集系统水旱灾害调查分系统,在工作底图上标绘堤防的空间位置。本次不调查生产堤、渠堤和排涝堤。

(2)成果要求

结合内、外业调查成果,整理工程空间属性、工程类型、等级/级别、安全评级/鉴定情况等数据资料,完成洪水灾害隐患调查表内容填写;同时基于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采集系统水旱灾害调查分系统,在工作底图上标绘工程位置。

要求成果满足浙江省洪水灾害隐患调查相关技术要求。

3.2.2山丘区重点集镇山洪风险调查

(1)调查内容

根据山洪灾害防御工作重点及风险程度,复核确定山丘区重点集镇名录;开展重点集镇基本情况调查,调查对象水头、萧江等2个重点集镇。收集水文气象资料,进行河道断面测量;分析集镇现状防洪能力;划定洪水淹没范围、确定危险区,确定预警指标。

(2)成果要求

编制洪水灾害隐患调查报告及山丘区重点集镇山洪风险调查报告,包括现状防洪能力、危险区分布、山洪灾害预警指标;编制山丘区重点城集镇洪水淹没图、山洪危险区划图、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成果一张图。

要求成果满足浙江省山丘区重点城集镇山洪风险调查评估相关技术要求。

3.3山丘区中小河流洪水淹没图编制

(1)建设内容

针对平阳县鳌江干流蒲潭垟以上流域,基于全省中小流域洪水频率图或采用推理公式、瞬时单位线或分布式水文模型等方法推求设计洪水,采用基于一维非恒定流水力学方法或曼宁公式等方法开展洪水分析,分析沿程水位和流量,确定洪水特征参数,在工作底图上绘制不同频率(5 年、10 年、20 年、50 年、100 年一遇或超标准情况)洪水淹没范围。结合承灾体调查成果,统计分析洪水影响的城集镇、村庄、人口,编制山丘区中小河流洪水淹没图。并实现洪水淹没图的在线管理,为灾害防治、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等提供支撑。

(2)成果要求

山丘区中小河流洪水淹没图编制报告;山丘区范围内的中小河流不同洪水频率(5年、10年、20年、50年、100年一遇)洪水淹没范围图。其中淹没图成果需接入平阳县洪水风险图管理系统平台,进行在线查询和管理。

要求成果满足浙江省山丘区中小河流洪水淹没图编制相关技术要求。

三、商务条款

1、本项目所有最终成果的知识产权均属于采购人,中标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遵守以下原则:

1)中标单位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2)本项目所有成果的版权属采购人所有,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否则,采购人可按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及项目合同追究中标单位的一切责任。

3)本项目作业过程中由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资料或数据均属采购人所有,中标单位不得在合同规定之外自行处置数据,不得自行删除、复制、修改、转移数据,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且享有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付款方式:

(1)在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 ☑银行保函 ☑保险凭证等。

(2)在合同签订且具备实施条件后15日历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10%作为预付款。

(3)所有成果提交至温州市水利局进行数据审核汇集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60%,待所有成果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并合格后(验收费包含在本次报价中),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30%。同时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必须开具合同金额100%的正式税务发票)。各磋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其风险。

(4)项目工期或成果质量不符合以上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立即停止合同的执行,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合同款,并没收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

3、完工期

供应商需在2021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内外业调查及评价分析工作,完成相应报告,并提交初步成果。2022年3月底前提交温州市水利局进行数据审核汇集,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

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政府行为以及非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如采购人另有通知,以通知时间为准)。

四、其他事项:

1、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为完成上述所规定采购内容的所有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供应商应结合采购内容、要求,市场行情及自身的竞争能力,确定最终报价。

2、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实行外业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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