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需 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 |
备注 |
1 |
青田县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 |
1项 |
700000元 |
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
根据国家林草局《关于开展全国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的通知》(林资发[2021]21号)、《关于开展2021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21]26号)和《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全省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和2021 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的通知》(浙林资〔2021〕2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开展2021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
调查监测森林资源现状和动态变化情况,按年度更新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及时掌握森林资源保护利用现状及其消长变化,全面掌握违法违规破坏森林资源情况,推进森林资源常态化、动态化、规范化管理,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及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1、森林资源变化档案更新:建立基于空间数据库的森林资源档案动态管理机制。以上年度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为基础,将造林更新 、林木采伐、森林抚育等森林经营活动,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土地整理、开垦林地等非森林经营活动,以及自然灾害等导致森林资源变化情况,确定边界,并记录有关活动、森林资源变化等属性信息,形成基于GIS的森林资源档案信息数据库。
2、森林资源变化调查:核实调查森林资源变化情况,包括面积类和蓄积类更新。以上年度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为基础,利用遥感变化图斑,采用档案核实或现地核实的方法,调查2020年度内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开垦林地,以及造林更新、林木采伐等森林经营活动引起的地类、林分及其管理属性变化情况。全面掌握省级以上公益林范围变化、森林资源变化等情况。重点查清林地范围内出现的建设用地、耕地、伐区及新增林地和森林情况。同时做好蓄积更新,主要对蓄积的跳跃式变化和连续生长自然变化的更新。
3、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全面查清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成果。以卫星影像判读、群众举报、媒体报道等为线索,对2013年1月1日以来存在非法侵占林地、毁林开垦、滥砍盗伐林木、违规拆分审批、临时用地逾期使用等情况,借助历年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成果、历史遥感影像、经营管理档案等资料,以核对档案资料为主、现地核实为辅的方法进行再核实。一是开展2013-2017年变化图斑核实和2018-2020年森林督查“回头看”,对2013-2017年变化图斑全面核实,并对2018-2020年森林督查自查上报为不破坏森林资源的图斑再核实;二是比对国家级公益林档案资料,查清公益林变化图斑数量、分布及调整程序等情况,对存在违规调整和破坏国家级公益林等问题图斑进行登记查处。最终形成违法违规问题清单和专项数据库;三是对列入问题清单中的各类案件调查核实具体违法情形,依法查处整改。
4、森林督查:以年度遥感变化图斑为督查线索,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林地范围内,结合森林资源档案等有关资料进行内业核实,并开展必要的现地核实,核实所有图斑变化情况,确定变化原因,建立森林督查数据库。对“土地管理属性”为“按非林地管理”的,重点查清违法违规采伐林木情况;对“土地管理属性”为“按林地管理”的,应当同时查清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土地整理和毁林开垦等违法违规改变林地用途情况以及违法违规采伐林木情况。遥感变化图斑外发现的破坏森林资源问题一并纳入本年度的森林督查范围。
5、公益林变化更新:对征占用林地涉及省级以上公益林变更调整以及其他取得公益林变更调整同意批复的,应当做好调出、补入地块的落图更新工作,确保省级以上公益林规模保持不变。对因插花、纠纷等历史遗留问题而未落“一张图”的公益林应妥善处理,确实无法落图的原则上退出,并做好相应调入工作。对“一张图”内省级以上公益林小班保护等级、林地所有权类型、生态区位、地类、林种等重要因子进一步完善核实,确保公益林属性因子的准确性。
6、整合停伐管护补助的天然商品林:整合已纳入停伐管护补助范围的天然商品林成果,并与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数据库相衔接,总面积确保与2021年国家下达的任务量保持一致,协同开展停伐管护协议书签订、确认等相关工作,最终实现“一张图”、“一套数”管理。
7、整合2020年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成果:整合通过省级核查验收后的2020年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成果,将百万亩图斑更新至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小班,同时在“一张图”小班中“工程名称”字段做好新增造林、新增森林和未成林造林地等图斑类型登记。
8、整合确认后的国有林专项调查成果:整合2020年国有森林资源专项调查成果,将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认后的专项成果数据更新至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小班,补充填写“管理情况”“国有单位名称”两个字段信息,同时核对土地权属、土地使用权属、林木所有权属、林木使用权属等字段的属性信息,确保国有林界线与“一张图”小班界线一致、属性信息一致,最终实现“一张图”、“一套数”管理。
9、同步开展更新落图
(1)在档案更新工作中对征占用林地地块应当同步做好公益林调出,并补入相应面积的公益林地块。
(2)在遥感图斑外业核实工作中,对森林督查图斑现地核实发现未变化的,森林督查变化原因登记为“无变化”;现地核实确有变化的,应当按照年度监测要求确定督查图斑范围,并根据上年度小班界区划年度监测新增小班,登记年度更新信息,同时按森林督查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符合更新要求的森林督查图斑全部落图。
10、成果数据库更新:以县为单位,以上年度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数据库为基础,根据遥感判读结果、森林资源档案核实和必要的现地核实结果,采用在线更新客户端实现全在线上图更新,通过“一张图”平台进行逻辑、拓扑检查,进一步完善数据,确保高质量的数据成果提交汇总。
11、成果汇总:以县为单位,基于更新后的森林资源变化数据库和上年度森林资源现状数据库,形成打击毁林专项、2021年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森林督查数据库,编制统计表和成果报告,并逐级汇总形成省级成果。
1、调查时点
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时点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森林督查不固定年份,以下发图斑作为核查重点,并以实际破坏森林资源情况向前追溯和向后延伸,除特殊情况外,向前追溯至2013年1月1日,向后延伸至现地调查之日;省级以上公益林变化同步更新至2020年12月31日。
2、地类划分标准
(1)2021年浙江省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地类参照《2018年浙江省森林资源年度监测暨林地变更调查技术操作细则(试行)》,提交全国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成果时,按《林地变更调查技术规程》(LY/T2893-2017)进行地类转换。
(2)过渡期内保持全国国土调查土地分类标准和林业行业地类分类标准并行。全国国土调查土地分类标准执行《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 1055—2019),同时按照森林资源管理需要进行细化。
3、变化原因:分为遥感判读填写的“变化原因”和实地调查填写的“变化原因”,具体如下:
(1)遥感判读变化原因
具体分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林木采伐、开垦林地、灾害等引起的林地地类或林相变化,以及可识别的因造林更新等营林活动引起的林地地类或林相变化和其他变化,用代码填写。
(2)调查填写变化原因
具体分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开垦林地、林木采伐、造林更新、森林抚育、灾害因素、自然因素、调查因素、现地无变化等9个一级变化原因,25个二级变化原因,变化原因记载到二级代码。
当一个小班(图斑)变化原因有多个时,按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开垦林地--毁林造林--林木采伐--其他的顺序认定填写(或者按导致地类变化的主要变化原因。如有林地采伐更新造林形成未成林造林地或幼龄林有林地,变化原因填写林木采伐,其中采伐(毁)国家级公益林,营造商品林填写毁林造林),按变化原因发生变化的时间填写变化时间。
4、最小图斑
(1)更新调查原则上最小更新图斑面积为1亩,对森林督查图斑不作最小面积要求。
(2)林带采用面状图斑表示。
(3)对于在林地范围内,图斑面积小于最小更新图斑面积的点状地物(如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塔基、小型基站及管理站所),如有必要记录,以面状图斑记载。
5、坐标系及相关要求
平面坐标采用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地图投影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1∶10000标准分幅图或数据,按3˚分带。
6、举证要求
使用带卫星定位的手机或平板电脑,利用“一张图”平台下发的“掌上林业采集版App”,实地拍摄包含定位坐标和拍摄时间的实地照片及相关举证说明等综合信息,上传至“一张图”平台。
(1)当年度新增森林(非森林转入森林)需全部实地举证并附现地举证照片。
(2)对涉及军事用地或偏远海岛、高山、远山等人迹罕见图斑,借助高清影像能够明显判别变化原因的可采用影像举证,但应在备注中说明具体原因。
(3)对涉及征占用、采伐、营造林、公益林调整等图斑,借助审批或其他经营档案资料能够明显判别变化原因,且不存在超审批面积(蓄积)以及未逾期使用情况的可采用档案举证,但应在备注中说明情况。
(4)对内业核实后可明确违法违规面积、蓄积、变化原因的图斑可不举证,但应在备注中说明违法违规情况。
(5)上述情形以外的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违规图斑应全部实地举证并附现地照片。
举证照片要求:包括图斑全景照片1张,能够清楚直观反映图斑地类特征;局部近景或图斑特征照片1-2张,应能清楚直观反映图斑实地利用现状和植被生长情况。采用无人机拍摄的照片需标示举证范围。
1、中标人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2、在项目成果通过验收并实施过程中,中标人按照项目实际需求,配合采购人进一步完善成果细节,以满足建设要求。
3、编制署名权归中标人所有,版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有权公开展示编制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及其他形式介绍、展示、评价编制成果。
4、方案批准实施前,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同意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展示编制成果。
1、本项目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林业调查、生态调查,有野外调查工作经历,具有地形图或遥感图识别等基本技能。
2、为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本项目必须配备一名项目负责人,并组建一个完善的项目实施小组。
3、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须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1、数据库
(1)2020年度森林资源现状数据库(shp或gdb格式)。
(2)森林资源变化数据库(shp或gdb格式)。
2、统计表
(1)森林资源调查现状统计表、变化图斑统计表。
(2)森林资源动态统计表。
3、报告成果与图件
(1)2020年度森林资源年度监测成果报告。
(2)2020年度森林督查数据整理、协助成果制作。
1、变化图斑和影像的吻合要符合细则标准,不能存在漏划、错划图斑。
2、矢量数据拓扑正确性、图形数据与矢量数据的关联性、属性因子完整性、正确性和逻辑一致性。
3、数据库生成各类报表的表内数据逻辑、表间汇总逻辑、表格汇总面积和数据库汇总面积的一致性。
4、项目内容均按浙江省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和2021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操作细则完成。
1、保密要求
(1)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中标人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管理及保密知识教育。
(1)中标人须承担与此有关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的保密责任。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均要求按照《国家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工期要求:根据浙江省林业局要求如期完成并提交成果。
3、售后服务要求
(1)中标人负责对采购人技术人员进行项目成果日常应用的免费培训和指导;
(2)中标人负责免费对项目成果错误内容进行及时更正;
(3)中标人提供的服务成果,必须符合招投标文件及合同的要求,如有不符,采购人可无条件退还,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验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浙江省现行技术标准,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规定的验收评定标准等规范,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5、款项支付
(1)付款条件:中标人完成青田县2021年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采购项目工作,向省林业局提交数据库,并经验收通过后,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
(2)付款时间:上述款项在中标人完成工作并提交税务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所产生的税费由中标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