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说明
1、采购人:中国共产党睢宁县委员会组织部
2、采购标的:睢宁县优秀公务员健康休养服务
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4、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5、本项目最高限价37.8万元(4725.00元/人)
二、服务要求
(一)参加休养的对象及人数
年度考核连续三年优秀的公务员,预计80人,具体参与人数按实计算。
(二)项目内容及接待标准具体要求
1、休养时间:本项目休养天数为六天五晚,拟分3批,计划首批出行时间自7月底开始(如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供应商需结合休养地及周边疫情对出行的影响),具体时间在成交后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休养目的地:贵州,包含梵净山、黄果树瀑布、荔波小七孔、西江千户苗寨、青岩古镇或镇远古镇等景点;
3、交通方式:双飞;
4、住宿:当地市区准四星及以上宾馆,周边环境安全,房内设备舒适卫生;
5、用餐:早餐宾馆内自助早餐;中餐不低于 50 元/人;晚餐不低于 50 元/人。
6、用车:空调大巴;
7、门票:所列景点门票、小交通票;
8、保险:旅行社责任险、意外险;
9、当地优秀资质公司导游服务;
10、全程不得安排购物点,不设自费项目。
(三)项目其他服务要求
1、成交服务商全程跟班
全程协助睢宁县委组织部举办优秀公务员健康休养,按照安全卫生、舒适休闲原则,做好活动期间的统筹安排工作,充分发挥专业机构的资源优势,以“一站式”全程服务,按文件要求配合睢宁县委组织部完成优秀公务员健康休养的服务工作。
2、行前准备
(1) 根据采购人要求设计行程路线,并请采购人认可;
(2) 安排好交通,预订用车,代订代购机(车、船)票;
(3) 根据用户要求和预算预订好住宿地点;
(4) 为所有参团人员购买旅游意外险;
(5) 提供目的地基本背景情况及注意事项,协助团组人员做好行前准备工作。
3、行程服务
(1) 领队带队并妥善安排好交通、地接和食宿事宜;
(2) 执行拟定的行程计划路线,控制时间进度安排,处理突发情况;
(3) 提供必要的景点和当地文化讲解;
(4) 向所有团员声明目的地基本背景情况及安全注意事项,协助外出参观活动团组人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 保障服务
设有相对独立的服务热线电话和服务质量投诉电话。并指定专人负责本项目业务,负责迅速处理同行导游不能解决的问题,保障项目顺利进行(请报价人列出详细的人员名单,包括姓名、职务。)
5、违约责任
发生餐饮回扣现象按照合同约定餐费金额的 10 倍处罚;发生私自删除景点行程的,按原景点门票金额的 10 倍处罚;发生导游、领队私自增加购物点的,按当次休养费用的 10%进行处罚。
为规范对成交供应商的管理,采购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实行动态管理方式,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对服务过程全过程监督。如发现成交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不予支付合同尾款,并上报至信用管理部门进行通报处理。
(1)成为成交供应商后,在具体项目实施中,借故推拖;
(2)对承揽的项目持消极态度,与合同服务标准不符的,不积极配合采购人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故意延误完成时间,造成采购人工作被动及重大损失的;
(3)未经采购人同意,非法转让、转包承办业务的;
(4)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的。
6、未尽事宜,签订合同时再作约定。
(四)响应文件中提供《项目服务方案》
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以下内容:
1、项目服务方案,包括行程规划及进度计划、交通、住宿、餐饮、景点、安全保障等方案。
2、团队的服务能力:领队人员配备的数量及人员的素质、来往接送服务、 满足项目的需要。
3、突发应急事件的解决方案。
三、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总价款的70%,服务结束并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出行人数结算,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5日内将剩余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