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
序号 |
路线名称 |
天数 |
人数(暂估) |
固定费用标准 |
备注 |
1 |
江西线 5日4夜健康休养 |
5天 |
总人数约140人,分三批出行。 (具体出行线路按实际出行人数、线路报名情况确定) |
5000元/年/人 |
根据实际人数按实结算 |
2 |
重庆 5日4夜健康休养 |
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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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海南三亚线 5日4夜健康休养 |
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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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云南线 6日5夜健康休养 |
6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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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宁夏线 6日5夜健康休养 |
6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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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长春-长白山-延吉-珲春线 6日5夜健康休养 |
6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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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公务员健康休养出行日期为3月10日—4月20日之间,具体由采购人确定。 |
备注:
1.本项目费用标准为行程安排服务标准,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填报的报价作为评标及结算依据,但提供的服务不得低于行程的费用标准;合同履约期间,按最新发布的文件要求执行(供应商须考虑项目不确定因素,并自行承担该风险产生的费用和责任,中标后不能以此作为拒绝履行本项目的理由,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其法律及经济责任)。
2.本次项目采购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1家服务单位。
★3.遇上级政策变化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如疫情等),原定方案根据政策要求作及时调整,双方协商后实施。若原定出行方案因政策要求取消出行,不支付任何费用;
4.本次采购项目主要包括 2024、2025年度优秀公务员健康休养 服务活动的组织工作,包括食、宿、行等活动的具体安排。
5.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不得将项目进行转包、分包。
★6.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一招二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有权根据上年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二、相关要求:
2024、2025年度优秀公务员健康休养 项目采购,为激励广大公务员立足岗位争先创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营造积极向上、崇尚先进的工作氛围,保障公务员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能,促进各项工作。原则上采取单位统一组织、相对集中的健康休养方式,委托供应商(旅行社)组团实施。
1.时间安排:健康休养具体出行时间由采购人确定。
2.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至少6条路线的行程安排方案,如建议出行时间、旅游行程(亮点、行程安排)、接待标准(交通、住宿4星级及以上、车辆、用餐、景点门票、导服、保险、购物安排)、建议成团人数等方案供采购人参考。采购人可选择供应商投标时提供的行程路线,也可选择其他路线,最终路线及行程安排由采购人决定。
3.每人健康休养费用标准不超过5000元/年/人,预计健康休养总人数约140人(最终根据实际人数按实结算)。旅游线路超标准支出部分的费用由参加健康休养的对应优秀公务员个人承担。
4.采购人自行选择行程路线,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视为违约。
★5.住宿安排:标准为标间(一人一间),住宿要求按照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星级评定标准应达到四星级及以上标准,交通便利、环境良好、干净卫生、服务优质,有较强的接待能力,同时配套设施齐全、使用方便安全。
★6.餐饮标准:入住酒店须包含早餐;正餐用餐除景区外,均需在社会餐厅用餐;中餐标准不得低于80元/人/餐;晚餐标准不得低于120元/人/餐。餐厅须交通便利,环境较好,干净卫生。
7.景点安排: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需提供详细方案及行程。
8.服务人员:设本项目服务专员(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一定的资历资格和丰富的从业经验,加强双方沟通,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调整方案并获得采购人认可,应急处理相关事务等。具体出团全程(高铁除外)配导游(地陪),要求不少于三年导游经验,引导、讲解景点山水、典故等,解决旅途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并给予游客食、宿、行等方面的帮助。
9.用车要求:用车为空调旅游车(车辆须有由公路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驾驶员须持有A1驾照),内饰干净、下部有行李箱。车况良好,车位充足(每车次须确保2个以上空位),空调效果好,司机服务态度好、技术好,确保行程安全(要求三年内新车,提供双方签定的租用协议、《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行驶证或相关证明)。
10.独立成团,每个团须配备1名领队导游全程陪同,领队费用包含在响应报价中,成交后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游览景区内须提供导游服务。
11.门票要求:线路报价含全程门票,包括景区内必游览的小门票及景区内交通费用(缆车、游船、观光车等)。
12.整个健康休养行程不安排购物点,不推荐自费项目或景点;全程参保人身意外险和旅行社责任险;免费提供矿泉水。
13.确定健康休养行程后,在出发日前5天采购人告知旅行社取消行程的,不支付任何费用。若小于此天数产生费用的,中标旅行社需提供相关票据,采购人根据凭证进行结算。
14、健康休养活动结束以后,中标旅行社需提供以下凭据:健康休养服务合同;正规发票(发票内容需是健康休养费,不可开综费);加盖公章的费用明细,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费、保险费以及其它相关活动费用,具体行程安排。
三、服务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
2.合法诚信经营,直接承办优秀公务员健康休养业务,不转让给他人承办,否则自动取消优秀公务员健康休养承办服务单位资格。
3.认真核算优秀公务员健康休养费用,各项费用透明合理,健康休养价格不高于市场平均价格,否则自动取消优秀公务员健康休养承办服务单位资格。
4.根据客户要求认真做好优秀公务员健康休养工作,并提供优质服务,规范服务行为,切实履行优秀公务员健康休养合同。
5.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做好安全保障工作,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确保优秀公务员健康休养工作安全顺利。
6.提供报名登记等各项上门服务。
7.供应商若有其它服务承诺请在投标文件中明确。
四、服务承诺:
1.经营质量方面的承诺:
1.1.旅行社向旅游者提供的旅游服务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作虚假宣传。供应商须承诺“因旅行社原因不能成行,或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转团、拼团,采购人扣除本批次旅游费用总额的50%”;
1.2.供应商须承诺“未经采购人同意,旅行社不得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否则采购人扣除本批次旅游费用总额的50%”;
1.3.供应商须承诺“旅行社为旅游者安排或者介绍的旅游活动不得含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本省市区规定的内容,否则采购人扣除本批次旅游费用总额的50%”。
2.经营服务方面的承诺:
2.1.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应当与旅游者签订国家旅游局新版旅游合同(最新版)并载明下列事项:
(1)旅行社的名称及其经营范围、地址、联系电话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2)旅行社经办人的姓名、联系电话;
(3)签约地点和日期;
(4)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
(5)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及其标准;
(6)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
(7)解除或者变更合同的条件和提前通知的期限;
(8)违反合同的纠纷解决机制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9)旅游服务监督、投诉电话;
(10)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
五、服务响应:
旅行社接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解决问题。
六、廉政方面的承诺:
旅行社应规范经营,不得行贿采购单位工作人员。
健康休养应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要求。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饮酒,购买烟酒以及违规组织或参与娱乐活动。严禁在寺庙参观中从事焚香叩拜、捐赠功德箱等迷信活动,严禁以健康休养名义发放钱物,包括各类房劵、餐劵、购物卡、旅游券等。严禁以其他票据代替健康休养票据,严禁通过健康休养活动套取现金。
七、付款方式:
每批次健康休养服务结束后,无有效投诉和质量问题,旅行社凭正规有效发票原件、旅游合同、名单、身份证及保险复印件,经审核后按照考核情况统一结算,于次月20个工作日内结清该批次服务款项。
八、购买保险:
1.旅行社必须为参加健康休养的优秀公务员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和人身意外保险(保额不低于100万/人(其中医疗部分不少于10万元),费用含在报价中;合同履约期间,按最新发布的文件要求执行)。
2.旅行社在采购人结帐时应提供优秀公务员健康休养合同复印件一份、投保人身意外保险复印件一份。
九、合同签订及执行:
1.中标供应商根据响应文件及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条款,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按单人健康休养费用及参加人数定,由双方共同严格遵守执行。
2.合同书应由双方代表亲自签字。
3.签订合同后项目不得转包,如发现转包,视为违反约定,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4.签订合同后,任何一方违约均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支付对方违约金1万元。任何一方未经协商或通知对方而擅自单方终止合同的,应赔偿对方违约金3万元,以补偿对方的损失。
5.遇有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问题时,任何一方都有权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十、特别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一个标项只允许一家供应商参与投标,否则将同时被取消投标资格。
2.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投标人自己所拥有。
4.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投标供应商正式员工。
5.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的,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
6.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