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需 求
一、项目概况
根据《国务院第一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普查地方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灾险普办发【2020】4号)和《浙江省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需要开展嘉兴市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工作,通过开展气象灾害普查,摸清嘉兴市气象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全面客观认识嘉兴市气象灾害风险水平,提升气象灾害风险预报预警和管理能力,为地方政府及各部门有效开展气象灾害防治工作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县\市\区 |
数量 |
预算金额 (万元) |
1 |
嘉兴市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 查服务采购项目 |
南湖区 |
1 |
50 |
2 |
秀洲区 |
1 |
50 |
|
3 |
经开区 |
1 |
34.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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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嘉善县 |
1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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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桐乡市 |
1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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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海宁市 |
1 |
55 |
注:本项目采用统招分签方式,中标单位分别与各县市区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二、工作目标
1、获取嘉兴市(海宁市、桐乡市、嘉善县、秀洲区、南湖区、经开区)主要气象灾害的致灾信息;通过信息共享,掌握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重要承灾体信息,历史灾害信息以及重大隐患情况,查明区域气象抗灾能力和减灾能力。
2、以调查为基础、评估为支撑,客观认识当前嘉兴市主要气象灾害的风险水平,科学预判气象灾害风险变化趋势和特点,形成嘉兴市气象灾害风险区划。
3、通过实施普查,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建立分类型、分区域、分层级的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及多尺度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制图、风险区划的技术方法和模型库,开展成果数字化应用,建立市县气象灾害风险预警和评估业务。
三、工作内容
1、 气象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开展气象灾害的特征调查和致灾孕灾要素分析,结合灾害性天气个例梳理工作摸底历史重大气象灾害事件,针对主要气象灾害引发的人口伤亡、农作物受灾、直接经济损失、房屋倒塌、基础设施损坏等影响,全面获取嘉兴地区主要气象灾害的致灾因子信息、特定承灾体致灾阈值,评估主要气象灾害的致灾危险性等级,建立主要气象灾害危险性基础数据库。编制县级1:5万主要气象灾害致灾因子危险性评估图谱等专业图件。
2、 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在气象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的基础上,编制气象灾害风险区划方案。针对各类气象灾害,评估气象灾害影响下人口、经济产值、房屋建筑、基础设施等主要承灾体脆弱性,配合省市气象局评估人口、经济等承灾体遭受主要气象灾害的风险水平。
3、 完善气象防灾减灾决策服务平台,面向党委政府提供气象灾害风险区划数字化成果展示。依托省级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系统、风险预警业务系统成果,实现嘉兴市县本地化气象业务应用。
四、项目成果
1、基于灾害普查,提供嘉兴市主要气象灾害的致灾因子数据成果、历史重大个例及致灾因子排序表。
2、基于风险普查数据成果,绘制嘉兴市主要气象灾害致灾因子危险性、风险区划等级评估图谱(比例尺1:5万)。编制嘉兴市气象灾害风险普查报告,对全过程中的历史重大个例、灾害个例、评估分析结果、技术报告与数据、成果图件等成果资料进行汇总整编,并按照项目要求提交给嘉兴市气象局、各县(市)气象局和3个区应急管理局进行归档。
3、完善灾害资料收集和处理、标准化气象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流程,分析普查过程中的问题和技术难点,提炼普查经验做法,形成普查工作总结报告;通过开展市、县人员相关培训,提升当地气象灾害风险应对和管理水平。
4、完善市县气象防灾减灾决策服务平台,实现气象灾害风险区划数字化成果展示。
五、服务期:
根据气象灾害普查工作进度安排,暂定2022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嘉兴市气象灾害普查工作,达到地方政府和上级考核要求,并通过验收。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预付款;
(2)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初步成果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55%;
(3)项目成果经评审验收通过后1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
七、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八、人员要求
供应商需投入项目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含5人)。中标后,未经采购单位同意,项目小组人员不许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