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
服务需求一览表
说明:
1、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内容如与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条款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
3、本次采购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内容和要求(技术参数及要求): |
1 |
南宁市重点项目监测督查服务提升 |
1项 |
服务内容及需求 1.服务目的 充分发挥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现有的信息资源,采取信息收集、现场核对、问题反馈和数据分析机制,加强教育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市本级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南宁市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以及市本级企业投资项目等四个专题项目的重点监测督查。对四个专题项目采取动态实时跟踪、关键节点提醒、问题预警、月度分析,实时反馈项目建设进度,对项目推进提出合理化建议,加强项目进度信息收集的专业性,提升项目信息采集及校核的准确性和时效性,让决策机构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政府部门管理决策效率,实现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2.服务范围 本次服务覆盖范围包括南宁市四县、一市、七城区,主要对2021-2022年度南宁市教育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南宁市市本级财政预算内资金建设投资计划、南宁市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市本级南宁市企业投资项目四个专题的项目进行监测。 3.主要内容 (1)对年度教育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市本级财政预算内资金建设投资计划、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市本级双随机项目等四个专题项目建立数据获取机制,每月向南宁市各城区、县区、开发区发改局及业主单位获取主要包括投资完成情况、形象进度、前期工作进展、开竣工时间、存在问题及下一步计划等项目信息。 (2)年度教育基本建设投资、中央预算内投资2个专题计划项目,每月重点项目采用无人机以“先全景、后特征”的拍摄形式对项目现场进行外业监测及跟踪核查服务,通过全方位了解工程形象进度,对业主填报的项目进展、存在问题等信息进行复核,反馈修正项目进展情况、存在问题等内容,实现数据口径一致、信息完整,确保重大建设项目进展信息科学、合理、真实、有效;无人机采集的数据为图像形式。 (3)提供年度教育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市本级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以及企业投资项目四个专题进度统计分析月报:通过项目库系统申报或线下表格填报的方式,收集项目投资完成信息、形象进度、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统计建设项目的固定资产完成情况,通过分析项目实地核查情况,结合存在问题和解决措施,并通过全市、各行业、各县(区)多方面的项目推进情况分析,结合与往期的推进情况的对比结果,编制详细的月度分析报告,主要是以图、文、表等表现方式,辅助决策者直观了解各项目建设内容,并协助解决各项目存在的问题,改善整个投资计划的执行情况。 (4)根据《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相关规定,对市本级企业投资项目进行事中事后监管,每月定期对核准和备案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填写企业投资项目现场核查表,并结合现场核查情况、项目存在问题、解决措施进行分析,以图、文、表等表现方式,编制企业投资项目月度分析报告。配合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开展企业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做好检查结果整理汇总。 4.成果要求 (1)每月10日前完成教育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中央资金预算内投资计划、企业投资项目现场核查报告及现场核查航拍图,各3份及电子版。 (2)每月14日前完成教育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市本级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进度统计一览表,各3份及电子版,进度统计一览表内容包括投资完成情况、形象进度、前期工作进展、开竣工时间、存在问题及下一步计划等项目信息,以达到实时跟踪项目月度进展信息,直观了解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效果。 (3)每月17日前完成教育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市本级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月度投资统计分析报告,各3份及电子版,月度投资统计分析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投资完成情况、进展情况及项目实地核查情况等信息,并通过项目实地核查情况结合每月统计数据对比,分析项目进展和存在问题原因,提出相应解决措施,以达到辅助决策者直观了解各项目建设内容,并协调解决各项目存在的问题,改善整个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效果。 (4)每月25日前完成企业投资项目现场核查表,并以图、文、表等表现方式,编制企业投资项目月度分析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基本信息、建设内容、核准、备案及变更手续办理情况、存在问题等项目信息及项目实地核查情况等信息。 (5)每月15日前将教育基本建设投资计划项目月度进展情况展示于南宁投资项目云。 (6)每月以图、文的形式发布相关项目信息(如项目建设完成阶段性的进展)于市委信息办、市政府信息办、委门户网站、委微信公众号,信息总数不少于48条。 5.各阶段性成果提交及服务对接时间 (1)进度核查时间要求:每月10日前完成上月教育基本建设投资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进度实地核查工作。 (2)收集项目月度进展信息及月度分析报告时间要求:每月14日前完成上月教育基本建设、市本级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展信息的收集;每月17日前完成教育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市本级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月度投资统计分析报告。 (3)企业投资项目现场核查时间要求:每月25日前完成上月企业投资项目现场核查表及企业投资项目月度分析报告。 |
商 务 条 款 |
一、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 ★二、服务期 1、本采购服务期为:2021年9月17日至2022年9月17日。 2、如本采购服务年限内工作开展顺利并得到采购人认可,可以在新的服务年限内,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适当延长服务时间。 三、提交服务成果地点:南宁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售后服务要求: 1、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2、其他:根据评审会、工作对接会、协调会等意见相应修改完善成果内容。 五、其他要求: 1、团队要求:拟投入本项目专业技术团队必须有3名咨询工程师(投资),其中1名是建筑专业的咨询工程师(投资)(要求必须是响应单位在职人员,需要提供最近三个月或以上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①服务的价格; ②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③其他(如差旅、会务、培训、技术支持、专家评审费等费用)。 ★3、付款方式: 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监测督察服务费总额的35%;第二次付款:服务期限到达2个月后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监测督察服务费总额的30%;第三次付款:服务期限到达6个月后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监测督查服务费总额的30%;第四次付款:服务期限终止后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监测督察服务费总额的5%。 4、质量要求:服务成果必须满足采购需求,经采购人认可; 5、为了确保采购质量和维护公平的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服务)。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的恶意低价的竞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