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一览表
说明:
1、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内容如与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条款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
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预算合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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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采矿权出让前期工作-相关报告编制 |
1项 |
★一、服务范围 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龙律石灰岩矿、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和强村卢罗山水泥配料用硅质岩2个拟新设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编制。 ★二、服务内容 (一)服务矿区基本情况: 1) 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龙律石灰岩矿: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面积约0.3720平方公里。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
2) 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和强村卢罗山水泥配料用硅质岩:矿种为水泥配料用硅质岩矿,面积约0.1100平方公里。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
(二)编写要求 1) 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龙律石灰岩矿:按照普查网度布设工程和开展地质工作。通过对矿区开展地形测量、剖面测量、地质测量、剥土、采样分析测试等,初步查明矿区地层、构造特征及其对矿体的控制情况,初步查明矿体的空间位置、分布范围、产状、规模等特征和矿石质量特征,收集分析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及环境地质资料,初步了解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对矿石的加工选冶性能进行类比,对矿床进行概略经济评价,通过对矿区开发利用方案和土地复垦和恢复治理相关资料的收集,编制矿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为该区矿业权出让提供地质资料。 2) 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和强村卢罗山水泥配料用硅质岩:按照详查网度系统布设工程和开展地质工作。通过开展地质测量基本查明含矿岩系、岩性及分布规律,基本查明矿区主要褶皱与断裂构造,基本查明覆盖层的分布规律、厚度。采用地表试验取样、深部钻探工程对矿体进行系统揭露和控制,开展区域水文及矿区水工环地质调查查明矿区内的矿床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开采技术条件,对矿石的加工选矿性能进行类比研究,做出是否具有工业价值或利用的评价。根据勘查成果估算资源量,编写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和强村卢罗山水泥配料用硅质岩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并按时提交给采购人。 (三)编写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1、收集整理矿区有关地质资料; 2、编写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龙律石灰岩矿、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和强村卢罗山水泥配料用硅质岩两个矿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制作有关地质图件作为附件。 3、提交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龙律石灰岩矿、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和强村卢罗山水泥配料用硅质岩两个矿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给采购人指定的评审单位进行评审,并按照专家、评审单位意见修改完善,及时提交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龙律石灰岩矿、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和强村卢罗山水泥配料用硅质岩两个矿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审定稿)给采购人。 ★三、项目政策及规范依据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编写规范》(DZ/T0032-2020)、《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20)、《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2020)、《关于印发<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6 号)。 ★四、服务成果: 1、提交加盖有成交供应商公章和评审专家签字的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龙律石灰岩矿、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和强村卢罗山水泥配料用硅质岩两个矿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审定稿)纸质文本一式六份; 2、提交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龙律石灰岩矿、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和强村卢罗山水泥配料用硅质岩两个矿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审定稿)电子文件刻录光盘两张。 中间汇报或评审会的汇报材料简本数量根据与会部门数量和专家人数提供。 |
3798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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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条款 |
一、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 ★二、提交服务成果时间:2021年11月15日前提交项目所有成果。 ★三、提交服务成果地点: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四、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验收合格之日止。 2、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24 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3、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报告内容符合《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编写规范》(DZ/T0032-2020)、《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20)、《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2020)、《关于印发<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6 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储量规模中型(含)以下露天开采砂石土类矿山合并编制地质报告(储量核实报告)、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9〕68 号)的要求。 4、服务成果要求:报告文、图、表全部数字化。成果须达到国家和自治区规范、行业及地方相关技术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评审、备案。提交评审机构通过评审的意见书和有关部门的资源储量备案证明。成果报告要求纸质6份,电子版数据2份。 五、其他要求: ★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的价格;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用水调运费、青苗补偿费、群众关系协调费、钻机搬运费、技术支持、售后服务及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调整服务方案等费用。 (4)竞标方人员的住宿、办公、通讯、交通等办公生活相关费用。 ★2、结算及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成交供应商提交通过相关部门评审、备案的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龙律石灰岩矿、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和强村卢罗山水泥配料用硅质岩两个矿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审定稿)并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合同款。 ★3、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要求:磋商供应商在竞标时应提供详细的项目实施人员花名册,其中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地质矿产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所有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磋商供应商在职人员,磋商供应商竞标时提供为其缴纳的最近一个季度或近期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职称证书复印件。 ★4、场所要求: 磋商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需在本地城区范围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5、项目评审要求: (1)项目成果经项目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后,成交供应商应在委托书要求范围内在10个工作日内按评审(修改)意见对成果进行修改完善并提交给采购人,直至项目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和项目主管部门审批; (2)成交供应商交付成果后,必须参加采购人有关上级召开的现场评审会,并根据评审意见,负责调整补充完善编制成果。 6、本项目所有报告成果知识产权归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7、保密要求:成交供应商须严格遵守采购人保密制度要求,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对本项目所有项目信息以及接触到数据予以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的任何内容。 8、本项目竞标时磋商供应商如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