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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11月-2024年10月温州市行政中心后勤服务(安全保卫服务)(非预留份额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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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109100000177933 文档页数:58页 所需下载券:10
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11月-2024年10月温州市行政中心后勤服务(安全保卫服务)(非预留份额项目)

 采购需求

一 总则

1、采购的服务所涉及的产品标准、规范,验收标准、规范,应符合国家有关条例及规范,如有新的标准应采纳新标准,如是国外相应标准应征得采购人认可。

2、 本次招标采购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11月-2024年10月市行政中心后勤服务项目(安全保卫服务)(非预留份额项目)。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技术规格和服务要求,综合考虑,选择具有最佳性能价格比的服务前来投标。希望投标人以精良的设备、优良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充分显示你们的竞争实力。

3、 ▲投标人根据自己的技术及商务和报价优势选择标段进行投标,对一个标段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只投此标段的部分内容。

 

二 采购需求

本次财政预算: 2966.55万元 ,如投标人报价超过财政预算或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一、总述

1、标的物业服务范围

 序号

标项名称

服务时间

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采购预算

(万元)

市行政中心安保服务

3年

温州市行政中心一号院、二号院、三号院、人防停车场及上堡公寓11幢2楼办公区域的安全保卫管理等。共计至少需要151人。

2966.55

2、服务管理目标

围绕“用心服务、精细管理、倾力保障”的品牌理念,为行政中心提供优质的后勤服务保障,营造安全、高效、文明、和谐的办公环境。创建省内领先的、国内一流的节约型文明机关。

3、管理方式

采取市场化运作,由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相关服务单位提供服务并进行整体管理。服务单位的服务管理直接受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监督管理。

二、服务管理期限

本合同安保服务为36个月,2021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交接期按实际结算)

三、服务管理内容与要求

 做好安保服务管理 ,并积极完成采购人布置的其他任务(如勤杂工作、协助宣传活动等)。服务质量标准要求按相关规范标准、市行政中心相关服务标准及现代设备管理标准订立服务规程。在对现场、周边环境全面了解的情况下编制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组织实施计划以及具体的保障措施、工作程序。本着对企业品牌的延伸,以社会化效益为重的原则,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行,以热心、爱心、专心、细心、耐心、贴心的服务、管理,创建“专业、及时、高效”服务品牌,为行政中心提供优良的后勤服务、保障,营造文明、和谐、温馨、高效运行的办公环境。

(一) 安保服务管理

按照《温州市行政中心安保服务规范》和《温州市行政中心安保服务范围与内容》提供安全保卫、秩序管理、登记室管理、安检、监控、消防、停车库(场)管理、门卫服务等。

 四、工作要求

1、人员统一着装,不得穿工服上下班,佩带胸卡上岗,发式简洁,不染发,不留怪异发型

2、工作时间

2.1本项目工作时间实行三班制,可根据工作实际安排变更为两班制。

2.2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工作人员实施上述工作安排,并不得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

3、值班时间

3.1项目部管理人员值班:实行24小时在岗值班制,人员由项目负责人和其部门负责人, 为中队组成。

3.2 根据工作需要及采购人要求,配备水电、登记接待室等工作人员,实行双休日(节假日)或24小时值班。

4、教育培训。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教育培训,全员集中培训每月不少一次,其他培训按照工作实际视情组织;组织应急处置演练,至少每半年一次。

五、监督考核

1、投标人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各种管理制度、规定,严格履行合同要求,每月接受采购人的考核,根据考核意见及时改进工作。

2、采购人按照《温州市行政中心后勤服务考核办法及细则》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分,并严格执行《温州市行政中心后勤服务考核办法及细则》相关奖惩规定(具体按照考核文件,以电子版形式,作为招标文件附件)。招标文件中相关约定、提法和措施也作为考核依据。采购人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可不断完善考核办法,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该项规定。

六、人员配置

按照组织到位,结构合理,精简强干,执行有力的原则根据服务管理内容合理科学地配置。各项人数配置数均不低于以下要求

 序号

人员配置需求

1

151,其中管理岗位8、技术岗位22人、重要岗位42、其它岗位79

七、人员条件

项目负责人

大队长1人,男性,5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经过公安院校或军事院校培训,从事过公安、部队(含消防应急救援队伍,下同)、保安5年以上类似岗位经历,并担任管理和指挥员职务。副大队长2人,男性,4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从事过公安、部队、保安3年以上类似岗位经历,并担任管理岗位职务。退役军人条件可适当放宽。

中队负责人

中队长2人,男性,4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副中队长2名,男性,35周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从事过公安、部队、保安3年以上类似岗位经历,并担任班组长以上管理岗位。退役军人条件可适当放宽。

③技术岗位

  信息技术主管:1人,男女不限,4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相关专业毕业,熟练操作信息化设备,从事过计算机或信息化2年以上类似岗位经历,具备IT专业技术和网络安全管理能力。

信息技术员兼解说员:1人,男女不限,30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相关专业毕业,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消控值班人员:20人,男女不限,高中或具有相关专业职高以上学历,具有消防设施操作员相应专业资格证书,从事过消防控制工作2年以上类似岗位经历,并能熟练掌握消防与安防设备操作维护。

④执勤人员:

  重点岗位:42人,男性,35周岁以下,身高175cm以上,高中及以上学历,持有保安员证书,且身心健康,五官端庄、体型匀称、无明显疤痕或标志、口齿清楚。25%以上人员持有C照驾驶证,并能熟练驾驶车辆;退伍军人占重点岗位总人数30%以上。退伍军人或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安全员:79人,男性,40周岁以下,身高172cm以上;女性,35周岁以下,身高163cm以上,人员占一般岗位总人数7%以下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持有保安员证书身心健康,五官端庄、体型匀称、无明显疤痕或标志、口齿清楚。

⑤内勤:1人

女性,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有良好的文字处理能力和电脑应用能力,能熟练的操作办公室自动化软件,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勤人员必须具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颁发的《浙江省保安员资格证》和《职业资格证书》,消控人员必须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

(3)相关要求

  ①中标人招聘的该项目所有人员,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政治审查、县级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和专业应试合格后方可录用。根据相应岗位要求,具有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认证颁发的有效上岗证书

  ②中标人招聘的该项目所有人员必须专职服务,不得在外兼职;并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和调配,如发现不符合采购人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员,采购人有权提出整改、更换;如3天内整改、更换不及时或不到位,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更换或调整人员应提前征求采购人意见,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调整。未经同意擅自调整管理人员的,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项目部负责人15-20万元、部门经理10-15万元、其他管理人员5-10万元。情况严重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

中标人须定期组织所属人员的思想品德教育、法制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未按规定落实的,中标人需支付违约金1万元。

中标人应加强对所属人员管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做到文明服务和文明执勤。如发现所属人员有赌博、滋事、扰乱治安、偷盗物资和违反上级有关规定,或因管理不善给采购人带来较大负面影响等情况,根据情节轻重,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每起1-5万元。

 

七、其他说明及要求

1. 各中标人在行政中心的人员薪酬等发放必须采用银行发放方式,且必须在与行政中心一卡通系统进行战略合作的银行发放,派驻人员薪酬也应采用银行发放方式。

2. 采购人可根据工作特性与需要,将相关同类工作人员可整合,中标人须无条件支持配合;整合人员可直接由采购人管理。

3. 因工作需要,如重大活动等,采购人可在中标人之间调配人员,中标人须无条件支持配合。

4. 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项目经费预算和实际情况进行报价,防止项目间不平衡报价。

5. 项目经费预算

序号

标的

分项

预算分项(万元)

一年预算合计(万元)

1

安全保卫服务

基础物业费用

618.80

988.85

安全保卫专项费用

370.05

36个月合计

2966.55

八、付款方式

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向招标人提供该合同总价3%的履约保证金。

2、合同签订后,甲方根据财政预算安排预计在2022年1月向乙方支付该合同总价的20%作为预付款。

3、按照《温州市行政中心后勤服务考核办法》,支付前应扣除该月服务期间未履约的相关费用。即月实际支付费用由乙方按(该合同总价-预付款)/12-当月考核处罚金额向甲方申请付款,甲方凭乙方开具的完税发票和员工工资发放凭证复印件(以便甲方确认务工人员劳动报酬已经兑现、支出总量汇总控制)进行支付,由甲方签署付款凭证,办理付款手续。服务费按先服务后支付的办法,按每月支付,支付时间为服务后下个月15日内支付,如与财政相关政策相抵触,以财政规定为准。

4、服务费按先服务后支付的办法,按每月支付,支付时间为服务后下个月15日内支付,如与财政相关政策相抵触,以财政规定为准。

、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必须在签订承包合同后缴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该合同总价的3%), 以保证中标人遵守本合同的一切条款、条件和承诺,该保证金在招标人的规定存续期间不计息。

2、采购人在任何时候都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因中标人违约而导致损失的违约金。

3、中标人应在接到扣除履约保证金通知后一周内补足所扣差额,以保证承包期间履约保证金的完整。

4、如果中标人在承包期内没有涉及采购人的应付而未付金额或违约行为,采购人在承包期满后或提前终止合同后一个月内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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