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王山片区(含北片、南片)规划总控
设计任务书
一、立项依据
根据《湖南湘江新区重点片区规划总控工作机制》(湘新土发〔2020〕22号)、《湖南湘江新区2021年城乡规划编制计划》(湘新土发〔2021〕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大王山片区(含北片、南片)规划总控已纳入新区2021年规划编制计划。
二、项目背景
长株潭城市群以湘江生态经济带建设为重点,推动三市相向发展,搭建交通一体化、产业一体化、经济一体化的基础平台,提升以长沙为核心的长株潭城市群的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促进长沙、株洲和湘潭地区社会生活的融合,推动长株潭地理中心建设形成新的增长点。大王山片区地处长株潭地理中心位置,自然条件良好、交通区位优越,随着区域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大王山片区将成为长株潭一体化发展的主战场。大王山片区作为长株潭融合发展引导区,按照“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要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模式,通过环境修复提质及产业转型升级,成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示范区,打造成为国际水平的旅游度假区、山水洲融合的绿色新城、长株潭生态智慧创新高地、长沙山水人文城市新样板。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建设有颜值、有气质、有内涵、有格调、有品位的现代化都市有关要求,强化精准规划、精美建设、精致管理、精明增长理念,切实提升大王山片区规划管理水平、片区建设品质,特启动大王山片区规划总控设计。
三、规划范围及规划目标
(一)规划范围
规划总控范围含大王山北片与大王山南片,大王山北片总用地面积27.27平方公里,其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18.21平方公里,大王山南片总用地面积41.27平方公里,其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25.47平方公里,最终以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为准(见附件3)。
(二)规划目标
总控设计应注重各类规划设计的整合落实,保证城市设计及各专项规划理念的延续,充分考虑分期实施和城市动态发展的逻辑,处理好各类规划设计和具体项目的落实协调工作,借鉴雄安新区、深圳大湾区等先进规划建设管理理念,为片区开发提供全生命周期技术服务,打造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运管的创新典范。
四、相关依据
(一) 政策、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其他国家与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
(二)规划依据
《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2014年修改)
《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20)》
《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在编)
《湖南湘江新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提升》暨《湖南湘江新区2050远景发展战略规划》;
《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
《大王山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大王山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
其他相关专项规划及研究成果。
五、主要工作内容
(一)规划编制管理
1、专项监理
1.1工作内容:根据业主单位需求,对片区相关在编专项规划提供全过程监理审查服务,协调对接各编制单位,组织技术协调或审查会议,提出技术意见,草拟会议备忘或纪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规划:
表1 大王山片规划监理项目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目前完成 状态 |
|
1 |
专项、城市设计 |
大王山北片排水规划修编及湖南湘江新区大王山水质净化厂纳污区污水集中与分散处理形式研究 |
在编 |
2 |
大王山片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
在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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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王山南片河湖工程水质水量专项规划 |
在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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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大王山南片综合交通提升及融城小镇控规交通专题研究设计 |
在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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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大王山南片土石方平衡规划研究项目 |
在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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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长株潭融城小镇控制性规划研究与城市设计项目 |
在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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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融城小镇绿地系统规划 |
在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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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大王山南片临江地块城市设计 |
拟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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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大王山片区慢行系统规划研究 |
拟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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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大王山旅游度假区南片绿地系统规划 |
拟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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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大王山旅游度假区北片景观提升规划 |
拟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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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大王山南片燃气规划 |
拟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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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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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王山片区土规修改 |
拟编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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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王山片区综合交通规划 |
拟编 |
1.2工作职责:监督专项规划编制,出具审查报告。
2、控规监理
2.1 工作内容:协助业主单位对在编大王山南片、大王山北片控规方案提出技术意见,提供控规编制全过程监理服务。
2.2工作职责:监督控规编制,出具审查报告。
3、成果优化整合
3.1工作内容:包括对现有城市设计、概念规划、专项规划以及其它重大项目规划策划、专题等规划进行综合评估,梳理各规划的主要矛盾点和冲突点。围绕项目用地的自身条件和周边可利用的自然资源、人文资源,综合评价项目的发展潜力和局限条件。
从长株潭城市群的未来发展定位入手,深刻理解项目所在地区域的发展方向和与之相邻区域的竞合关系,重新梳理项目在区域所起到的角色与发展定位。
在发展定位研究的基础上,应用国家先进规划理念和国际先进规划技术结合现有规划,对项目可能的空间利用模式进行深度研究,提出片区整体概念规划设计方案,形成土地利用、城市设计、综合交通三大优化整合成果(图文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土地利用规划优化整合
整合深化构思与理念
片区总体规划结构与功能布局优化
片区总体土地利用布局整合优化
片区总体土地利用平衡及经济平衡整合优化
片区总体开发强度控制整合优化
片区总体公服设施及市政设施整合优化
片区总体公共空间系统整合优化(街道规划、广场规划、绿地水系规划)
竖向空间整合优化研究
地下空间整合优化研究
分期实施策略研究
(2)片区综合交通整合优化
城际站周边交通组织
通用机场周边交通组织
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水、陆、空交通体系)
骨干路网分级与断面推荐
公共交通系统规划
慢行交通系统规划
静态交通系统规划
(3)整体城市设计优化整合
片区总体城市设计整合深化构思与理念
片区城市设计总平面设计优化
片区总体建筑风貌整合优化(区域总体建筑风格、建筑风貌分区规划、建筑形式、色彩、材质等的设计引导)
重点地段、特色地段城市设计整合优化(主要道路界面设计、主要滨水界面设计、城市天际线设计、第五立面设计)。
3.2工作职责:对现有规划进行成果整合,在整合的基础上提出片区总体规划、片区总体城市设计、片区综合交通规划的优化思路,提供总控项目整体思路,形成整合优化成果。
3.3工作深度:概念性规划深度。
(二)设计条件管理
1、开发建设导则
1.1工作内容:根据相关规划、城市设计及控规成果,结合片区开发周期及项目建设需要,编制片区总体开发建设导则,对各类开发建设要素提出控制要求,指导规划管理和建设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对绿线、蓝线等提出具体建设控制和保护要求,对城市公共开敞空间、生态环境景观等提出控制要求;
对片区总体建筑风貌、空间形态、场地交通组织等提出引导;
对红线提出具体建设控制要求,对街道空间、街道家具等提出建议;
对片区地下空间设计及重点地段地下空间组织提出控制要求。
1.2工作职责:编制总体开发建设导则,指导规划管理和实施。
2.1工作内容:根据《湖南湘江新区地块城市设计管理操作手册》(试行)(湘新土发〔2020〕4号),对片区内未出让地块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形成地块初步模拟规划设计方案,保障规划指标及相关控制要求落地,提出单地块城市设计图则。根据片区开发时序与出让计划,结合集团2016-2020年五年年均出让土地规模(大王山片区43.44公顷/年、梅溪湖43.08公顷/年),按年度出让计划45公顷计。
2.1工作职责:编制地块详细城市设计,明确地块出让条件。
2.2工作深度:详细城市设计深度,并出具单地块城市设计图则。
3.1工作内容:根据土地出让计划,在土地出让前对出让地块实施规划评估(包括公共环境、公共服务设施、商业办公研发的配建设施混合比例、商住比、租赁房比例、保障房比例等),对地块开发建设图则进行动态化管理,对现状建设实施条件进行评价,补充、完善、优化开发建设导则实施细则和地块开发建设图则,确保开发建设方案各项指标满足上位规划要求和保障公共利益,保证规划的落地性。
3.1工作职责:监督审查土地出让方案,提供审查报告。
(三)方案设计管理
1、工作内容:根据片区开发建设导则、城市设计要求以及周边建设条件对项目规划方案提出优化意见,审查片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房地产项目、产业项目工程设计方案。根据业主单位需要,对接协调开发商和相关设计单位,协助解决规划方案审查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进行技术指导,确保规划方案各项指标满足上位规划要求,保证设计合规性与合理性。
1、工作职责:依据设计导则和城市设计要求,审查片区设计方案,提出优化建议,提供审查报告。
(四)规划评估及专题研究方面
1、规划实施评估
1.1工作内容:建立规划设计更新维护机制,按年度对片区进行规划实施评估,编制评估报告。根据技术管控及规划实施评估结果,对片区控规、开发建设导则等提出修正、调整建议并进行动态维护更新。规划总控服务期内组织一次控规实施评估。
1.2工作职责:编制规划评估报告。
2.1工作内容:在规划总控服务期内,计划组织开展的专题研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商业/商服设施专题:借鉴发达成熟地区经验,对片区商业配套设施规模、布局、商住比等进行创新研究;
(2)公服设施专题:基于现状研究和片区定位,提出片区公共服设施等级、布局和规模配套优化方案。
(3)综合交通专题:从现状及区域交通分析角度出发,优化道路系统结构。完善公共交通规划和慢行交通系统,做好站点和步行交通等一体化衔接。
(4)智慧城市专题:充分考虑智能化交通、互联网技术对片区发展的影响,在整体空间组织层面为未来实现城市智慧管理、企业智慧运营和居民智慧生活提供空间保障。
(5)绿色城市专题:推广绿色建筑,开展节能建筑设计;加强绿色技术创新,推进片区碳达峰、碳中和先行先试。
(6)建成区提质专题:对片区已建区景观、立面、城市家具、公服设施等内容进行梳理研究,提出已建区提质方案与路径,与新建区有机融合,提升片区整体风貌与品质。
2.2工作职责:结合片区规划建设实际需要,对重难点问题开展课题研究,编制研究报告。
(五)其他工作方面
1、技术咨询。根据业主单位要求,参与项目前期策划研究,编制重点招商项目推介材料(地块宣传报告、宣传册和展板),协助业主单位对出让地块进行综合评估,对地块出让条件提出合理化建议。
2、协助组织专题论证会议或大型方案竞赛。根据业主要求,主持或参加有关技术协调或审查性会议,草拟会议备忘或纪要;对规划、设计招标文件及任务书等提供技术支持,提出优化建议并配合业主单位制作相关成果文件,协助业主单位组织规划设计方案竞赛和评审。(承担不多于六次专家评审经费,具体次数以业主单位认定次数为准。)
3、重大项目规划选址、控规调整、指标确认技术咨询及审查
对一些省市新区重大项目选址论证、规划批准后的调规以及根据新区规划管理单元相关规定,需进行指标确认的相关事项,提供规划技术咨询和审查意见,出具选址、调规审查报告。
4、其他。根据业主单位需求,依据最新整合内容以及规划成果,开展其他技术服务事项。(1)制作片区整体鸟瞰图和重点地段透视效果图,预计整体鸟瞰图3幅,重点地段透视图3幅;(2)制作片区规划展示多媒体视频,预计15分钟。(多媒体分辨率规格为1280*720)
要求服务期内参与其他技术服务工作的教授级高工(技术负责人)1人,参与次数不低于10次/年,参与项目的高工(技术小组组长)不低于2人,每人参与次数不低于20次/年,参与项目的中级工程师不低于2人,每人参与次数不低于30次/年;每次参与时间不得低于一天。
六、成果要求
总控单位应根据新区总控机制(湘新土发〔2020〕22号)开展工作,制定标准化工作程序、形成工作模板、规范工作方法。规划总控成果需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及建设单位和职能部门意见,每年初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年度末形成工作总结。技术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文本、报告、图纸、展板、多媒体、三维模型等成果内容,成果需提交纸质版、电子版形式。
七、服务期限
规划总控贯穿片区开发建设全过程,本次片区规划总控采购服务期限为三年(2021年-2024年),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八、其他说明
(一)专家评审会会议纪要、其它相关会议纪要及建设单位要求一并视为设计要点。
(二)规划总控单位应根据《湖南湘江新区重点片区规划总控工作机制》(湘新土发〔2020〕22号)及业主单位、职能部门要求开展并完成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