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
大王山旅游度假区维护管理项目
二、项目概况及主要数据
为全面提升岳麓区大王山片区建成区域的城市维护管理水平,助力大王山片区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旅游度假区,根据区委、区政府指示精神,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大王山片区城市维护管理工作进行整体外包(服务合同期限3年,合同一签三年),实现片区维护管理高标准、高效率运行,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进行本次招标工作。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大王山旅游度假区维护管理项目,预算金额19941424.81元/年,三年承包期预算金额59824274.43元。
四、服务范围及任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点:岳麓区大王山旅游度假区
大王山旅游度假区规划面积39.36平方公里,其东起巴溪洲、西至靳江河,北起三环线、南至新学士路的区域为首开区,面积约为23平方公里。片区整体规划定位为国际水平的旅游度假区,山水洲融合的绿色新城。重点以绿色旅游产业带动片区开发,形成文化、旅游、商业和酒店四大板块。建成后,日最大接待游客量可达8万人次,预计年接待游客2000万人次。
(二)维护范围:
1、巴溪洲生态旅游景区
本标的位于大王山东面的湘江之中,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总面积约1100 亩,是一处集游艇俱乐部、体育俱乐部、生态湿地于一体的综合性水上公园。维护的标的为巴溪洲本岛、一座进出桥廊、巴溪洲岛岸线。具体维护范围以附件巴溪洲生态旅游景区维护工程量清单明细表为准。
2、大王山旅游度假区市政道路
本标的包括大王山旅游度假区市政道路:坪塘大道(黑石铺大桥--花溪路)、坪塘大道南延线、潇湘南大道东线、潇湘南大道西线、莲坪大道、督抚路、莲塘路、虹山路、潇湘南路(巴溪洲段)、联江路、荷叶路、清风南路、石门塘路、星光路、巡抚路、花溪路、梓塘路、梓山路,道路保洁面积847407平米,绿化保洁面积268681.59平米。具体维护范围以附件市政道路维护工程量清单明细表为准。
3、门户广场
本标的为位于联江路以南,分布于坪塘大道的二侧的一处市民广场,总面积约42630 平方米。具体的维护范围以门户广场维护工程量清单明细表为准。
4、欢乐广场
本标位于大王山朗豪酒店南,东侧桐溪路,西侧坪塘大道,南侧文正路,北侧思贤路的一处市民广场,总面积约39941平方米,具体的维护范围以欢乐广场维护工程量清单明细表为准。
5、三环绿化景观带
本标位于靳江路—湘江西岸的三环绿带景观工程,总面积约264303平方米,具体的维护范围以三环线绿带景观工程维护工程量清单明细表为准。
(三)维护内容:
(1)环卫保洁:维护服务范围(外包本底)内主次干道、支路、公共厕所的清扫保洁、景区水域保洁;主次干道公共设施(道路两厢电力设施、交通设施、通信设施立面)立面保洁、地面“牛皮癣”清理;果皮桶维护(维修)及清掏;道路两厢绿化带及中央景观绿化的保洁;坪塘大道(黑石铺大桥--花溪路)道路中间及两箱绿化带叶面积尘专项治理;片区维护本底内垃圾的收集和运输(运输至周边垃圾中转站)。
(2)园林绿化维护:公园景区(含广场、风光带、景观绿化等)绿化维护及保洁(含叶面积尘日常清洗),包括除草、浇水、施肥、修剪、治虫、补种、死株更换等。
(3)设备设施维护:公园景区(含广场)内的喷泉、管理用房、公共厕所、游乐设施、体育设施、小品设施、照明设施等公共设施的维护维修(小修);公园景区(含广场)内视频监控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广播系统、LED显示系统、机房工程等信息化设备的维护维修(小修)。
(4)秩序管理:负责重点区域24小时的巡逻和值守,维护重点区域内正常的市容秩序和防盗工作;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协助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社会秩序维护,制止破坏公共财产、非法集会、扰乱交通秩序等非法行为,预防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已设立监控管理设施的公共区域内进行24 小时监视管理;协助相关部门对维护区域内施工单位的渣土运输进行监管。
(5)巴溪洲接待服务:承担巴溪洲生态旅游景区的政务、商务接待管理中所必需的来宾来访接待、线路安排、陪同参观、会务安排等方面的工作。
(6)本标的区域内所管项目维护管理资料的收集,档案的建立。
(7)其它与本标维护管理有关的工作。
五、采购清单:另册,详见清单附件。
六、维护工作标准
(一)市容环卫维护工作标准
1、人工保洁
(1)保洁时间:
①实行12小时清扫保洁路段(主次干道)分早、中二班作业,作业时间为:夏季(4月1日-10月31日)5:00-17:00,其他季节(11月1日-次年3月31日)5:30-17:30,每2800-3800平方米安排1名保洁人员(如增加机械设备,可适当减少人员)。夏季早上7:00之前和下午14:30之前完成二次普扫保洁,其他季节早上7:00之前和下午15:00之前完成二次普扫保洁,其余时间实行快速保洁、巡回保洁。
②实行18小时清扫保洁路段(广场)分早、中、晚三班作业,作业时间为:夏季(4月1日-10月31日)5:00-23:00,冬季(11月1日-次年3月31日)5:30-23:30,每1800-2800平方米安排1名保洁人员(如增加机械设备,可适当减少人员)。每日早上7:30之前、下午14:30之前、18时前完成三次普扫保洁,其余时间实行快速保洁、巡回保洁。
(2)作业质量标准:
①路面(含果皮箱底部等)、人行道、路沿石、泄水板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无塑料袋、无“牛皮癣”、无油渍、无口香糖残渍、无人畜粪便、无烟蒂痰迹,无积泥积沙积尘、无污水、无灰带、人行道无杂草。
②立交桥、高架桥、车行隧道、人行天桥、公交站台清扫保洁质量同上。
③道路两旁绿地、绿化隔离带、树坑无烟蒂、纸屑、槟榔渣、无积存垃圾和人畜粪便。
④果皮箱箱体于每日10:00和16:00时前各清洗1次;箱体外观整洁无污物、痰迹、尘土、小广告等;箱内垃圾及时清除、无澎溢和散落,无臭味;箱体周围地面无抛撒存留垃圾;果皮箱功能完好,无破损、缺失、无油漆脱落、无箱体歪斜。
①作业时间:04:00—16:30避开高峰期对道路不少于2次机扫(根据市局安排适当作出调整),机扫率应达到85%,根据路段清扫难易程度速度控制在5—10公里/小时。
②作业质量标准:路面、边沟、路沿石干净整洁,无果皮纸屑、塑料袋、烟蒂等废弃物,无积尘、积灰、无泥沙。
3、道路清洗(夜间)
①作业时间:23:00—次日06:00为水车强力冲洗时段(渣土线路污染恢复处置可延长至早上6:30分),其中水车在23:00时前必须已经加好水并上路作业(根据市局安排适当作出调整)。
②作业程序:先对全路幅进行横冲作业,后对边沟进行直冲作业。
③作业质量标准:路面、路沿石见底色,无污垢、无垃圾、无积泥、积沙、积灰,道路标识线清晰见本色。
3、道路清洗(白天)
①作业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晚上19:00—23:30(根据市局安排适当作出调整)。
②作业质量标准:道路一天一冲洗,人行道一天一清洗、三天一精洗,达到路面、人行道见本色,无污垢、无油污,边沟无积泥、积沙、积灰。
①作业时间:夏季(4月1日-10月31日)6:30-20:30;其他季节(11月1日-3月31日)7:00-20:00;
②作业质量标准:清洗作业应与每天10点前完成,立杆清洗每周不少于1次(污染严重路段每天不少于1次);“牛皮癣”清理采取定时清理与动态清理相结合方式进行。实现路名牌及公共空间三米以下设施立杆清洁,无积泥、无污渍、无蛛网、无乱贴乱画、无“牛皮癣”。
5、公共卫生间
①作业时间:夏季(4月1日-10月31日)5:00-23:00;其他季节(11月1日-次年3月30日)6:00-22:00,每天上午8点前,下午14:30前完成站、厕清扫(洗),每周进行2次大扫除。
②作业质量标准:公共卫生间标志牌、编号牌、指示牌、管理制度牌齐全;大小便池无尿碱污物、无纸屑、无堵塞;墙面、地面、蹲位干净整洁;窗台、洗手池、面盆、天花板、厕所内外无蛛网、无积尘积灰;墙砖、面砖、地面无破损,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6、水域保洁
①作业时间:每天上午9点前,下午14:30前完成景区水域岸边向外延伸2米处的卫生清洁,其它时间巡回保洁。
②作业质量标准:保障2米范围内水域中无障碍物;水域无影响水生态环境的杂草;水域水面无漂浮废弃物;如遇暴雨后三日内,应负责2米范围内清理水域内的垃圾、废弃漂浮物、杂草、障碍物等,确保水域干净整洁;如遇突发水污染事件,立即向岳麓区水务、环境保护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响应措施;每月对现场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保洁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自救能力。
(二)园林绿化维护工作标准
1、乔木: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行道树树穴有平整盖板或种植地被植物,黄土不裸露,设施完好;无缺株、死株;每年修剪不少于2次,下垂枝不低于3米。
2、花灌木:适时开花,株形丰满,枝叶茂密,无缺株、死株,花期后修剪及时合理。绿篱、色块等修剪及时、整齐一致。
3、地被草坪:外观整齐,边缘线清晰,生长旺盛,草根小裸露,生长季节不枯黄,修剪及时,无明显杂草,黄土不裸露。
4、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色彩艳丽,无残缺,无残花败叶。花卉生长健壮,色彩鲜艳,株行距适宜,花期整齐,图案清晰。
5、病虫害防治: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得当,病虫害控制及时,无明显虫害发生。
6、中耕、除杂、施肥:按季节每年2-3次。
7、保洁:绿地及广场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物(树挂),对作业废弃物(如树枝、树叶、树屑等),做到巡视保洁,日产日清。绿化带花坛应保持清洁,花坛内植物叶面无积尘、无积泥;绿地完整,树木支撑完好,铅丝等支撑帮扎物需及时松绑。
8、园林景观设施:公园铺装及各类设施(照明设施、监控设施、饮水设施、游乐设施、排水设施、管理用房、停车场及其它景观设施等)应当整洁无缺损,设施功能齐全,木制设施每年要油漆一遍。
9、绿地监管:绿地无侵占、无乱树广告牌、无堆积物、无破坏、树木无倾斜、无钉挂、牵扯、缰绳铁丝等现象;广场和公园无乱停车辆、无摆买、无遛狗;发现未经审批毁绿挖掘施工或破坏景观设施,应及时报告和制止。
10、资料档案及安全生产:建立苗木及设施台帐,作业时应穿带明显标志的服装,设置安全作业区域,浇水抗旱防止水流影响过往行人和车辆。
11、应急管理:如遇突发性(抗捍保苗、抗洪抢险、铲雪除冰等)任务,维护单位必须服从安排,无条件及时组织人员完成工作。
(三)秩序与消防管理标准
1、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忠于职守,穿着统一制服,穿戴必须整洁、规范,仪表端庄,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做到礼貌纠违,文明执勤;
2、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不迟到、早退、擅离岗位,按时交接班;
3、做好重点区域内各项安全防范工作,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事故,发现隐患及时处置并报告;
4、做好公园景区和广场水域的巡逻工作,杜绝非法网鱼、电鱼和钓鱼行为,及时制止和劝导下湖游泳、嬉戏行为,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公园景区及广场水域的保洁工作;
5、定期对公园景区内的步道、林体及各种安全消防、警示标识、宣传栏、水电等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并妥善处理解决;
6、及时制止游客损坏花草、树木、公共设施等行为,禁止电动车、电动自行车驶入景观游步道,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7、保持公园景区进出通道畅通、整洁,及时劝导和制止、清理园区及公园景区周边乱设摊、随意停放车辆、张贴非法广告的行为,对劝阻无效的及时报告辖区执法部门并协助处理;
8、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公园景区内发生的各种案件、违法事件的调查取证等工作,并及时上报;
9、了解区域内各景点基本情况,熟悉道路方向,为游客提供简单咨询和介绍;
10、根据上级通知,协助有关部门在公园景区举办社会公益活动。
(四)广场水系喷泉维护工作标准
1、水体应当洁净,不得有飘浮物,无沉淀物,无虫蝇幼体。
2、设施功能齐全,喷水效果到达设计标准。
3、要有专业维护人员对水系喷泉设备进行维护,电气设备维护人员还需持有专业上岗证书。电器设备的维护检修应在切断电源的条件下进行,如特殊情况需要带电作业时,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重要部位要设专人监护。
4、按要求管理、维护、使用水系喷泉。如有损坏应按原样进行修复,一般修复时间不得超过3天,特殊情况不超过7天(特殊情况可单独上报延期)。
(五)信息化系统维护工作标准
1、定期对公园景区(含广场)内视频监控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广播系统、LED显示系统、机房工程等设备进行维护,无积尘、杂物。
2、各项设备运转正常,无锈渍,无损坏。
3、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相关等级评估认证,并安排专业维护人员对相关设备进行维护。
4、按GB/T28827.1-2012标准要求做好相关设备运行维护工作。
七、机械设备要求
1、★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项目作业车辆新能源车占比不低于30%,具有GPS定位功能,同时接入区智慧环卫监控管理平台。在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新能源车应按要求配备到位。否则,采购人可以提出限期整改意见,若中标供应商拒不履行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所带来的一切损失。
2、最低机械设备数量要求
设备 |
需求型号 |
数量 |
备注 |
大型机扫车 |
核定载质量4吨以上 |
3 |
|
大水车 |
核定载质量7.5吨以上 |
8 |
|
中型水车 |
核定载质量在3吨-4吨之间 |
3 |
|
大型吸污车 |
核定载质量4.5吨以上 |
1 |
|
洗扫车 |
核定载质量0.5吨以下 |
6 |
|
重型自卸式垃圾运输车 |
核定载质量5吨以上 |
1 |
|
轻型自卸式垃圾运输车 |
核定载质量0.5吨以下 |
1 |
|
管理公务车、巡逻车 |
核定载质量0.5吨以下 |
2 |
|
合计 |
|
25 |
|
★以上车辆为本项目最低配置要求,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配置到位,满足项目需求。
八、人员要求(投标时必须进行承诺,中标后按要求配备到位)
1、投入本项目环卫、园林相关维护作业人员年龄必须为适龄人员(男性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秩序管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维护人员配备表
区域 |
环卫保洁 |
绿化维护及保洁 |
设备设施维护 |
秩序管理(接待)人员 |
合计 |
市政道路 |
140 |
/ |
/ |
/ |
140 |
巴溪洲 |
25 |
40 |
8 |
38 |
111 |
门户广场 |
4 |
4 |
1 |
8 |
17 |
欢乐广场 |
5 |
3 |
2 |
12 |
22 |
潇湘景观带 |
8 |
/ |
/ |
4 |
12 |
三环景观带 |
4 |
30 |
3 |
12 |
49 |
总计 |
186 |
77 |
14 |
74 |
351 |
备注 |
以上为一线工作人员(不含管理人员及驾驶员),中标人需结合项目管理实际情况,合理配备管理人员和驾驶员;投标单位在报价时,人员工资标准不得低于长沙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中标人必须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为本项目服务的所有人员购买社保,同时为一线工作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赔偿额度100万(含)以上)。 |
九、维护评分标准(见附表)
十、管理考核规则及结果运用
(一)维护管理
1、中标人必须在大王山片区成立项目部,对片区开展维护管理工作。
2、采购人将对中标人工作进行日常考核、综合考核和日常管理等相关工作。在项目管理维护期间采购人拥有进一步细化片区维护项目工作标准和评分细则的权利。
3、采购人每月与中标人项目部召开一次沟通会,对管理服务好的方面给予表扬,对管理服务不到位及存在问题及时指出。
(二)考核规则
采购人每月采取日常考核和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片区进行考核和通报,具体考核规则及考核标准以招标人考核相关文件为准。
(三)考核结果运用
片区考核成绩98分(含)以上评定为优秀;95—98(不含)分评定为良好;90分(不含)—95分(不含)评定为合格;90分(含)以下评定为不合格。考核总分低于95分(不含)以下,按每分值2万元进行扣除维护经费,90分(不含)以下,按每分值4万元进行扣除维护经费。片区连续三个月综合考核分低于90分(含),无条件解除合同。
十一、结算方法
1.付款人:长沙市岳麓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国库支付)
2.付款方式: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每季度支付一次(在下一季度首月支付上季度经费)。中标方按照维护标准和要求完成工作内容后,由采购方按每月检查考核情况确定每季应支付的费用。
4.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中标后,采购人将对中标单位所提供资料进行复核,如有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业绩、虚假证书等)、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中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报行政监管部门严肃查处。
5.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响应,做出承诺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