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名称 |
数量 |
交货期 |
目的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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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眼科超声乳化仪 |
1套 |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
嘉兴市第一医院 |
2 |
技术资料 |
全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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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方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货物 |
序号 |
招标要求 |
1 |
泵系统 |
1.1 |
全密闭、非顺应性液流管理系统 |
1.2 |
激光镭射式双压力感应技术(兼具非侵入性负压感应器及灌注压力感应器) |
1.3 |
负压设定范围:0-700mmHg |
1.4 |
抽吸速率范围:0-60cc/min |
1.5 |
平衡双段式蠕动泵设计,文丘里式液流装置性能模拟 |
2 |
白内障乳化模式: |
▲2.1 |
有扭动超声乳化模式和纵向超声乳化模式 |
2.2 |
超声振动方向为左右侧向,振动频率30kHz-60kHz |
2.3 |
超声能量线性/固定/连续/个性化输出 |
3 |
超声能量调制模式:有Pulse脉冲、Burst爆破、Continuous连续三种模式 |
4 |
系统控制: |
▲4.1 |
PEL(眼位灯)设定:-40cm~10cm,调节速率1cm |
4.2 |
可同时线性脚踏控制超声能量的输出、抽吸速率和负压 |
4.3 |
可根据手术需要或术者习惯设置连续灌注 |
4.4 |
可通过面板、脚踏或遥控器控制IV杆的自动升降 |
4.5 |
可通过面板、脚踏或遥控器转变手术步骤 |
4.6 |
续灌注Cont Irr可实现脚踏控制/触摸屏控制 |
5 |
脚踏控制: |
5.1 |
可根据需要进行编程 |
5.2 |
可以利用脚踏控制多项功能(回吐、连续灌注、灌注液瓶升降、手术步骤改变、已存储手术参数的调用等) |
6 |
液流控制系统: |
6.1 |
重力液流控制系统 |
6.2 |
重力液流控制系统IV杆范围:20~110CM;在2/3档可根据手术需要分别设定线性/恒定 |
7 |
前节玻切: |
▲7.1 |
气动玻切:切割频率1-4000cpm |
7.2 |
子模式:前节玻璃体切除、虹膜周切、皮质去除、粘弹剂抽吸 |
7.3 |
可接23G玻切头 |
8 |
人机互动: |
8.1 |
彩色LED触摸屏 |
8.2 |
个性化设定编辑手术步骤,并对每一手术步骤进行个性化参数设定 |
8.3 |
同一界面内多种选择与控制,按手术步骤操作命令设定 |
8.4 |
形象化、图形化界面,动画提示和确认 |
8.5 |
无线遥控器实现无接触手术控制 |
8.6 |
CDE累计消耗:手术时间/超声时间/消耗灌注液/能量累计 |
9 |
双极电凝:功率0-8W |
10 |
手术切口:能满足同轴微切口手术需要 |
11 |
智能连接:可搭载白内障手术数字导航系统、飞秒白内障手术系统等,组成智能系统 |
1. 保质期
1.1. ▲保修期1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2. 提供原厂维修服务承诺,保修结束后免收维修费,终身维修。
1.3. 每年保质期内故障率不得超过14天,如使用率达不到要求,每超过1天质保期相应延长10天。保质期内因设备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卖方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每3-6个月提供原厂设备巡检1次(包括校准)。
1.4. 投标商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在保质期内提供的服务计划。
2. 付款周期
2.1.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货物验收合格并签收2个月内支付60%的合同款,余款10%在12个月后一次付清。
3. 售后服务
3.1在设备整个使用期内,卖方应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在接到用户维修要求后响应时间2小时内,工程师24小维修排除故障。8个工作小时未修复须提供备品备件。零配件在该设备停产后仍需保证7年的供应。故障最长修复时间在7个工作日之内,7个工作日内无法修复的,卖方应赔偿买方由停机造成的损失。免费保修期之后继续提供保修服务至设备使用年限,收取配件费用。
3.2投标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说明其服务计划并列明收费标准:买保修合同的方式及相应的价格、按次计费的价格。投标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出公司所能提供的各种保修方式(比如按年或按次等),并列出详细的收费清单和服务内容。提供维修点的分布情况,及配件供应情况。
3.3对维修工程师的要求:维修前应将用户存储的扫描程序备份,维修结束后恢复原状。遵守用户的机房管理制度。
3.4请注明售后服务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包括浙江地区维修力量说明,专职工程师3人及上,提供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4. 技术支持
4.1. 中标商应提供免费软件升级,并及时提供设备新功能和临床应用的资料。
4.2. 软件终身全免费现场维护、维修、安装。
4.3. 免费开放所有接口,便于信息系统接入。
5. 培训
5.1. 卖方应对用户的维修人员提供培训,使其能对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及能对一般故障进行维修,并向培训人员提供维修图纸及维修手册、维修密码及软件备份。
5.2. 卖方应对用户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培训,使其能对设备进行熟练的操作。
5.3. 上述二种培训的培训方式、地点、人员及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
6. 安装调试
6.1. 安装地点:嘉兴市第一医院
6.2. 安装完成时间:接到用户通知后7天内完成安装和调试,并正常运行,如果超出上述期限,卖方负责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所有损失。设备安装调试未达到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和功能要求的,每超出1天,卖方赔偿给买方合同总金额的0.5%。当累计赔偿金额到合同总价的5%时,买方有权终止全部合同,卖方必须退还全部货款,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买方的所有损失。
6.3. 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
6.4. 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
6.5. 投标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安装调试过程中医院需配合的内容。
6.6. 随机资料:提供仪器电子版SOP文件、使用操作手册2份,维修技术手册1份。
7. 验收
7.1 验收流程:产品验收分商务验收和技术安装验收。商务验收是指对产品安装前或安装后的货物、资料清点。进口产品需要提供报关、商检等资料。技术安装验收是指产品安装后功能、性能、质量及运行情况的验收,分初步验收和最终验收两步。产品安装调试完成后即可进行初步技术安装验收,初步验收合格一个月后方可进行最终验收。
7.2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并根据合同条款逐项验收。产品安装完毕试运行正常1个月后,符合验收条件的,双方签订最终验收报告。
7.3验收过程中发现产品性能或功能达不到要求,卖方必须在发现问题后15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更换货物或调整小修),使货物最终达到规定的性能指标和功能要求,不允许供应商或生产厂家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对机器进行影响机器性能或功能的较大维修。
7.4验收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含检测计量、耗材等)由卖方承担,含在合同总价中。
8. 交货
8.1.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9.报价方式
9.1所有投标价格为含税到用户人民币价(含货物应交纳的一切税费和伴随服务费)并进行分项报价;质保期后的维保费单独报价(不包括在投标价中),选购件单独分项报价(不包括在投标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