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综合说明
1、区域范围:嘉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所管辖范围内,(中心城区三环以内,市属建委、经济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南湖新区管辖的区域(涉及三区的详细区域以相关协议为准)。嘉兴中心城区三环以外属经济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的部分道路(详细区域以相关协议为准))。
2、抢修(维修)项目范围:所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维修项目(包括在用的交通信号灯(固定、移动),交通标志(基础要求详见附表一)、标线,隔离设施,警示设施,防撞设施,减速设施,过街设施,限制设施等道路交通设施的抢修、维修、恢复、整理、保管、送达与回收等)。
3、无材料工程项目范围:包括且不限于在用的交通信号灯(固定、移动),交通标志(基础要求详见附表一)、标线,隔离设施,警示设施,防撞设施,减速设施,过街设施,限制设施等道路交通设施的恢复、整理等;临时需求的移动护栏、各类移动标志、警示锥、移动信号灯等交通设施的限时投放、回收(中标单位需自费准备且保证可随时动用的移动护栏1000米、各类移动标志200块、警示锥1000个,移动信号灯(二相位6台、四相位6台)视情可随时增加内容);各类拆除待移交的交通设施的整理、造册、保管并无偿提供堆放场地。
4、本项目总投资为856万元,以投标折扣率进行报价,结算时以实际完成工程量×清单中各类别综合单价×投标折扣率进行计算。
二、承包方式
一)无涉及材料费用总承包(包括人工费、施工机械(设备)、燃料水电费等),按照区域范围报价(详见附表二)。
二)涉及材料费用按照实际产生材料计算。本次采购按单价报价(清单详见附表三)。
三)本项目由中标单位以包工、包质量、包安全、材料费用按照实际计算的方式实施抢修、维护承包,中标单位应对全部抢修、维护工程负责,中标以后不得分包、转包。如一经上述行为,采购人单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由此产生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承包单位承担。
四)在承包期内中标单位应服从招标单位的安排,做好以下的服务工作:
1、中标单位应严格按本次招投标的规定要求履行并承担自己的职责。确保国定节假日及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少于2人。应急抢修任务,3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置;其他维护、维修任务1小时间内到达现场处置;修复时间须满足数字化城管的要求。
2、按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确保项目质量,按时完成区域范围内的交通设施抢修、日常检查及维护工作;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均需要提供检测报告或质量保证单并建立项目施工的质量保证体系。
3、组建抗灾抢险应急小组,应对各类灾害性气候的抢险工作;防汛抗灾期间的汛前、汛后的各项工作;完成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抢修保养工作。
4、完成上级布置的突击性活动而发生的各项工作;大型活动保卫,按要求派人员、车辆到指定地点备勤应急抢修。并完成活动所需交通设施的送达与回收、保管工作。
5、抢修、増设、调整的数据要求实时录入系统,工作日期间派驻至少1人常驻交警支队负责相关台账日常收集建立(交通安全设施类交通事故赔偿,利旧和拆除设施的出入库台账登记;维护清单中包含维修前后对比照片、拆除的设施照片等三类照片,并将拆除设施汇总入库,制作相应清单台账,派驻人员服从业主管理,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的工作量、工作数据等,每月完成工作量清单的签字审核并上报秩序科及监理单位。
6、更换后可重新利用的设施及废旧设施分类拍摄照片资料登记型号、尺寸、种类等情况,经监理确认后分类统一入库处理,做好台账登记;领用利旧材料经交警支队同意后方可领取使用,做好台账登记。
7、负责按设施维护系统派单对市区内的交通安全设施增设与调整。无权自行增设与调整;
8、负责对管辖范所有设施检查、维护,发现不安全因素和隐患须及时上报,确保管辖范围的所有设施的正常安全使用。
9、负责施工场地的安全文明生产。接受交通警察支队、监理对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质量、施工时效等的监管。
10、辖区大队、中队、监理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中标单位在施工中不按国家有关标准设置,经交通警察支队确认后,施工单位无条件返工;
11、除业主要求外,更换后的交通安全设施须和原有设施品牌一致。其中维护的护栏款式与原有款式一致,新护栏设置已包含所有配件及安装;新的信号灯灯组更换时,维护的信号灯组品牌原则上原有品牌一致,更换前必须由业主和监理确认。
12、其他需要抢修、维护、维修的项目。
三、维护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中标方在抢修、维护道路交通设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与规范:
1、GB 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2、GB/T16311《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
3、GB14886《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
4、GB14887《道路交通信号灯》;
5、JTJ001《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6、JT/T279《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
7、GB/T18833《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
8、GAT652《公安交通管理外场设备》;
9、GA182《道路作业交通安全标志》;
10、DB33/T 818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以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实施,均使用有效的最新版本。
交通标线的技术要求
1、制作标线材料分为常温型、普通反光热熔型、水性反光型、双组份反光型涂料、雨夜反光标线(雨夜陶瓷珠)反光热熔型、彩色防滑路面标线;
2、涂膜外观:涂膜冷凝后应无皱纹、斑点、起泡、裂纹、脱落及表面无发粘现象,涂膜的颜色和外观与标准板差别不大;
3、根据GB5768—2009规定,按道路的情况及车速要求,制作道路标线;
4、制作标线的热熔涂料、底漆要经交通部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才能使用;
5、人行横道线、人行预告标志、箭头、导流线制作符合GB5768—2009规定;
6、制作标线、人行横线及其箭头、导流线等等,要将路面清干净再制作新标线;
7、耐候性,经12个月试验,涂膜的起皱、斑点、裂纹、脱落及变色等都不大于标准样板。
各类标线详细参数:
普通反光热熔型(150)
1、涂料密度(g/cm3):1.8-2.3;
2、软化点(℃):90~125;
3、选用热熔型反光涂料,内含反光微珠必须≥20%,施划时面洒反光微珠,微珠粒径0.425-1mm;
4、抗压强度:MPa≥12;
5、耐磨性(200r/1000g后减重):≤50;
6、施划初始逆反射系数mcd.1×1.m-2,白色≥200;黄色≥100;
7、涂料用下涂剂颜色应无透明或琥珀色流体;固体含量:30±5;干燥时间:min≤5;
8、标线厚度不少于1.8mm,亮度因数≥0.27,双实线为黄色,车道线为白色,其他标线、箭头等符合GB5768—2009规定。
Ⅱ级热熔反光型(250)
1、涂料密度(g/cm3):1.8-2.3;
2、软化点(℃):105~140;
3、选用热熔型反光涂料,内含反光微珠必须≥30%,面撒玻璃微珠应采用双撒工艺,前撒大颗粒玻璃微珠,微珠粒径美3珠0.85-1.4mm用量约为0.2-0.3kg/㎡,后撒小颗粒微珠,微珠粒径美2珠0.35-0.85mm用量约为0.2-0.3kg/㎡;前后微珠撒布要足量均匀,总用量应控制为0.4-0.6kg/㎡。成圆率≥80%;
4、抗压强度:MPa≥20(23±1℃),MPa≥4(50±2℃);
5、耐磨性(200r/1000g后减重):≤80;
6、施划初始逆反射系数mcd.1×1.m-2,白色≥250;黄色≥150;正常通车14天后mcd.1×1.m-2,干态:白色≥250;黄色≥150;湿态:白色≥100;黄色≥50;
7、涂料用下涂剂颜色应无透明或琥珀色流体;固体含量:30±5;不粘胎干燥时间:min≤3;
8、标线厚度不少于2.0mm,亮度因数≥0.27,双实线为黄色,车道线为白色,其他标线、箭头等符合GB5768—2009规定;
9、总有机物含量≥17%,颜料含量白≥5,黄≥2.5。
Ⅲ级热熔反光型(350)
1、涂料密度,(g/cm3) 1.8-2.3;
2、软化点(℃):105~140
3、选用热熔型反光涂料,内含反光微珠必须≥30%,面撒玻璃微珠应采用双撒工艺,前撒大颗粒玻璃微珠,微珠粒径美3珠0.85-1.4mm用量约为0.2-0.3kg/㎡,后撒小颗粒微珠,微珠粒径美2珠0.35-0.85mm用量约为0.2-0.3kg/㎡;前后微珠撒布要足量均匀,总用量应控制为0.4-0.6kg/㎡。成圆率≥80%
4、抗压强度:MPa≥20(23±1℃),MPa≥4(50±2℃);
5、耐磨性(200r/1000g后减重):≤80;
6、施划初始逆反射系数mcd.1×1.m-2,白色≥350;黄色≥200;正常通车14天后mcd.1×1.m-2,干态:白色≥350;黄色≥200;湿态:白色≥150;黄色≥85;
7、涂料用下涂剂颜色应无透明或琥珀色流体;固体含量,30±5;不粘胎干燥时间,min≤3;
8、标线厚度不少于2.0mm,亮度因数≥0.27,双实线为黄色,车道线为白色,其他标线、箭头等符合GB5768—2009规定。
9、总有机物含量≥19%,颜料含量白≥7,黄≥3。
双组份反光型涂料(喷涂)
1、密度(g/cm3):1.5-2.0;
2、选用双组份反光涂料,施划时面洒反光微珠;
3、初始施划时逆反射系数:白色≥350,黄色≥200;
4、不粘胎干燥时间≤35min;
5、耐磨性(mg):200 转/1000g 后减重≤30;
6、标线厚度≥0.5mm。
双组份反光型涂料(刮涂)
1、密度(g/cm3):1.5-2.0;
2、选用双组份反光涂料,内含反光微珠必须≥20%,施划时面撒玻璃微珠应采用双撒工艺,前撒大颗粒玻璃微珠,微珠粒径美3珠0.85-1.4mm用量约为0.2-0.3kg/㎡,后撒小颗粒微珠,微珠粒径美2珠0.35-0.85mm用量约为0.2-0.3kg/㎡;前后微珠撒布要足量均匀,总用量应控制为0.4-0.6kg/㎡。成圆率≥80%;
3、初始施划时逆反射系数:白色≥350,黄色≥200;
4、不粘胎干燥时间≤35min;
5、耐磨性(mg):200 转/1000g 后减重≤30;
6、标线厚度≥0.5mm。
双组份突起型反光涂料
1、密度(g/cm3):1.5-2.0;
2、选用双组份突起型反光涂料,内含反光微珠必须≥20%;
3、初始施划时逆反射系数:白色≥350,黄色≥200;
4、不粘胎干燥时间≤35min;
5、耐磨性(mg):200 转/1000g 后减重≤30;
6、标线厚度≥5mm。
甩涂状结构型双组份标线
1、密度(g/cm3):1.5-2.0;
2、选用双组份反光涂料,内含反光微珠必须≥20%,施划时面撒玻璃微珠,微珠粒径高亮突起珠0.3-0.625mm;
3、初始施划时逆反射系数:白色≥350,黄色≥200;
4、不粘胎干燥时间≤35min;
5、耐磨性(mg):200 转/1000g 后减重≤30;
6、标线厚度≥0.5mm;
7、遮盖率应≥80%。
反光水性标线
1、粘度(KU 值):80~120;
2、密度(g/cm3):≥1.6;
3、选用环保型水性标线涂料;
4、施划时面撒反光微珠;
5、初始施划时逆反射系数:白色≥350,黄色≥200;
6、标线厚度≥0.7mm;
7、不粘胎干燥时间≤10min,开放交通干燥时间≤20min;
8、耐磨性(mg):200 转/1000g 后减重≤40;
9、固体含量(%):≥75。
雨夜反光标线(雨夜陶瓷珠)反光热熔型
1、涂料密度(g/cm3):1.8-2.3;
2、软化点(℃):105~140;
3、选用热熔型反光涂料,内含反光微珠必须≥30%,面撒玻璃微珠应采用双撒工艺,前撒大颗粒玻璃微珠,用量约为0.2-0.3kg/㎡,后撒小颗粒微珠,用量约为0.2-0.3kg/㎡;前后微珠撒布要足量均匀,总用量应控制为0.4-0.6kg/㎡。成圆率≥80%;
4、抗压强度:MPa≥20(23±1℃),MPa≥4(50±2℃);
5、耐磨性(200r/1000g后减重):≤80;
6、施划初始逆反射系数mcd.1×1.m-2,白色≥350;黄色≥200;
7、涂料用下涂剂颜色应无透明或琥珀色流体;固体含量,30±5;不粘胎干燥时间,min≤3;
8、标线厚度不少于2.0mm,亮度因数≥0.27,双实线为黄色,车道线为白色,其他标线、箭头等符合GB5768—2009规定;
9、总有机物含量≥19%,颜料含量白≥7,黄≥3。
1MMA甲基丙烯酸甲酯彩色防滑铺装工艺规范要求
材料要求
1、铺装用MMA甲基丙烯酸甲酯,要求有很好的耐候性和透明性。防滑树脂应为纯树脂,不额外添加填料;
2、MMA甲基丙烯酸甲酯防滑树脂的比重1.02±0.02(说明:添加填料后会显著增加比重);
3、MMA甲基丙烯酸甲酯防滑树脂断裂伸长率:≥200;
4、MMA甲基丙烯酸甲酯防滑树脂拉伸强度:≥7Mpa;
5、骨料应为彩色陶瓷颗粒,而非染色骨料或者天然石。
标线带
1、标线带为含有反光元素的预成型柔性聚合物材料,表面为规则凸起结构,有不小于 0.8mm 的突起菱形花纹,自带压敏胶,除本说明中指定的性能参数之外,其它指标应满足《道路预成型标线带》(GB/T24717)中 I 级反光长效 II 型标线带的要求,并具备干燥和潮湿条件下逆反射性能。标线带应柔韧、清洁,边缘清晰,无裂纹。
2、标线带的初始逆反射系数(mcd/m2 /lux)应不低于如下数值:
颜色 |
白色 |
黄色 |
||
测试条件 |
干燥 |
潮湿 |
干燥 |
潮湿 |
逆反射系数(不低于) |
500 |
250 |
300 |
200 |
3、标线带的色品坐标(昼间色)
颜色 |
色品坐标 |
亮度因子 |
||||
白色 |
x |
0.35 |
0.3 |
0.29 |
0.34 |
Y≥0.35 |
y |
0.36 |
0.31 |
0.32 |
0.37 |
||
黄色 |
x |
0.545 |
0.487 |
0.427 |
0.465 |
Y≥0.27 |
y |
0.454 |
0.423 |
0.483 |
0.534 |
4、标线带初始抗滑指数不低于 55 BPN,满足 GB/T 24717-2009 中 B 级抗滑长效标线带的技术要求。
5、标线带正常使用期间的白色干燥逆反射系数不低于 100 mcd/m2 /lux,黄色干燥逆反射系数不低于 50 mcd/m2 /lux。
6、标线带施工时应使用标线带厂家配套的底涂剂,并按推荐的施工流程进行施工。
7、I级反光长效II型预成型标线带外观
标线施工要求
1、对需要铲除的旧线,要做到铲除后不会引起驾驶员的误解和投诉。
2、交叉路口驶入段的导向车道内应有导向箭头标明各车道的行驶方向。距路口最近的第一组导向箭头在距停止线2m处设置,第二组在导向车道的起始位置设置,箭头起始端部与导向车道线起始端部平齐,第三组作为预告箭头,在距第二组箭头前30m~50m间隔设置,预告箭头指示方向应与前方导向车道允许行驶方向保持一致。道路设计速度≤40km/h,导向箭头设置2组;道路设计速度40~100km/h,导向箭头设置3组。
标线施工注意:
1、交通标线的划法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做到整齐、清晰、醒目,色泽与漆膜厚薄均匀;划漆线条流畅,线性规则;
2、交通标线材料应具有良好的耐磨性、防滑性和辨认性,并按照规范采用符合要求的涂料;
3、交通标线施工前要清洗地面,除净灰尘和泥土,然后按设计要求放样漆划。标线或底漆施划后,应放置锥形交通路标,待标线干燥后才能撤走;
4、交通标线施工禁止在雨天和潮湿冰冻的路面上进行。热熔型涂料施工时气温不低于10℃;
5、标线施工前要和采购人一起踏看施工范围,制作施工计划,并每周向采购人反馈施工进度。
交通标志的技术要求:
1、标志立柱和横梁,采用普通碳素结构钢(A3)焊接钢管,应符合BG700—88的要求;
2、标志板、滑动横梁,采用符合GB768—1999标准的铝合金板材,并符合GB3194—82“铝及铝合金热轧板材的尺寸及允许偏差”,GB3193—82“铝及铝合金热轧板”的规定;
3、高强螺栓,高强连接螺栓(包括相应螺母、垫圈)应采用40B式45号钢,并符合GB1231—76的规定。地脚螺栓(包括相应螺母、垫圈)应采用普通碳素钢机构钢(A3);
4、基础混凝土为C25砼,并符合现行《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5、钢筋采用热轧结构等级圆钢筋,Ⅰ级3号钢(位于桥梁式挡土上的标志基础钢筋采用Ⅱ级)并符合现行《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设计规范》规定;
6、定向反光标志膜需符合标项二有关要求,其回归反射光度值(最小值)反光膜颜色的角关座标和标志色泽耐用期应满足GB-T2023827-2009《道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的要求;
7、标志板由铝合金板制作,其厚度要求2mm至3mm规格,指路标志不小于3mm;
8、交通标志的形状图案、颜色应严格按照GB5768—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标准,或设计图的规定执行。为了确保指路标志的视认性,指路标志汉字必须采用等粗线,字体、阿拉伯数字和英文文字应符合GB5768—2009的规定,不允许采用其他字体;
9、标志板与滑动槽钢,卷边加固件连接,在保证连接强度标志板面平整,不影响贴反光膜的前提下,可采用铆接式点焊;
10、本次招标的道路标志的底膜、图案、文字均采用符合GB 18833-2012标准的Ⅳ类(超强级)反光膜;另有注明的除外;
11、指示标牌表面无明显皱纹、凹槽或弯形,每平方米的平整度公差小于1.0mm;
12、标牌面无裂纹、无明显划痕、无损伤、无颜色不均和污染等现象;应按规范规定进行热浸镀锌处理,镀锌量为500g/㎡。螺栓、螺母、垫圈进行热浸镀锌,必须清理螺纹或作离心处理;
13、标志板与立杆采用铝槽接驳;
14、大型标志使用铝合金板材最大尺寸,最多不超过2块铝合金板拼接,以减少接缝,保持版面的平整度;大型标志尺寸以下标志不允许存在任何铝合金板拼接;
15、标志立柱和横梁不允许存在在任何接驳;
16、中标人先定样板,由招标人确定后方能施工;
17、F标志立柱强热镀锌。
设备设施技术要求
护栏技术要求:
1、镀锌钢静电喷涂-----新款防眩板道路护栏的技术要求
彩色效果图及尺寸图如下:(图一)
技术说明如下:
护栏片总长度(中到中)为3000mm,总高度为1100mm,其中地面到下横杆下弦为200mm,上横杆上弦到立柱顶端为100mm。每片护栏上、下横杆为65×38×1.2的热镀锌异型管。竖杆为10×78×1.0的热镀锌波形板。每片护栏含有15片竖片。护栏片与立柱由钢质连接件相连,且用螺丝固定。底座为6-7公斤复合材料或铸铁底座。立柱为80×80×1.5的热镀锌方管组成,采用钢制柱帽和黄色轮廓标。护栏片整体按国家标准进行彩色粉末静电喷涂后再进行二次蓝色油漆喷涂。
油漆具体要求如下:1、一次喷涂后要求表面作无尘处理。2、按要求配备专用模具,并使用耐高温户外专用树脂漆。3、喷漆过程中不得有飞边、粘结点及污点。4、喷漆完成后须经烘箱高温烘干,且须保温一小时以上,出箱后经试验不得显示出划痕、变色和泛色。
2、镀锌钢静电喷涂护栏京式(中央、机非)的规格及技术要求
具体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