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采购需求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城乡规划技术审查。
2、项目介绍:本次招标的标的物是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城乡规划技术审查,服务期限为12个月。
二、项目介绍、业务范围、投标要求、规划编制依据、成果要求及工作周期要求。
1、项目介绍
各类规划技术审查是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主要对外行使的职能之一。一是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的审查保证了与上位规划、地区战略性规划的衔接,落实地区发展意图并体现战略性、科学性,加强了协调性;二是相关专项规划的审查,确保了强制性内容的实施和与“一张图”的衔接,增强可操作性;三是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审查,确保了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及科学性,保证公共安全与公众利益的实现,并减少社会矛盾。
2、业务范围
本次招标中标单位自中标之日起一年内为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高邮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新建、改扩建建筑工程和各类市政工程项目、 采购人认为需要开展技术审查的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项目进行技术审查。
3、投标要求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必须配置至少6名审查成员,专业可包含城乡规划、建筑学、风景园林、土木工程、测绘与地理信息、土地资源管理、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给水排水工程、交通工程,其中不少于2名具有高级职称,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不少于4名(含4名)。投标人须按照有关标准、规范等规定的要求,开展城乡规划技术审查工作,客观、公正地出具审查意见,对相关数据和结论负责。如投标人出具虚假的分析结论,或者分析结论失实,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违反相关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技术审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
(3)《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
(4)《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
(5)《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版)
(6)高邮市总体规划
(7)扬州市其他相关规划及国家、省市相关法规和规范
(8)各类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导则
5、成果要求
城乡规划技术审查成果应包括以下内容: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严格遵守工作时限。 工作时限以甲方通知发出任务分派时间为工作时限起算时间。总平面图规划方案初审2个工作日,复(终)审1个工作日;单体建筑设计方案初审2个工作日,复(终)审1个工作日; 总平面图规划方案与单体建筑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初审3个工作日,复(终)审2个工作日。 市政工程技术审查工作时限: 工作时限以甲方通知发出任务分派时间为工作时限起算时间。设计方案初审2个工作日,复(终)审2个工作日 。
提交服务成果地点: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技术服务期限:壹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技术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高邮市的相关规范及规定。
处理问题响应时间要求: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30分钟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三、执行标准:本项目其他未提及的技术要求应当符合 国家强制性(如没有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执行) 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