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号 |
包名称 |
简要服务要求 |
数量 |
采购预算 (元) |
最高限价 (元) |
1 |
茶陵县乡镇国 土 空 间 规 划(2020-2035) |
实行统一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用途管制,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与治理水平,形成一套规划成 果、一张空间蓝图、一套运行机制的良好空间治理格局。 |
1 项 |
5565200.00 |
2780000.00 |
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
2、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品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服务的主要服务要求:详见“服务要求”中的具体服务要求。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分项项目名称(包括条目号/品目名称)顺序逐项填写,且每个品目中的条目均需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其投标无效。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发〔2019〕87 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7 号)等文件精神、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的通知》(湘发〔2020〕9 号)、《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湘自然资发〔2020〕44 号)等文件要求,为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促进国土空间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茶陵,茶陵县拟启动乡镇国土空间规 划,细化落实上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对茶陵县开发保护作出具体安排,注重实施性,并基本建立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一)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规范
1、2018 年 12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中发〔2018〕44 号);
2、《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 号);
4、《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发〔2019〕87 号);
5、《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94 号);
6、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7 号);
7、《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的通知》(湘发〔2020〕9 号);
8、《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湘自然资发〔2020〕44 号);
9、《湖南省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10、《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11、《湖南省建设用地指标》(2020 版);
12、《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2019 年 12 月);
13、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
14、其他相关标准规范。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其他标准
1、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绿色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立足自然地理、地形地貌和资源环境禀赋,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山体、水体的生态文明理念,落实上位规划 三区三线要求,体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2、以人为本,完善配置。坚持以人为核心的规划理念和思想。按照绝大多数乡村居民的意愿, 统筹优化空间和资源配置,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实行均等化布局,科学合理规划乡村道路、河道堤防、排水管网、溪沟整治等内容,提升人居环境品质。
3、用途管制,严保耕地。落实国土空间保护开发要求,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合理安排设施农用地,提高乡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4、全域统筹,综合整治。坚持全域规划统筹,合理安排生态、农业生产、和建设发展空间, 满足乡村产业和基础设施用地合理需求,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协调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改善乡 村风貌,助力乡村振兴。
5、因地制宜,彰显特色。体现乡村产业特色、地理区位特点,结合自然禀赋、历史文化等优势,突出民族区域、地域风特色,打造乡村振兴湖湘范例特色乡镇。
6、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主导组织编制,推动县、乡镇、村三级联动, 扎实做好基础准备、入户调查、村民讨论、集体审议等乡村居民规划意愿主体性工作,组织相关部 门、专家、村民参与到规划编制的各个程序和阶段,保障公众规划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7、承接传导,科学规划。乡镇规划要承接和传导上位规划约束性指标和控制性许可要求。充分应用大数据分析、大数据规划等数字化手段对规划支撑作用,确保规划约束指标等内容精准传导 落位,提升规划编制和成果表达信息化、现代化水平。
三、采购标的的服务范围及内容:
(一)规划范围:茶陵县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涉及茶陵县严塘镇、舲舫乡、桃坑乡、虎踞镇、腰潞镇、湖口镇、秩堂镇、枣市镇、高陇镇、马江镇、界首镇、火田镇 12 个乡镇。
(二)主要内容:明确各乡镇发展战略目标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制定近期规划及行动计划,落实下达的各项约束性指标,对各乡镇详细规划的编制提出明确管控引导,制定规划实施政策 措施。
四、采购标的的期限:
2022 年底前完成 12 个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报批。如因省厅或其他政策变化等原因,成果提交时间顺延。
五、采购标的的主要成果:
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件、规划数据库和附件等。成果形式包括纸质文档和电子成果 两种。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方式:
根据《湖南省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试行)》要求对成果进行验收;技术成果必须符合 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要求及茶陵县实际情况,并获得株洲市人民政府的批复文件。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要求:
1、服务方式:按采购人要求完成。
2、付款方式:分 2 期支付:在成果获得株洲市人民政府的批复后,采购人支付中标人合同总金额的 60%,余款在完成数据库建设报省厅批准入库后一次性付清。中标人需提供合法的增值税发票。
3、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