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需求总体说明
亳州市中心血站采购一次性使用去白细胞滤器血袋项目。
(一)项目背景
亳州市中心血站因采供血业务工作需要,计划采购一次性使用去白细胞滤器血袋一批,其中400ml规格100000套,200ml规格10000套。
(二)项目概况
一次性使用去白细胞滤器血袋主要用于采集血液和制备各种血液成分,并保证血液的采集、分离、转移、储存、输注等操作的全过程在一个完全密封的系统内进行,避免污染,提高输血质量,减少输血反应,充分利用血源。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服务范围和具体内容
名称:一次性使用去白细胞滤器血袋
数量:400ml:100000套,预算单价38元/套;200ml:10000套,预算单价32元/套
(一)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一次性使用去白细胞滤器血袋技术参数
项目 |
序号 |
技术参数 |
产品资质 |
★1 |
投标产品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现行有效版本)标准检查认证并取得相应证书 |
袋体组成 |
★2 |
采血袋、血浆袋、保存液袋、贮血袋、采血针及输血插口、阻塞装置、去白细胞滤器、旁路取样装置(含留样袋)等,有200ml、 400ml规格 |
血袋袋体 |
★3 |
袋体材料:输血输液用软聚氯乙烯(DEHP增塑) |
4 |
袋体外观:半透明,无杂质、平整无划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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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袋体尺寸:适合离心杯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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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袋体水蒸气透出性能:在指定温湿度条件下(2-6℃;50%RH~60%RH),42d,血袋损耗质量分数不大于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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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在(23±5℃)条件下,使内部压力升至大气压强50kpa,持续10min,应不产生泄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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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血针 |
8 |
材料:医用不锈钢 |
★9 |
规格:进口16G采血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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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其他:有针帽防护,使用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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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插口 |
11 |
塑料血袋应有一个或多个输血插口,供输血器输注血液或血液成分 |
12 |
每个输血插口应有一个与外界隔绝的、一旦打开留有痕迹的保护装置,以保持内表面无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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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挂 |
13 |
在(23±5℃)条件下,悬挂或固定装置应能承受沿输血插口轴向施加的20N拉力60min不断裂 |
导管 |
14 |
材料:PVC |
15 |
外观:导管透明、柔软,无明显杂质、气泡、裂纹、扁瘪和扭结或其他缺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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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拉力:承受20N拉力,15s不产生泄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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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采血导管与转移导管有开关式止液装置,采血导管长度符合采购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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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导管上打码清晰,同一套血袋采血管和转移管上号码相同,号码组间距不超过10cm,近端号码距袋体不超过4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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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塞装置 |
19 |
折断式阻塞件,易折且不阻塞血液出管口 |
标签 |
20 |
PP进口材料标签,被水浸泡后不会破损,不易腐坏 |
编码和条码 |
★21 |
血袋采用条形码技术进行标识,激光打码;可根据用户需求对条形码样式进行调整 |
灭菌方式 |
22 |
高压蒸汽灭菌 |
其他性能 |
23 |
理化性能及生物性能符合GB14232.1要求 |
血液保存液 |
24 |
血液保存液原材料来源及成品符合中国药典及国家药品标准规定 |
红细胞保存液 |
25 |
红细胞保存液原材料来源及成品符合中国药典及国家药品标准规定 |
产品有效期 |
26 |
两年 |
去白细胞滤器 |
★27 |
医用聚酯材质,硬芯,与血液具有良好的生物相容性,无毒、无溶血反应 |
28 |
白细胞残留数不大于2.5*106/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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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红细胞回收率不小于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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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白细胞去除率不小于99.9% |
(二)售后服务承诺
单次供货血袋不合格率如超过千分之一,扣除履约保证金5%;不合格血袋超过千分之一后,每增加1袋,履约保证金多扣除200元;单次供货血袋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超过5000元。
三、注意事项:
1.以上清单中所列品牌(如有)均为参考品牌,不作为指定品牌,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其它品牌报价,但各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所报产品品质、档次、性能、技术参数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否则,其投标无效。
2.如中标人不是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经销商,供货时提供与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经销商签定的合同和发票。如不能提供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标有 “★”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必须响应或优于响应,否则,其投标无效。
4. 采购需求为单一产品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采购需求非单一产品的,采购人须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用“◎”表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单一产品规定处理。
5. 对于“采购需求” 中要求提供(具有)的证书、检测报告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投标时不作要求,供货时交采购人核验,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能提供齐全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采购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如有关要求与本条内容不一致, 则以本条内容为准。
6.投标报价包括采购、运输、人工、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税费等所有费用。
7.投标价若超出该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8.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9.其他:1、交货期(交货时间)填写1095日历天。
2、从2021年6月1日起,政府采购项目已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中关于投标保证金有关证明材料不再作为评审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