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项目属性为服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一、项目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 2018 年 10 月 10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应急管理部的决策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 号)、《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修订版》(国灾险普办发〔2021〕6 号)、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我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苏政传发〔2020〕189 号)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灌南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二、总体目标:
通过本次普查工作全面摸清灌南县的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灌南县的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灌南县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三、具体服务要求:
1、组织实施
根据国家、江苏省、连云港市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灌南县情况,依据“政府统一组织、分级组织实施、多部门协同开展”的思路,根据任务清单,通过调研、座谈会议、部门走访等工作,完善编制灌南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以及部门分工, 并充分征求意见修改完善,通过相关专家评审。
(1)编制工作方案。依据国家总体方案等相关文件,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普查工作方案,包括普查任务、普查内容、职责分工、时间安排、保障措施等内容。
(2)编写实施方案细则。编写应急的专题技术方案,包括公共服务设施调查、历史灾害调查、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危险化学品企业调查等;同时协调自然资源、地震、气象、水利、林业、交通运输和住建等部门汇总其各自负责的单灾种、承灾体等调查的专题技术方案;在此基础上最终编制形成本级的普查实施方案。
(3)编制《宣传方案》,由采购人主导,供应商配合指导,制作普查宣传材料,包括海报、宣传手册、普查标语条幅、环保宣传袋等不少于 3000 份、3 分钟宣传视频 2 期等多种方式,开展风险普查目的及意义、普查经验及成果宣传,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普及宣传;
(4)编制《培训方案》和相关培训教材,由采购人主导,供应商配合指导,对各行业部门相关人员开展培训,包含技术标准解读、普查软件使用及相关业务培训等。原则上组织培训不少于三场次,具体按照采购人实际需要和上级有关要求完成培训。
(5)据专业经验及专业知识,完善灌南县应急管理局已完成工作成果的数据汇总,录入、整理,分析,编制完成专项技术报告,通过省市专家评审等;
2.普查对象清查:
根据《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和《公共服务设施调查技术规范》、《政府减灾能力调查技术规范》等应急管理系统 10 项调查类技术规范,应急管理系统清查对象共包括 2 个大类、7 个中类、31 个小类。采购人已基本完成清查内容,供应商配合采购人完成对灌南县内所有调查对象清查成果的汇总,补充复核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完成数据的调查系统录入和对象的空间数据化工作,并逐级审核上报至市级、省级、国家级应急管理部门。
3.普查任务实施:
普查工作充分利用已有数据、复用已有成果。包括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第二次地名普查、地震区划与安全性调查、重点防洪地区洪水风险图编制、海洋灾害调查、地质灾害调查、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全国气象灾害普查试点等专项调查和评估成果。由采购人主导, 供应商配合指导完成普查成果的汇总,补充复核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准确性,完成数据的调查系统录入和对象的空间数据化工作,
3.1公共服务设施承灾体调查:
依托统一开发的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调查软件,开展灌南县内公共服务设施对象调查、质量审核、上报工作。具体为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公共文化场所、旅游景区、星级饭店、体育场馆、宗教活动场所、大型超市/百货店/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的空间范围信息(矢量面)、保障服务能力信息和灾害属性信息,以及基础指标统计表、房屋建筑重置价格标准统计表填报。
目标或产出成果:形成灌南县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单体及行政单元调查数据及空间信息图层。
依托的主要技术规范:《公共服务设施调查技术规范》。
3.2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
依托统一开发的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调查软件,开展灌南县综合减灾资源(能力)的指标信息采集、质量审核、上报工作。调查评估政府、企业和社会应急力量、基层和家庭的减灾资源(能力)。具体包括
(1)政府减灾能力调查。主要调查县级政府灾害管理能力、专业救援队伍(综合性消防、森林消防、地震、危化/油气、海事)、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应急避难场所和渔船避风港等。
(2)企业与社会组织减灾能力调查。主要调查大型救援装备生产企业、大型工程建设企业,保险和再保险企业和社会应急力量参与综合减灾的资源(能力)。
(3)乡镇与社区减灾能力调查。主要调查乡镇(街道)政府和社区(行政村)居委会等基层的综合减灾资源(能力)。
(4)家庭减灾能力调查。抽样调查家庭居民的风险和灾害识别能力、自救和互救能力等。目标或产出成果:形成灌南县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空间数据集。
依托的主要技术规范:《政府减灾能力调查技术规范》、《企业与社会应急力量减灾资源(能力)调查技术规范》、《基层减灾资源(能力)调查技术规范》、《家庭减灾资源(能力)调查技术规范》。
3.3危险化学品企业调查:
依托连云港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采集系统开展调查对象调查和质量审核上报工作。开展灌南县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调查和评估。具体包括所有未处于化工园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使用企业、储存企业、仓储经营企业调查(含加油加气站)。
目标或产出成果:形成数据库、图集及报告等成果,具体如下:①形成灌南县危险化学品企业。②图件成果,形成灌南县化学品企业空间要素数据集。③文字报告成果,形成灌南县危险化学品企业调查工作报告和成果分析报告。
依托的主要技术规范:《自然灾害次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危险源调查技术规范》。
3.4历史灾害调查:
依托统一开发的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调查软件,开展灌南县历史灾害调查,包括数据收集与整理、录入、数据校核、数据质量控制、数据上报工作。涉及年度自然灾害调查、历史重大灾害事件调查。具体调查内容包括:①以年度为统计基准、以灌南县为统计单元,查清 1978 年以来灌南县内年度自然灾害情况;②以单一历史灾害事件为统计基准、以灌南县
为统计单元,调查 2000 年以来灌南县发生的重大自然灾害事件。
目标或产出成果:灌南县年度自然灾害调查数据集、历史重大自然灾害事件调查数据集依托的主要技术规范:《历史灾害年度调查技术规范》、《历史重大灾害事件调查技术规范》。
4.成果汇总和分析:
归集灌南县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海洋灾害、地震灾害涉及部门上报成果,完成数据质检核查、入库汇总等工作,形成县级调查成果数据库,为下一步开展风险综合评估与区划奠定基础。
四、普查技术质量要求:
按照国家、江苏省、连云港市相关技术标准,完成灌南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应急管理系统)调查工作。依据标准:
1.平面坐标系:采用“CGCS2000 坐标系”;
2.投影方式: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按经差 3°分带;
五、成果交付要求:
提交的成果应满足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报告参考提纲要求,符合《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与成果汇交与质量审核办法(试行)》规定。
1.方案类:包括灌南县应急管理系统调查工作方案、工作手册、宣传方案、培训方案, 以及汇总后的实施方案。
2.数据类:包括单灾种、承灾体、历史灾害、综合减灾能力、重点隐患的空间数据集。
3.报告类:包括普查过程中各个阶段工作报告和总结报告等。
六、验收要求:
1.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供应商需要配合采购人进行验收,完成项目的验收和交付,并提交本项目部分的原始资源格式文件、项目文档及其他相关资料等。
2.供应商完成服务成果后,采购人对服务成果进行验收,符合《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与成果交汇和质量审核办法(试行)》的规定视为验收合格。
七、其他服务要求:
1.熟悉掌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方面的相关标准规范、规划等政策文件,保证本次普查工作符合国家、省、市、区相关要求。
2.广泛运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手段,提高普查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
3.提供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相关文件的解读、实施、技术指导,定期电话或实地访谈了解采购人遇到的问题,以及解决在本次普查工作出现的问题。
4.在项目实施工作中出现任何故障,接到采购人反馈通知后,在 30 分钟内响应,一般问题 3 小时内解决,重大问题 24 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
5.技术支持维护服务:(1)灾害综合风险评估成果和规划实施定期技术支持,对于规划编制的实施提供定期的技术支持,派遣技术人员听取意见和建议,解决存在的问题。(2)灾害综合风险评估成果维护和分析,对灾害综合风险评估成果的维护、成果分析的技术支持, 对验收报告中明确需要在维护阶段完善的业务的实现等。
6.本项目包含的各项内容均须上门服务,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7.配合采购人完成本次普查所有内容,并提供全过程技术支持。
★八、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
九、人员配备要求:
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 1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 名,项目组成员不低于 6 人。
供应商一经成交,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如有特殊原因需更换,须经采购人考核认可后, 方可更换。
十、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
★1.付款方式:
(1)自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0%;
(2)完成风险普查实施细则及工作方案编制、已有数据整理和汇总、开展培训、历史灾害调查、综合减灾调查、公共服务设施调查,并提交给甲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0%;
(3)完成数据汇聚整合,汇集整合各部门和单位的普查成果,完成数据入库汇总,形成综合性成果,并提交给甲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0%;
(4)完成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并通过国家审核或验收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0%。
(5)甲方每次按合同约定付款前,乙方均应向甲方出具正式、合法的发票。
★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 10%。履约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银行保函。
十一、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
2.特别提醒磋商供应商:应根据国家收费标准并结合市场实际进行报价,总价包干。 工作中涉及的敏感资料、电子数据等相关信息,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执行保密的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人披露、泄露或许可第三人使用,否则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