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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朐县地质灾害风险普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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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111180000194879 发布时间:2021-11-18 文档页数:59页 所需下载券:10
临朐县地质灾害风险普查项目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 号)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根据《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09 号)、《山东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鲁灾险普办发〔2020〕5 号)要求和相关行业技术标准与规范,以及国家、省、市总体工作部署,以调查为基础、评估为支撑,客观认识当前全县致灾风险水平、承灾体脆弱性水平、综合风险水平、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和区域多灾并发群发、灾害链特征,科学预判今后一段时期灾害风险变化趋势和特点,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将于 2021 年至 2022 年期间完成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其中,2021 年主要开展自然灾害风险普查与成果汇交。

二、服务期限及标准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普查工作,并通过上级部门验收,提交最终成果并配合数据汇交入库。

三、工作内容

1.地质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

(1)调查范围

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包含的地质灾害是指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地质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的工作区范围是全县地质灾害易发区,包括高易发区、中易发区和低易发区。

(2)调查内容

应根据调查区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调查内容,重点对主要孕灾地质条件和历史灾情和减灾能力调查,在满足调查精度要求的条件下兼顾其他调查内容。

①地质灾害隐患综合遥感识别

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中易发区县(市)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选择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综合遥感识别,综合利用光学遥感影像和卫星雷达数据等,识别地质灾害隐患点,作为地质灾害风险普查的基础数据和依据。提交本次地质灾害风险普查的成果是地质灾害及隐患的空间位置信息,不包括地质灾害及隐患点上具体的空间几何特征信息。各地区可结合实际, 视情开展此项工作。

②地质灾害野外调查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滑坡、崩塌、泥石流隐患点的位置、规模等级、威胁人数、威胁财产、风险等级等信息。野外调查过程中,原则上滑坡调查点定在滑坡后缘中部,泥石流调查点定在堆积扇扇顶,崩塌调查点定在崩塌(危岩体)前缘。承灾体数据通过本次风险普查的数据共享机制获取。

(3)数据成果

①市-县两级地质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矢量数据库

②已开展过勘查且资料完整的大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数据

2.地质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

(1)评估范围

地质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的工作范围是我县地质灾害易发区,分为高、中、低三级。

(2)评估与区划内容

① 县级地质灾害风险评估(1:5 万)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县(区、市),根据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普查数据和野外调查认识, 综合考虑地质环境背景条件、诱发因素、承灾体及其易损性等,开展县域地质灾害风险评估, 评估结果划分为四个等级。

②地质灾害风险区划

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开展,主要确定不同层级、不同地区因灾人员死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的风险评判标准,按照承灾体遭受的风险水平依次确定“极高、高、中、低”4 个等级,判定地质灾害风险区划的级别,完成县级地质灾害风险区划(依据《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要求》(1:50000)FXPC/ZRZY B-01)。按实际需求,采用行政单元、流域单元、地质单元、网格单元、斜坡单元等进行地质灾害风险专题区划。

③地质灾害防治区划

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在风险区划的基础上开展,结合地质灾害防治现状和区域经济结构、重大工程的远景规划等,划分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编制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图。

(3)成果要求

①、数据成果

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性调查与评估数据、主要承灾体数据、历史地质灾害调查数据、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数据、重点隐患评估数据、风险评估与区划数据等, 上传形成风险普查数据库。

②、图件成果

制地质灾害调查实际材料图(1:50000); 地质灾害及隐患分布图(1:50000);

孕灾地质条件图(1:50000);

地质灾害易发性评价图(1:50000);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图(1:50000); 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图(1:50000); 编制临朐县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图。

③、文字报告类成果

编制山东省临朐县地质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报告。

四、普查依据

1.相关政策文件

(1)《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 年)》(国发〔2016〕104 号);

(2)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3)《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 号);

(4)《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国灾险普办发〔2020〕2 号);

(5)《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 普查地方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灾险普办发〔2020〕4 号);

(6)《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进度安排》(国灾险普办发〔2020〕5 号);

(7)《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修订版);

(8)《山东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 年)》;

(9)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09 号);

(10)潍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潍政办字〔2020〕94 号);

(11)潍坊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的通知(潍灾险普办发〔2020〕5 号)。

2.技术规范

本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开展采用的相关技术规范,包括自然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估类、自然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防治区划类和其他相关技术规范:

(1)自然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估类技术规范

①主要致灾孕灾类调查技术规范;

②承灾体类调查技术规范;

③历史灾害类调查技术规范;

④综合减灾能力类调查技术规范;

⑤重点隐患类调查技术规范;

(2)自然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防治区划类技术规范

①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类技术规范;

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类技术规范;

(3)其他相关技术规范

①空间数据整合类技术规范;

②制图类技术规范;

③空间数据库建设类技术规范;

④数据汇交类技术规范;

⑤数据质检类技术规范。

五、其他

1、供应商要做好所提供资料的保密工作,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招标人根据要求等实际情况可对内容酌情进行指导调整。

3、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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