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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3年瓯海区区管道路绿化管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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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109140000178798 发布时间:2021-09-14 文档页数:66页 所需下载券:10
2021-2023年瓯海区区管道路绿化管养项目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绿化管养服务范围

 2021-2023年瓯海区区管道路绿化管养项目,分为三个标段,具体的养护范围见附件清单。

二、承包内容

① 日常养护。包括施肥、松土、浇水、修剪、绿地保洁、除草、绿化补种、刷白、绿化除尘、病虫害防治等。

② 绿地补植。在养护过程在对绿地存在的缺株、死株等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植工作。

③ 绿地保洁。包括清运残花落叶及垃圾、保持绿地清洁;街头或小游园需保洁的,则垃圾桶内垃圾、园路每天清理不少于一次等。

④ 设施维修保养。包括绿地内的侧石、游步道、绿道、硬质铺装、垃圾桶、坐凳、凉亭、廊架、护栏、花箱、景观灯、喷灌系统等所有设施的日常保养和保洁。设施保洁每周不少于一次。

⑤ 日常巡查。到岗当天对绿地至少巡查一次,确保绿地完好不缺失、没有黄土裸露、没有垃圾。

⑥ 应急处置。包括绿地内积水处理、防台抗雪、防洪抗涝、节庆和重大活动等应急任务,以及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

⑦及时完成数字键、投诉件、交办件等案件的处置和回复。

三、养护标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园林绿化技术规程》、《温州市城市绿化条例》、《温州市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程》等,达到绿化养护标准,养护单位依据标准制定本次目的养护技术规则,中标后一个月内报采购单位审核。

四、主要工作要求

1.行道树和绿地乔木无缺株、死株,补植树品种、胸径、树高一致;树木支撑规范、统一、稳固,无断桩、坏桩,桩位扎缚规范化;树木修剪及时,无徒长枝、病虫枝、过密枝、枯枝、伤损枝;宿根植物及时翻种、断根、间删,无死株;行道树树穴土壤低于侧石,绿地乔木树穴无板结。对枯死的树木应连同根部挖除,并在规定时间内补种完毕,补种苗木的规格、品种和原苗木基本相同,特殊情况无法补种原规格苗木,需经甲方同意。

2.绿篱、色块小灌木,无缺株、小道、混种及黄土裸露,补植灌木品种、规格一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道路色块灌木定期修剪,切边清晰。

3.草坪生长繁茂、平整,土壤低于园路或侧石;时花花期整齐,色彩效果好。暖季型草修剪一年不少于6次,冷季型草修剪一年不少于10次。草坪草高度不超过8cm(常绿草高度不超过6cm),树木周围和草坪边缘应及时切边。常绿草四季应保持绿色,草坪的纯洁度在98%以上,无空秃、黄化现象。对被人为损坏和已发生病害的常绿草坪两天内切除调换,补种时确保草坪的美观和平整。摸清草坪地板结情况,及时对草坪地进行打孔处理,每年不少于一次。

4.掌握病虫害情况,防治措施有效;树皮开裂或有孔洞及时填补,冬季刷白工作规范到位。

5.乔木叶面及色块叶面无严重积尘;树上无杂物和晾晒衣物等情况;绿地内无垃圾、石块、垃圾渣土、果壳、修剪弃料等杂物;含保洁的绿地,无白色污染物滞留。

6.管理制度完善,养护管理人员配备到位;养护人员作业规范;管理人员巡查监管到位,无违章占绿情况。

7.有防台、抗雪、抗旱、保绿等应急预案及措施;档案资料完整,巡查记录、病虫害防治记录、绿地概况表等详尽。

8.绿地树木修剪、滚草、枯死枝的清理等绿地的垃圾当日清运完毕。

9.绿地内水体无垃圾、树枝、树叶、浮萍等水面漂浮物,水质符合相关要求。

10.落实专人建立养护管理工作台帐,制定全年及每月绿地养护工作计划,主要包括绿地的各类养护措施(如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植物浇水等)、养护质量及安全保证、养护应急管理预案(抗旱、抗涝、抗台、抗寒、抗雪等)、重点技术措施等,按要求上报月度养护计划,人员安排计划等。

11.规范管理、文明作业、自觉接受采购人及其上级各部门领导的检查和社会监督,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及时处理市长热线、舆情信息等热线的反映的问题。

12.作业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时设置警示牌、安全警示锥等安全措施,作业人员上路作业时须统一穿戴安全反光背心。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确保职工人身安全。如遇各种意外事故发生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并依照法律法规妥善处理(事故情况应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

13.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到岗当天,项目负责人或巡查人员对所管辖绿地巡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由交通事故造成的,由承包方负责追究肇事者责任和相应费用;对进入绿地践踏、损坏绿化现象应及时予以制止,如遇严重损坏绿化行为应通知执法部门和采购人。

14.绿化维护及保洁所用耗材、材料装备设施;水、电的接入及费用(公园内浇灌设备用水、园灯用电除外);人员食宿、安全等均由承包单位自行负责解决,请投标供应商报价时充分考虑养护用水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15 .人员及设备到岗到位情况:项目负责人每月月初须到场参加月例会,并对该月养护计划进行汇报,并负责具体事项的对接汇报处理等。 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养护人员按养护计划到岗须配备具有定位功能的智能设备;设备等按养护计划投入,且所有车辆配备具有定位及洒水车工作状态的智能设施;以上设备所需的含购买安装调试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考虑。

16.加强应急响应管理工作:

(1)制定灾害性天气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灾队伍,将应急预案和人员名单上报采购人备案。

(2)建立应急备货制,备货的内容有:抗旱、抗涝、抗台、抗寒、抗雪等物资(快速支撑、钢管、毛竹、水泵、遮阴网、草包等),快速支撑钢管只能做为一部分应急物资储备,不是唯一的抗台应急物资。承包人必须采购200套大型乔木快速支撑、200件带扣紧束带和100件橡胶路锥作为本项目养护服务期内的应急储备物资,用于养护区域内乔木支撑和应急使用,所有权归承包人,并接受采购人检查。

序号

名称

规格

数量

1

乔木快速支撑

三对抱箍、三对支撑、壁厚3.5mm、外管为Φ48热镀锌管2.15M、内管为Φ43热镀锌管1.3M、不锈钢螺栓M12×25、带150MM硬地撑、外涂红白反光漆

200套

2

带扣紧束带

 

200件

3

橡胶路锥

90cm高,公路警示、维护专用

100件

(3)遇灾害性天气,听从采购人统一指挥,及时组织人员夏季抗旱、抗台,冬季遇积雪必须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抗雪。遇到树木斜倒时,根据采购人要求,做好清障扶正工作。

(4)做好防台树木支撑工作,在政府部门发出台风预警信号以后,立即做好树木支撑工作。

17.积极做好各类“迎检”和“创建”准备工作。

18.积极配合经相关部门批准的绿地内挖掘及占用绿地,对于超范围施工情况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并报采购人及执法部门,复种后的绿地应由承包人负责正常养护。

19.产生的各种垃圾必须按政府部门的要求进行分类处理,进入垃圾中转站或自有垃圾处理场地,其处理产生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20. 在合同执行期内,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并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五、其他要求及说明

1、开标前,投标人应自行对招标区域现状情况做实地勘察测量,本项目采取固定综合总价包干,除采购文件规定的可调整风险外。

2、承包期间如遇政策原因最低工资调整,合同价不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该因素。

3、采购单位不提供管理用房及仓库,由投标人自行解决;但中标后,中标单位20天内必须提供相关合同及文件,由甲方现场验收,不能提供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中标。

4、中标后,中标单位20天内提供在养护区域5公里范围内的固定办公地点、值班人员及联系电话,确保24小时应急服务和承诺服务工作,由甲方现场验收,不能提供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中标。

5、中标后,中标单位20天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及投标文件承诺的设备机械等到达采购人指定的地点,由采购人现场验收。

6、中标单位须配备有定位功能的智能设备和车辆智能设施等,今后采购单位若建立数字化系统进行后期管理,则所有智能设备须能满足后期接入平台的要求。

7、本项目承包期内,中标人必须对承包区域内有死株现象发生的苗木及时进行补种。承包期满后,采购单位对养护区域内所有苗木进行移交验收,苗木情况必须与采购单位在招标前提供及管养期间要求承包人补植情况相一致,且与周边苗木的品种规格等相一致。不一致的,承包人必须在退还履约保证金之前进行补种,否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服务和质量要求:

项目每个标段作业技术设备配备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数量

规格要求

备注

1

洒水车

2辆/标段

每辆总质量7.5吨及以上

 

2

登高车

1辆/标段

最大工作高度≥8米

 

3

垃圾运输车

1辆/标段

 

 

4

打药车

1辆/标段

 

 

七、现场条件

1.▲此次招标所涉及的人员食宿和作业工具、服装等均由承包单位自行负责解决。

2.▲作业工具的临时停放仓库、管理用房、办公用房等由承包单位负责。

八、本次招标清单如下:

标段一:三垟、茶山、丽岙、仙岩、南白象、梧田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工程量

1

绿地(包括乔木、灌木、草坪、片植灌木等)-I级绿地

m2

380603.05

2

行道树:(胸径:15cm-25cm)

14392

3

草花(64株/m2,1年6换),草花摆放时间有业主单位控制,报价含原有草花清理。

m2

1700

4

草坪(换季草籽混播,黑麦草籽播)

m2

15122.00

5

原有和养护期间设施及裸露绿化部分修护(踩踏绿地补植、绿化裸露补植、护栏、侧石等)该费用一次性包干。

1

养护区域

序号

养护地点

养护面积

行道树

1

铁道南路:上江路—汤家桥南路

400

286

2

温州生态园黄屿铁道南路(东段)工程:西起黄屿直河,东至上垟路

/

73

3

铁道北路:上江路—王桥家园

3600

73

4

楠溪江南路:北起温州大道,南至铁道北路

/

129

5

兴国西路:东起经三路,西至楠溪江路

/

28

6

清江南路:北起温州大道,南至黄屿大道

/

56

7

宏旺路:东起楠溪江路,西至三垟大道

/

121

8

金香路:东起铁道南路,西至上垟路

/

65

9

文翰路:北起寺前桥河,南至铁道北路

/

146

10

文昌南路:北起瓯海区与龙湾区界碑,南至学府北路

18753

133

11

宏旺路(东西)-白溪路(南北):寺前路-广场路

 

108

12

龙霞路:温州大道—霞王河边

/

372

13

惠民路:瓯海大道—铁路

10896

296

14

惠民路与东垟路交叉口西北角绿地

521

 

15

站南路:瓯海大道—东垟路

2610

/

16

东垟路(东、西):龙霞路—惠民路

/

398

17

东垟路(三友路东至桥头)

/

26

18

学府路:温瑞大道—高教园区入口

18389.8

423

19

帆海西路:温瑞大道—北入口道路

230

148

20

新象路:104国道—温瑞大道

/

83

21

启凤路:南白象派出所-白象后

/

63

22

浃社路:104国道—温瑞大道

/

9

23

梅泉大街:高科路-花园北路

1000

65

24

朝阳新街:高科路-温瑞大道

/

212

25

瓯海区茶山街道山根北路(山根安置房段)道路工程

 

48

26

瓯海区环山路(温瑞大道至山跟段)工程(一期)

 

100

27

黄屿大道:黄屿村委会—汤家桥南路

2374

371

28

上江路(三垟大道):温州大道—瓯海大道

5190

215

29

温瑞大道:温州大道-肩牛山

106136.7

1140

30

仙竹路:仙岩风景区门口—老104国道

7622.86

384

31

繁荣路:岩一村至仙岩垟

/

508

32

下沈线仙岩段:星光—沈岙

/

755

33

下沈线丽岙段:下川路口-林山村

/

946

34

丽塘路:下沈线(白门加油站处)--大学路

1000

146

35

大学路:丽塘路--肯恩大学口

4500

146

36

泊岙东路:下沈线(馨博园)--大学路

1000

146

37

温瑞大道:肩牛山-瑞安交接

45000

908

38

月乐(东、西)街:104国道-温瑞大道

8151

711

39

双南线:瓯海大道—月乐西街口

6203

198

40

三友路(东垟段至瓯海大道段)

/

111

41

新双南线二期、三期2标

7432

142

42

三垟南路(温瑞大道至蛟凤路)

400

185

43

泽汇路(万象城至蛟凤路)

/

237

44

龙霞路(前林河至三垟南路,泽汇路至前程河,南湖路至霞王河,南湖路至前程河,泽汇路至三垟南路)

6371

241

45

瓯海区霞坊路(温瑞大道—东方路)道路工程

3597.39

300

46

南湖路(104国道至温瑞大道)

24823

508

47

蛟凤路(前林河至前程河,房开段围墙外、房开前)

3604

/

48

蛟凤路(南湖路至前程河)

225

18

49

梧三路(泽汇路至万象城北侧道路)

460

/

50

梧三路北延(南湖路至万象城北侧道路)

290

48

51

呈祥路

/

39

52

花园路

/

103

53

月乐东街

1895

164

54

呈龙路

3130

157

55

工业路

/

91

56

教育路

 

187

57

洞桥路

/

96

58

泽凤路

/

30

59

汤家桥路(温州大道—瓯海大道)

12000

224

60

站南路( 东垟路至月落垟路)

3100

110

61

瓯海大道工业集团

4867

 

62

新双南线一期绿化养护工程

13834

236

63

104国道一期工程绿化养护工程

18294

475

64

瓯海区炬光路一期(呈祥路-阁楼河西式岸)

/

46

65

新双南线二三期三标段(下呈线到一期道路)

8447.8

207

66

104国道(瓯海段)拓宽二期(南湖路口南100米到社会福利院)

14783

402

67

瓯海区部分重点道路整治提升(学府北路、南湖路)绿地

9472.5

/

标段二:潘桥、郭溪、瞿溪、泽雅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工程量

1

绿地(包括乔木、灌木、草坪、片植灌木等)-I级绿地

m2

447159.96

2

行道树:(胸径:15cm-25cm)

8185

3

草花(64株/m2,1年6换),草花摆放时间有业主单位控制,报价含原有草花清理。

m2

2000

4

草坪(换季草籽混播,黑麦草籽播)

m2

13452

5

原有和养护期间设施及裸露绿化部分修护(踩踏绿地补植、绿化裸露补植、护栏、侧石等)该费用一次性包干。

1

养护区域

序号

养护地点

养护面积

行道树

1

横蕉路:陈蕉路—横屿支路

/

111

2

福州路:瓯海大道-高速潘桥出口北

49812.53

920

3

连云港路:福州路-南过境路

10107

326

4

大连路:宁波路—福州路

3019

128

5

园区路(大连路-叶焦路北)工程:南汇路北-大连路

2135

539

6

大连路(宁波路-园区路)工程:宁波路-园区路

2315

637

7

叶焦路(宁波路-园区东路)市政工程:宁波路-园区路

171.36

119

8

高桐路:瓯海大道—马桥省明亭桥

1800

646

9

浦北路:景德路—梅屿村道

/

82

10

浦二路:浦北西路—浦北东路

/

96

11

景德路:温巨路三合村至宁波路

6858

328

12

繁盛路:温巨路塘下村至瓯海大道任桥村

6035

266

13

会昌路:后屿陶宫殿-三溪路

920

110

14

银河路:会昌路-信达街

/

61

15

会龙路:协建路-信达街

100

390

16

瞿雄路:雄溪车站-三溪路口

3338

33

17

瞿任路:污水处理厂──三溪路

3650

142

18

瞿溪街道中心区路(银凤路)

274.47

99

19

货西路

 

219

20

宁波路:温瞿公路—连云港路

30742

1070

21

温瞿公路:翠微大道至瞿溪车站

67000

607

22

温瞿公路:翠微大道至瞿溪车站红线外绿地

13370

/

23

瓯海大道西延一期工程:福州路以西400米至瞿溪环岛

65000

551

24

三溪路:瞿溪环岛至会昌路

2445.6

308

25

泽雅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主干道工程(景观绿化)一期工程

86677

282

26

瓯海大道西延段红线外

62000

/

27

郭溪中心路(瓯海大道至温瞿公路)

25890

/

28

郭溪十号路(豪达路,会昌路到景德西路)

3500

115

 

标段三:新桥、景山、娄桥(详细清单见附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工程量

1

绿地(包括乔木、灌木、草坪、片植灌木等)-I级绿地

m2

363356.31

2

行道树:(胸径:15cm-25cm)

12051

3

草花(64株/m2,1年6换),草花摆放时间有业主单位控制,报价含原有草花清理。

m2

1700

4

草坪(换季草籽混播,黑麦草籽播)

m2

12245

5

原有和养护期间设施及裸露绿化部分修护(踩踏绿地补植、绿化裸露补植、护栏、侧石等)该费用一次性包干。

1

核心区域小区外公共绿地

6

绿地(包括乔木、灌木、草坪、片植灌木等)-I级绿地

m2

15000

养护区域

序号

养护地点

养护面积

行道树

1

西山南路:西山东路-西山大桥

200

95

2

兴海路:新桥头-勤奋路

/

173

3

振瓯路:104国道至振星桥

12600

179

4

雪山路:将军桥桥头—景山脚下牌坊处

1267

79

5

站前路:六虹桥路—西山西路

725

165

6

国鼎路:上河乡路—西山西路

335

278

7

西山西路:永庆街至翠微大道

3246

665

8

金蟾大道:半塘河—国鼎路

1639

207

9

六虹桥路:西山南路至宁波路

43040

489

10

翠微大道:景山隧道口—六虹桥路

12250

200

11

高翔路:瓯海大道-六虹桥路

430

314

12

福得宝路:上河乡路-高翔路

/

49

13

牛山路:高翔路—双南线

2500

303

14

秀浦路:集贤路-社叶村

2904

102

15

商汇路:横屿路-东五路

7263

482

16

上汇路:叶蕉路—中央大道

/

148

17

景屿路:南汇路至尾部长度为320m

21615

96

18

中汇路:动车南-集贤路河边

11859

313

19

中汇路与秀浦路交叉口蓝庭国际小游园

2166

/

20

强强集团对面小游园

1371

/

21

森马路对面滨水公园

5802

/

22

西山东路:锦瓯桥-永庆街\雪山路-锦瓯桥

11327

824

23

横屿路、横南路:横屿路:西起横西路,东至南过境路;横南路:西起横西路,东至横过路

1450

471

24

锦绣路

/

10

25

娄东大街(瓯海大道-娄社路)

2504

18

26

娄东大街整治(北起瓯海大道,南至东二条路)

1645

26

27

广化南路(景山隧道南峒口至六虹桥路)

16166

320

28

广化南路(瓯海段)道路建设工程二期B标段

7384.7

173

29

郭溪繁荣路(会昌路至景德西路)

676.9

227

30

育智路

/

109

31

娄桥路

/

58

32

安居一路

/

48

33

东园街(经九路)

/

312

34

安居二路

/

50

35

东三条路

/

140

36

东三路南延伸段(半塘街):北起东三条路,南至吹台中路

4174

82

含东侧红线外绿地,面积3500m2

37

南单元区间道路建设工程(二期)2标工程

/

114

38

商务一期道路网二标

/

50

39

商务一期道路网一标段

/

183

40

瓯海中心区西单元道路网一期工程—东一条路、湾河路道路工程

/

104

41

南单元区间道路建设工程(二期)3标工程

/

257

42

海源路

/

29

43

长浃河南路

/

27

44

商务大道(仁汇路)

/

29

45

商务一期道路网3标段(仁汇路):西起横屿路—东至长浃河西路

/

14

46

青松路:南起古岸路-北至平天路

/

63

47

横屿单元道路网一期工程吹台中路段(一标):南起东四条路,北至吹台南路

977

35

48

瓯海大道市管以外绿地

63817.41

/

49

森马学校西首绿地

5300

/

50

今汇路

36572

684

51

吹西北路及今汇路东延伸段绿化

2535

/

52

半塘街绿化养护

8799

369

53

上河乡路绿化养护承包

13413

374

54

娄东大街绿化养护承包

15725

260

55

古岸路绿化养护承包

11419

55

56

瓯海区行政中心周边道路绿化 养护承包

9825

728

57

平天路与中河西路行道树养护

/

160

58

高风路(牛山公园旁)行道树

/

80

59

古汇路:西起东一路,东至横屿路

1454.5

93

60

1.园区路:秀浦路;2.东一条路:古岸路;3.中河西路:康健路;4.昌明路(1.园区路:北起K1+350_南至瓯海大道;2.东一条路:西起沉木桥街,东至中河西岸;3.中河西路:西起沉木桥街,北至平天路;4.昌明路:西起支路,东至安下河西侧)

3944.8

463

61

1.香樟路:洲洋路(西起园区路,东至横屿路);
2.横屿路:景屿路(北起香樟路,南至瓯海大道);

660

146

62

1.东四路北延伸:沉木桥街(北起海棠路,南至玕屿路);2.海棠路(西起k0+760,东至k0+930)

1575

143

63

东岸花巷、高昂路道路绿化其他:1.东岸花巷:南起沙门路—北至牛山南路;2.高昂路:南起瓯海大道,北至沙门路

/

62

64

高邦路、沙门路西延伸、杨府路道路绿化:1.高邦路:东起高昂路,西至高翔路;2.沙门路西延伸:东起东岸花巷,西至高翔路;3.杨府路:西起双南线—南至牛山脚下

/

184

65

南单元道路工程(一期)道路绿化:1.商务大道:(K0+662-K0+880;K0+953-K1+149);2.中央西路:(K0+030-K0+113.5);3.中央东路:(K0+030-K0+113.5)

/

140

66

景屿路与中汇路交叉口前后渡河滨水公园

5500

/

67

景屿路高速桥下公园

5300

/

备注:每个标段的项目具体进场养护时间由业主根据实际移交情况最终确定,费用按实际养护时间结算。

九、 考核办法:

1.考核方式

1.1考核采取日常随机巡查和月度考核相结合形式进行,目前瓯海区园林养护数字化系统未组建前,采购人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考核办法进行人工考核,在系统建设期间及试运行阶段中标人须按采购人的要求全力配合其考核管理工作。

1.2绿化养护单位在每月26日前上报次月养护计划,采购人将在月初召开例会对养护单位上报的上月考核进行总结及本月养护计划进行确认。

1.3绿化养护单位按当月养护计划开展养护工作,每日依据《温州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标准》对本标段养护的绿地进行巡查全覆盖,对养护内容、所养护绿地内发生发现的问题上报日巡查。

1.4绿化养护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工作台账,台账包括管理制度、月度工作计划、日常养护记录、督办件完成情况、工作问题总结分析等五部分,其中日巡查、养护计划内的人员工作、设备机械投入运行记录等需提供照片或影像资料。

1.5公众媒体上级部门督办 :当月媒体网站、新闻媒体、信访、上级部门等批评及表扬意见等汇总数量,每表扬一次加一分,5分封顶;每批评一次扣一分,扣完为止,即为公众媒体上级部门督办月度分值。未发生,不扣不加。

1.6采购人依据考核评分细则,对各标段绿地进行月考核(日常随机及月度相结合),发现问题,进行记录、扣除相应分数并拍照留档。并于月末统计本月考核数据并结合公众媒体上级部门督办的分数作为当月考核得分。

2.奖惩办法

2.1 养护管理实行百分制月度考评并结合加分奖励计算得分,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可计取当月养护费;得分在90分-80分(含80分)按所得分百分比支付养护费(如得分为89分,则记取本标段当月89%的养护费),得分在80分-70分(含70分)扣除当月养护费的一半;得分在70分(不含70分)以下,扣除当月全部养护费,连续二次得分或累计一年内三次在70分(不含70分)以下的,终止养护合同。

2.2 出现以下情况时, 在百分制月度考评之外,对当月工作表现出色的企业,且考核分数高于85分(含85分),给予一定的加分奖励,当月累积不超过5分:

(一)积极参与社区帮扶、组织员工培训或者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有较好的社会反响,获得区级及以上表扬的,奖励当月考核总分加0.5~1分。

(二)在当月养护考核中排名成绩第一名,奖励当月考核总分加1分;

(三)在应急抢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区级及以上表扬的,奖励当月考核总分加1分;

(四)在区级及以上评比活动中(如花镜评比等)获得奖项,按照排名,奖励当月考核总分加1~3分;

(五)在省市级绿化创建中,获得嘉奖的,奖励当月考核总分加2~3分;

2.3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标段内乔木(行道树、绿地内的乔木、亚桥)刷白工作,要求刷白均匀,刷白高度约1.1米,未完成的,扣除养护经费5000元/次;

2.4 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养护单位逾期未整改及回复的每次扣除养护费200元;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未整改每次扣除养护经费400元;对当月合计同一个问题累计三次以上(不含),额外扣除该标段养护经费1000元。

2.5 因养护企业养护不当,在节假日期间以及省市重大活动期间发送督办单,每张扣除2000元;在全国性创建活动中失分的,扣除相关绿地养护企业该标段的履约保证金及该绿地当月养护经费。

2.6 对于数字城管派遣问题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或整改后未及时回复的,每个扣除养护费1000元。同一问题因整改不到位返工的每个扣除养护费2000元。同一案卷造成二次返工的,扣除该标段养护经费5000元/次。

2.7 对标段内所发生的违章占绿或毁绿现象未及时上报或处置不及时的,发现一处扣除养护费500元;未按时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布置的专项养护工作任务,一次扣除养护费2000元。

2.8 养护企业必须自行配备具有定位功能且符合要求,今后可以接入园林养护数字化系统的智能设备,无法接入、不在规定的范围中工作或园林养护数字化系统无法监测的,均视为缺勤。

2.9 养护企业所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公司在职人员,项目负责人每月必须参加月例会及采购人组织的临时会议等,未到视为缺勤,严禁脱岗,一次未到场扣除2000元;若养护企业未经采购人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则扣除养护经费20000万元/次。

2.10 养护企业须进行每日巡查,现场巡查人员当天必须所有绿地巡查一遍,如现场巡查人员巡查不力,没有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被监测或现场督察发现问题,视为缺勤,发现一次扣除500元。

2.11 项目负责人如果连续两次或累计一年内三次(含三次)未到场的,扣除1个月养护经费,并终止养护合同,同时记录该项目评价为不合格。

2.12 因养护项目为户外工作,养护单位按当月养护计划受天气影响而未能作业的原因,故养护期间实行工日制,每月底统计累积工日并计算当月投入工人数量是否与养护计划相对应,1工日按照每人每天8小时计,每月累计工日不得少于当月养护计划投入工日(雨天按全勤计算工日,以当天上午5时温州市气象局发布为准)。

月度考核分数低于92分(不含92分)的,月累计工日不足当月养护计划安排工日100%的,按1工日300元扣除;不足规定85%的,按1工日600元扣除;连续两个月不足合同规定70%的,可以终止养护合同,同时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记录该项目评价为不合格。

2.13 做好日常养护工作台帐每月上报我处,台账包括管理制度、月度工作计划、日常养护记录、督办件完成情况、工作问题总结分析等五部分。在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上报,未按时上报的或上报内容缺失的一次扣养护经费1000元。

2.14 合同期内,养护标段在所有自行购买的智能设备使用期间,弄虚作假的,第一次出现,扣除当月养护经费,累计第二次出现的,扣除半年养护经费,累计第三次出现的,直接终止合同,并扣除半年养护经费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记录该项目评价为不合格。

2.15 按照要求做好防灾抗灾应急工作,未按要求落实防灾抗灾工作的,发现问题一次扣除养护费5000元。未按时上报防灾抗灾统计报表的一次扣除养护费1000元;防灾抗灾物资落实不到位的每次扣除养护费5000元。在防灾抗灾护绿工作中,由于责任原因导致事故或重大损失的,除负责全部经济损失外,一次扣除该绿地养护标段全年养护费。

2.16 在绿地标段养护工作中,因养护不当,被上级部门点名批评或批示件的每次扣除养护费3000元,逾期未落实整改的每次扣除养护费5000元。

2.17 因责任事故被区级问责或区级媒体曝光的,每次扣除养护费10000元;被市级问责或市级媒体曝光的,每次扣除养护费20000元;被省级问责或省级媒体曝光的,每次扣除养护费30000元;

2.18 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各相关责任主体除照国家法律法规承担各自的责任外,参照本办法对相关养护企业予以经济处罚,一般安全责任事故的,给予扣除相关养护企业履约保证金50%的处罚,并通报批评;较大安全责任事故的,给予扣除相关养护企业履约保证金75%的处罚,并通报批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特别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给予扣除相关养护企业履约保证金100%的处罚,并通报批评,终止养护合同,并向相关部门通报。

2.19 当月在瓯海执法局公园或道路绿化养护项目中排名成绩最后一名的,且月考核分数小于90分的(不含90分),扣罚当月养护经费1000元。

3.其他规定

3.1在绿地养护过程中因养护不到位造成黄土裸露、缺株、死株、灯具维修及设施维修等同一个问题在经3次整改后,依然不到位的或对于数字城管派遣问题、督办件问题在规定时间内拒不整改的,则由采购人进行代整治;

3.2 采购人根据实际测算代整治费用,在养护经费中直接扣除。

3.3 在合同期内如果有养护单位解除合同,该标段养护任务由采购人择优选择其他标段养护单位代为养护至重新招投标进场为止。

3.4因非养护单位原因造成标段内绿化或设施损害的,可向肇事方提出索赔,索赔金额参考《温州市城市树木价值标准》。

3.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扣除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并记录该项目评价为不合格:

(一)月考核成绩连续两次或一年内累计三次(含三次)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

(二)项目负责人如果连续两次或累计一年内三次(含三次)未到场的;

(三)在合同期内,工日连续两个月不足合同规定70%的;

(四)养护标段在所有自行购买的智能设备使用期间,弄虚作假,累计第三次出现的;

(五)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特别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六)有转包和分包行为的;

(七)拖欠工人工资,经劳动或其他政府部门催告或通报拒不清清的。

(八)合同期内不服从管理的;

(九)未按时报送数据累计达到3次的;

(十)有商业贿赂行为的;

(十一)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协议规定的行为的。

4.考核办法在今后实施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对相应的考核办法及评分细则等做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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