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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意义
沿海滩涂(潮间带)具有重要的生态价值和丰富的资源价值,浙江省沿海滩涂(潮间带)发育良好,为浙江省沿海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优越的海洋空间资源基础。近年来,依托海洋空间资源,浙江海洋经济快速发展。然而,不合理的空间开发布局和简单粗放的开发利用方式,导致沿海滩涂资源减少、生态环境恶化和区域承载力下降,已影响到沿海地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有必要开展全省沿海滩涂资源(潮间带)的动态监测与评价,准确掌握沿海滩涂资源的变化趋势和开发利用潜力。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自然资规〔2018〕5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7号)等文件精神,依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实施方案>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19〕1号),《浙江省沿海滩涂(潮间带)资源监测与评价技术规程(试行)》(浙自然资发〔2020〕12号)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省自然资源专项资金(海洋管理)空间资源监测评价相关任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1〕606号)等文件,开展舟山市普陀区沿海滩涂(潮间带)资源监测与评价。
二.工作目标
在2020年度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开展2021年度舟山市普陀区沿海滩涂(潮间带)资源监测与评价工作,完成舟山市普陀区沿海滩涂(潮间带)资源监测与评价任务,系统掌握翔实准确的潮间带自然资源数量、质量及其变化情况,摸清潮间带空间保护利用现状,为制定和实施舟山市普陀区海岸带综合保护利用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海洋生态保护红线以及海洋减灾防灾等提供基础数据和科学依据,提升舟山市普陀区海洋综合管理的整体水平。
三.工作范围及时间安排
工作范围:舟山市普陀区行政区域内海岛沿岸潮间带,即自现状海岛海岸线向海至水深零米线(理论最低潮面)。
时间安排:签定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3月底前完成2021年度全部工作,提交最终成果并通过验收。
四.工作内容
在2020年度舟山市普陀区沿海滩涂(潮间带)资源调查监测与评价成果基础上,继续开展2021年度舟山市普陀区沿海滩涂(潮间带)资源调查监测与评价,集成2020年度、2021年度工作成果,形成舟山市普陀区沿海滩涂(潮间带)资源监测与评价数据成果报告、数据集及图件。相关成果集成至浙江省海洋空间资源“一张图”综合监管平台(简称海洋“一张图”平台),实现数据的高效管理,为舟山市普陀区海洋空间要素的保护和利用政策制定提供基础数据和科学依据。监测评价内容包括:
1、根据全国海岸线修测成果,更新潮间带类型、位置与面积;
2、潮间带地形地貌与冲淤动态,包括潮间带冲淤稳定性以及沿海滩涂(潮间带)的淤长速率等;
3、潮间带底质,包括表层沉积物类型、特征及分布;
4、潮间带沉积化学,包括表层沉积物中有机污染(总有机碳,石油类)、营养元素(总氮,总磷等)与重金属(铜、铅、锌、铬、镉、汞、砷等)含量、特征及分布;
5、潮间带底栖生物,包括底栖生物类型、数量及分布;
6、潮间带植物,包括植物种类、面积及分布;
7、根据2021年潮间带保护与利用数据,更新潮间带保护与利用状况,包括各类已建潮间带保护区(自然保留地)情况、潮间带实际利用及确权使用情况等。
五.技术要求
1、数学基础:大地坐标系统采用CGCS2000坐标系;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二期);投影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中央经线为121°30′;深度基准采用理论最低潮面。
2、遥感监测:对舟山市普陀区潮间带进行全覆盖高分辨率遥感监测,使用的最新遥感影像的空间分辨率优于1m;
3、数据要求:沿海滩涂(潮间带)资源监测数据成果与海洋空间资源“一张图”平台无缝对接。
六.成果要求
主要成果形式具体如下:
(一)监测分析资料
(1)现场监测记录表,包括沿海岸线现场监测记录表、潮间带地形地貌综合监测记录表、底质监测与采样记录表、沉积化学监测与采样记录表、底栖生物采集记录表等。
(2)测试分析成果表,包括潮间带底质粒度分析成果表、沉积化学分析成果表、底栖生物定量分析记录表与定性分析记录表等。
(3)监测统计报表,包括潮间带类型面积统计表、底栖生物种类统计表、植物类型面积统计表、保护与利用状况统计表等。
(二)矢量数据集
基于基础地理数据和监测分析资料,编制成果矢量数据集,数据格式采用Shapefile格式或者Geodatabase格式;矢量数据集相关的属性数据参照有关技术规程和规范要求,并与矢量文件一起提交;矢量数据集必须通过拓扑规则检测,并与监测分析资料相一致。
(三)成果图件
采用机助制图方式编辑专题图件,成图格式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主要包括:(1)遥感(卫星、航空或无人机)数字正射影像图(DOM);(2)潮间带类型分布图;(3)潮间带底质类型分布图;(4)潮间带冲淤稳定性类型分布图;(5)潮间带平面淤涨图;(6)潮间带沉积化学要素分布图;(7)潮间带底栖生物要素分布图;(8)潮间带植被类型分布图;(9)潮间带保护与利用状况分布图等。
(四)监测评价成果报告
监测评价成果报告应包括但不局限以下内容:概述(包括项目背景、组织实施情况)、监测评价方法与技术路线、潮间带类型面积与分布、潮间带地形地貌与冲淤动态分布、潮间带底质类型与分布、潮间带沉积化学特征与分布、潮间带底栖生物特征与分布、潮间带植物类型面积与分布、潮间带保护与利用状况等,同时,应做到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尽量以统计数据支撑,以图表的形式列明。
(五)提交成果
签定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6月底前完成2021年度全部工作,提交最终成果并通过验收。
七.服务地点:
舟山市普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