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为进一步深化为我区残疾人提供“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工作着力解决好联系服务残疾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武侯区政府经第44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建立“武侯助残社工服务站”,同年开始运行。
该项目弥补了专干、专委专业服务队伍缺口问题,为武侯区残疾人提供职业化的专业服务;项目以提升基层残疾人工作者的服务能力与服务水平为目标,通过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深度与广度,使项目能够对武侯区残联参与多元化国家治理体系建设起到良好推动作用;项目实现了对辖区内的助残社会资源、志愿者服务的一体化管理,促进了残疾人服务项目的落地与服务的有效性,通过精准定位残疾人需求等手段,引入专业化资源,多角度出发,为武侯区残疾人提供专业、高质量的服务,提高了辖区内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从而进一步提升辖区内残疾人的服务满意度。
二、项目目标
根据武侯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以及武侯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社会化服务工作体系实际情况,结合残疾人日益增长的个性化服务需求,选择对全区残疾人工作有影响的课题,抓住当前的中心工作、具有共性的典型事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等进行深度调研,形成有高度、有深度、有广度的调研报告,为完善和制定残疾人社会保障和社会化服务政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进一步提升基层残疾人工作者依法服务、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提高残疾人及家属学法、用法保障自身权益的思想理念。通过培训、学习等手段,提升基层残疾人工作者的服务能力与服务水平,强化量化工作,实现“一人一策、精准量服”的目标。
充分掌握政策性资源、社会性资源、助残志愿资源合力推动助残扶残工作逐步深化,建立高质量、高较能武侯区助残服务构架体系。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标的名称:武侯助残社工服务站
三、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
1.开展残疾人需求调研工作。组织专业的社工队伍针对残疾儿童、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开展专项调研,为出台更多的涉残政策,开展更优质的助残服务项目等提供依据。
2.开展残疾人“一法四条例”宣传工作。深入基层针对基层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及其家属开展“一法四条例”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提升基层残疾人工作者依法服务、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提高残疾人及家属学法、用法保障自身权益的思想理念。
3.针对基层残疾人工作者开展指导工作。对基层残疾人工作者采取“1:N”策略开展“陪伴+支持”计划,提高社区残疾人工作者的能力;对街道/社区网格员采取“培训+服务+支持”的形式,确保基层残疾人工作者能熟悉和掌握“量体裁衣”式残疾人服务工作政策、工作重点等,熟练操作“量体裁衣”残疾人服务平台;按照社区承担的对本辖区具有武侯区户籍持有效残疾人证的所有残疾人开展服务具体工作要求,完成对社区残疾人“量体裁衣”式残疾人服务成效录入、评估工作。确保我区量服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4.推动武侯区助残服务架构的建设。建立资源服务平台,广纳社会服务资源,为残疾人群体链接所需资源,并开展专业的残疾人服务资源的管理、维护工作,将这些资源传递到残疾人及其家属手中以解决残疾人的问题,推动武侯区残疾人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协助区级五大残疾专门协会开展需求调研、服务落地与服务质量评估等工作,推动专门协会“代表、服务、维权”职能的履行,提高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对武侯区的助残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对武侯区社会组织的资格论证、等级评估、年检等工作进行规范。
(二)服务要求
服务内容 |
对象 |
要求 |
指标 |
残疾人需求调研工作 |
残疾人及其家属 |
针对残疾儿童、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无障碍改造等开展专项调研。 |
形成调研报告不少于4篇。 |
残疾人“一法四条例”宣传工作 |
基层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及其家属 |
深入基层,采取多样的活动形式对基层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及其家属开展“一法四条例”的宣传工作。 |
宣传场次不低于4次。 |
针对基层残疾人工作者开展指导工作 |
基层残疾人工作者 |
指导社区残疾人工作者开展残疾人直接服务,提高社区残协的工作能力。 |
覆盖武侯区71个社区。 |
指导社区开展残疾人“量体裁衣”式残疾人个性化服务,确保社区网格员能熟悉掌握“量体裁衣”式残疾人服务工作政策、工作重点、考核机制,熟练操作“量体裁衣”式残疾人服务平台,确保做到“一人一策”,精准服务。 |
以街道为单位,对辖区内的社区网格员开展“量服”基础知识培训不少于1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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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各社区“量体裁衣”式残疾人服务的质量,针对武侯区各街道社区量服录入情况进行督查指导,确保量服工作名列前茅。 |
覆盖武侯区71个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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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武侯区助残服务架构的建设 |
辖区各组织 |
搭建助残资源服务平台相关制度,建立区残联、街道残联、爱心企业、志愿者团队及助残社会组织联动机制,建立助残资源服务平台。 |
平台资源不少于20个。 |
武侯区残疾人专门协会 |
采取“一对一”形式,协助区级五大残疾人专门协会推进全年工作及活动,协助各协会开展需求调研、服务落地与服务质量评估等工作。 |
累计开展活动不少于10场,每场残疾人满意度不低于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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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侯助残社会组织 |
开展助残社会组织服务规范化管理工作。 |
覆盖武侯区残联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助残社会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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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武侯区残联为业务主管的社会组织的年检、评估、论证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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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承接了武侯区残疾人助残服务工作的社会组织及武侯区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的能力提升活动。 |
开展能力提升培训活动不少于2场。 |
三、人员配置及素质要求
★ 供应商必须拥有为残疾人提供专业化社工服务的专业团队和能够保障相关工作完成的能力专职工作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10名(需提供本单位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对应资格证复印件、合同复印件、承若书并加盖鲜章,配备人员身份不得重复)。
四、配置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国家及成都市相关规定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并对其疾病和人身安全等完全责任,人员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成都市的最低工资标准,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书面说明、相关证明材料(如涉及),应当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签章,在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递交,否则无效。如因断电、断网、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系统无法使用的,由供应商按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澄清或者说明。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