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
(一)项目说明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提高我国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指示,按照省市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有关部署,根据《山东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潍坊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要求, 根据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坊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坊子区辖区房屋建筑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完成相关房屋建筑基础数据采集及核查汇总并按要求统一汇交,并通过上级部门验收,共享本行业减灾资源(能力)数据。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调查工作,摸清房屋建筑底数,为切实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数据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奠定治理房屋建筑风险隐患的工作基础,同时为房屋建筑管理及城市更新等提供基础数据。一是全面获取我市房屋建筑重要承载体信息。二是通过实施调查,建立全市房屋建筑调查信息数据库,为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提供承灾体基本信息,支撑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评估,同时为地震易发区的加固工程及总体防震减灾提供数据支撑。
(三)具体任务
1.城镇房屋和农村房屋建筑调查
城镇房屋以县(市、区)为基本单位,以国家统一制备的房屋建筑矢量图斑数据成果为房屋建筑调查的基础底图数据,结合外业调查软件 APP,开展房屋建筑的用途、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层数、设防情况等信息调查。依据采集软件移动端填报的调查信息, 自动生成与房屋建筑空间 信息相关联的房屋建筑属性调查成果表,形成满足应急管理要求的城镇房屋建筑调查成果。
农村房屋,包括农村集体用地范围内的农村住宅房屋、农村非住宅房屋(集体公共房屋、集体 经营房屋),以国家统一制备的房屋建筑矢量图斑数据成果为房屋建筑调查的基础底图数据,结合外业调查软件 APP,开展房屋建筑的用途、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层数、设防情况等信息 调查。依据采集软件移动端填报的调查信息,自动生成与房屋建筑空间信息相关联的房屋建筑属性调查成果表,形成满足应急管理要求的农村房屋建筑调查成果。
(四)工作原则
1、全面调查,实事求是
坚持实事求是,规范调查程序,依法依规调查。将保证调查数据的真实性贯穿于调查的全过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调查;对依法获取的数据和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调整和修改。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制定的技术规程、技术细则等,做到标准统一、内容统一、方法统一。
2、资料利用,注重衔接
充分利用第三次国土调查、第七次人口普查、不动产登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抗震普查、地理国情监测数据等现有数据信息资源,共享普查成果,提高工作效率,杜绝重复劳动,保持调查工作的连续性。
3、立足实际,注重创新
在完成国家和省规定调查任务的前提下,结合本区域安全运行建设的实际需求,丰富专项调查内容。在调查中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新机制,提高调查效率,提升成果质量,实现调查成果互联共享。
(五)相关规范
本项目相关普查须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技术规范》、“FXPC/ZJ G-02 城镇房屋建筑调查技术导则”及“FXPC/ZJ G-03 农村房屋建筑调查技术导则”中相关规定。
(六)质量管理
为保障调查成果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完整性,全面加强质量控制工作,按照国家统一制订的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质检与核查、汇交、审核、验收等制度及相关技术细则,实行过程质量控制、分类分级质量控制、质量管理督查和抽查机制。
1、过程质量控制
调查实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各项内容根据实施环节和成果特点,确定过程质量控制的工作节点和程序,制定各阶段质量控制的内容、技术方法和要求、组织实施及监督抽查办法,并做好工作记录。
2、分级分类质量控制
为保证调查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按照调查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建立分类分级质量管理体系,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房屋建筑调查成果质量管理,按照市、镇(街道)两级对调查成果实行逐级汇集审核的质量管理制度。市房屋建筑调查领导小组对镇(街道)级的调查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市级房屋建筑调查领导机构负责本级调查成果的质量管理工作,并定期向市级调查机构汇报质量管理工作情况。
3、质量控制的监督抽查
区级房屋建筑调查领导小组负责建立监督抽查的相关工作机制,监督抽查的内容包括调查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质量检查和验收的执行情况、成果质量状况等,监督检查采取现场巡视、调查与座谈、质量记录查阅、成果质量抽检等形式不定期开展,检查的范围覆盖全区。
(七)调查内容
城镇房屋和农村房屋建筑调查
包号 |
工作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控制单价 (元/平方米) |
一 |
坊子老区 房屋建筑自然灾害普查 |
约 1250 万 |
平方米 |
0.12 |
二 |
坊子新区龙山路以东 房屋建筑自然灾害普查 |
约 1166 万 |
平方米 |
0.12 |
三 |
坊子新区龙山路以西 房屋建筑自然灾害普查 |
约 1166 万 |
平方米 |
0.12 |
采用遥感影像识别、现场采集、抽样详查、数据核查等手段,在市、县(市、区) 开展房屋建筑地理位置、建筑用途、建筑面积、结构类型、设防基本情况;
(1)城镇房屋建筑调查属性信息包括:①房屋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地址、建造时间、建造方式、用途、结构类型、建筑面积、高度、 层数等;②使用情况:包括房屋现状、改造情况等;③抗震设防信息:包括抗震设防烈度、抗震加固情况等。通过内业提取相关信息结合现场调查,在外业调查软件 APP 上填报《城镇住宅建筑调查信息采集表》和《城镇非住宅建筑调查信息采集表》相关信息。
(2)农村房屋建筑调查属性信息包括:①房屋基本信息:包括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信息、名称、地址、建造时间、建筑面积、高度、层数、结构类型、建造方式以及用途等;②使用情况:包括房屋现状、改造情况等;③抗震设防信息:包括抗震设防烈度、抗震加固情况、抗震构造措施情况等。通过内业提取相关信息结合现场调查,在外业调查软件 APP 上填报《农村住宅建筑调查信息采集表》和《农村非住宅建筑调查信息采集表》相关信息。部分信息以采集项目指标为参数在调查软件后台自动生成。
(八)成果
形成如下市调查数据,并将数据进行汇总入库工作,形成区级普查数据库。
1.数据成果
房屋建筑调查数据集
2.图件成果
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成果分布图
3.文字报告成果
(1)房屋建筑承载体调查工作方案;
(2)房屋建筑承载体调查技术报告;
(3)房屋建筑承载体调查成果分析报告;
4.数据库成果: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全市的房屋建筑调查成果数据库调查成果数据库。普查数据成果需满足国家系统及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