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设施调查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招标文件
文档编号:202111190000194935 发布时间:2021-11-19 文档页数:54页 所需下载券:10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设施调查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说明

为深入贯彻落实 2018 年 10 月 10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房屋建筑是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最为密切的承灾体。

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09 号), 为推进潍坊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根据《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修订版)》和《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实施方案》《山东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实施方案(第一版)》等有关要求,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需采购一家第三方服务机构协助采购人建立市级调查领导小组(工作专班)、数据处理组和技术专家组,并指导县(市、区)调查责任部门成立调查领导小组(工作专班)、数据处理组和技术专家组;编写市级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任务落实方案;组织开展本地调查技术培训,指导监察县(市、区)房屋设施调查责任部门具体实施调查;负责本地区调查数据汇交和质量审核,形成设区市调查成果并按要求汇交。

二、项目依据

1、政策文件

(1)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的通知》(国办发〔2020〕12 号);

(3)《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国灾险普办发〔2020〕2 号);

(4)《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普查地方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灾险普办发〔2020〕4 号);

(5)《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进度安排》(国灾险普办发〔2020〕5 号);

(6)《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 风险普查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09 号);

(7)《山东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鲁灾险普办发〔2020〕5 号);

(8)《山东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工作方案》( 鲁灾险普办发〔2020〕6 号);

(9)《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修订版)》( 国灾险普办发〔2021〕6 号);

(10)《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实施方案》(建办质函〔2021〕248 号);

(11)《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数据处理方案(试点版)》(建办质函〔2021〕111 号)。

2、技术导则

(1)《市政设施承灾体普查技术导则》(2021 年 4 月);

(2)《城镇房屋建筑调查技术导则》(2021 年 4 月);

(3)《农村房屋建筑调查技术导则》(2021 年 6 月);

(4)《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 查业务流程指南》;

(5)《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 查质量控制细则》;

(6)《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 查数据汇交和质量审核办法》;

(7)《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数据成果 质检核查指南》;

(8)《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市政设施调查数据成果 质检核查指南》。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要求

服务机构需按照有关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方案编制、普查培训

根据国家、省、市要求,根据普查办要求,结合潍坊市实际情况, 按照“政府统一组织、分级组织实施、多部门协同开展”的思路,根据任务清单,开展咨询、调研等工作,制定潍坊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落实方案及工作方案等。明确普查工作主要任务及内容;明确普查对象、普查工作流程和技术方法、成果内容;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及分工、工作进度安排;明确数据质检与核查、入库汇总、人员职责、培训与宣传等各项内容。

(1)编制工作制度。参照国家、山东省、潍坊市相关政策文件,对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查工作涉及到的会议管理、工作汇报、信息报送、文件起草、签发、流转等日常工作梳理、整合,形成工作制度。

(2)编制市级工作方案。依据国家、山东省、潍坊市总体方案等相关文件,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普查工作方案,包括普查任务、普查内容、职责分工、时间安排、保障措施等内容。

(3)结合潍坊地区特点,对国家下发的技术规范、国家及省级政 策发文等内容进行梳理下发,集中组织开展技术培训,通过邀请省普查办的专家、领导、参与试点地区调查工作的人员现场授课、答疑解惑, 使参训人员深入了解风险普查的目标、主要任务、普查的范围、内容及主要技术路线等内容,切实掌握普查的基本方法。

2、技术指导、监督检查

针对县(市、区)在调查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指导,汇总整理工作问题进行解答;对全国房屋建筑调查及数据汇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包括检查调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实施方案和技术导则的执行情况、成果质量状况、地方数据汇集情况等,监督检查采取现场巡视、调查与座谈、质量记录查阅、成果质量抽检等形式开展,检查的范围覆盖本市级。

3、质量审核

负责对本市房屋建筑调查数据进行质量审核,外业抽检原则上不小于 0.4%的比例随机抽样,并进行现场查验审核。

房屋建筑调查数据的质量审核,按照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普查数据汇交与质量审核相关规定进行;房屋建筑调查数据抽检审核技术标准及工作内容按照调查技术导则的要求进行。

数据质量审核应覆盖内业基础数据和外业采集信息的所有内容,质量审核过程不覆盖原始数据,形成独立的质量审核成果;当调查进度达到约 50%时,市、县(市、区)房屋设施调查责任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到现场抽查数据质量,质量审核成果应同原始调查结果进行比对,如出现差异大于 10%的情况,应责令整改,并在整改完成后,对该地区按之前 2 倍的抽样数量进行第二次抽样调查,直至比对结果符合要求为止。

对上报的调查数据质量核准;抽检调查数据总体成果汇交与质量分析;并根据市级抽查情况对各县区普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整改等。

4、成果报告、汇交

(1)依据《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数据成果质检核查指南》要求撰写和提交市级成果分析报告、专项调查报告等。

(2)将通过质量审核的数据纵向汇交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3)将通过质量审核的数据横向汇交至同级普查办。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最终成果通过上级房屋建筑调查责任部门审核确认。

5、为保障项目通过审核,供应商应投入具备技术能力、有技术证书的专业人员组成技术团队。

6、服务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工作结束。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收藏

上传文档

在线客服

常见问题
人工客服

服务时间:8:00-23:00

工作电话:400 9911 877

在线咨询

意见反馈

收藏本站


AI



用AI快速编写
限免使用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支持上传解析、采购需求、评分标准、目录编写四种方式,全行业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