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
(本项目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一、采购清单
服务名称(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标的所属行业 |
马鞍山市慈湖高新区战略规划编制服务 |
1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二、主要工作内容
立足慈湖高新区的特征问题,注重对区发展大局、大势、大事的研判分析,重点开展对影响区未来发展重大战略性、整体性、关键性问题的研究。
1、现状特征问题评价
包括产业、空间、交通、公共服务、生态等方面的现状认知,分析慈湖经开区的主要现状特征,识别现状问题。
全面评估慈湖高新区现状基本情况,开展全面系统的梳理,明确功能发展短板和品质问题,进而有效指导后续目标战略、格局优化、功能和品质提升的方向。
2、高新区发展趋势和经验研判
通过深入分析国内外类似产业型地区的发展趋势和经验,提炼总结出该类地区的未来发展导向、产业发展趋势、空间布局,风貌形象等方面的经验,为慈湖高新区产业、空间、交通等维度的策略提出提供依据。
立足区域,借助大数据,对慈湖高新区在长三角区域中的产业链、创新链、投资链进行分析,研判慈湖高新区当前在长三角的关联度。
3、总体目标定位研判
提出慈湖高新区总体发展目标。贯彻生态文明、高质量发展理念,落实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以及马鞍山市的总体要求,制定慈湖高新区的目标定位。
4、核心区研究
慈湖高新区长期以来一直呈现产业制造区的形象风貌,缺乏一处代表高新区形象的核心区。高标准、高颜值、新理念的核心区建设对提振高新区形象,提高对企业、人才的吸引力有重要作用。此次战略规划将对慈湖高新区的“核心区”进行研究,包括核心区的选址范围、目标定位、功能内涵、设计原则、重点项目建议等。
5、综合交通规划
当前慈湖高新区的综合交通问题较为突出,尤其在滨江大道贯通、跨江通道线位、S105 快速路贯通、化工路等几条重要道路通道上,以及对接南京的通道方面,一直缺乏深入的分析研究。此次规划将重点明确慈湖高新区的综合交通发展策略,解决区域交通、过江通道、快速路、轨道线、重要枢纽布局、立交预留、宁马城际站点的选址等慈湖高新区现阶段的突出交通问题。
6、空间布局规划
(1) 总体空间布局。在马鞍山中心城区全域视角下,明确慈湖高新区整体空间布局,包括总体结构、重点地区、园区布局、发展方向等。
(2) 用地布局规划。在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上,根据慈湖高新区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深化研究,从存量、增量、流量、减量的角度对用地进行细致规划。提出用地布局的明确各类用地的规模及配比,并在市级国土空间规划中进行吸纳,纳入全域一张图中。
(3) 重点板块指引。对核心片区、南京江宁邻界地区、沿江板块、东部板块,以及与可能纳入的马钢板块等重点空间板块进行细化研究,提出各个板块的具体空间指引。
7、高新区环境与风貌品质提升
高新区是马鞍山对接长三角的北部门户,是进入马鞍山城市的第一站。当前高新区在城市风貌形象、核心片区塑造、标杆性园区营造上均十分欠缺。高新区的风貌与当前产业发展、企业招引的能级不匹配,环境品质跟不上,削弱了对企业和人才的吸引力。需要对高新区门户地区、轨道站点地区,滨江地区等进行风貌环境的重点提升。同时开展系统性的公共空间、绿地公园等规划。
8、其他重要系统性规划
对河流水系、重大基础设施等重要系统进行规划布局。
9、开发时序与近期行动计划
明确高新区开发时序。包括分期发展空间和发展重点;面向近期5 年,提出包括片区中心建设、交通设施改善、产业载体建设等近期建设行动,并提出近期重点项目清单。
三、规划成果
(一)成果质量和深度
1、应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规划要求以及规划审批机关指定的其他要求;
2、应按国家规划编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当地有关部门的审批要求及采购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向采购人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二)成果形式
按照任务要求,形成战略规划的成果报告、图集。
规划成果由主报告、规划图件、规划附件等组成,附件包括会议纪要、部门意见、专家论证意见、公众参与记录等,最终提交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配合业主要求,形成展板等公众宣传文件。规划成果将符合专家评审、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满足采购人项目要求。
四、商务要求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2 年 4 月底前完成服务。
初步安排规划周期为 170 日,分为四个阶段,具体根据安徽省马鞍山市工作安排和实际情况执行。
(1) 第一阶段:30 日,规划启动,完成现场调研、收集资料和整理工作。
(2) 第二阶段:90 日,完成规划初步成果编制。
(3) 第三阶段:30 日,完成规划成果专家评审。
(4) 第四阶段:20 日,完成规划公示与最终成果提交。
根据国家、安徽省、马鞍山市相关要求,按时提交相应的成果。
2、服务地点:慈湖高新区。
3、付款方式: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签订合同后,采购人 1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0%;成交供应商提交规划中期成果并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人 1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规划成果经修改并通过专家评审后,采购人 1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0%;项目成果完成规划公示,并将最终成果提交后 1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0%。
4、本项目总报价包含了履行合同所有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工费、管理费、食宿费、勘察测量费、调查研究费、交通费、修订编制费、成果资料费、成果专家评审费、其他费用(如包装费、办公用品费、通讯费、差旅费、采购代理服务费)及所有价内价外税金及合理利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