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说明:
1.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容)
(1)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2)服务项目中伴随货物的,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详见本章附件1),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3)服务项目中伴随的货物包含信息安全产品的(信息安全产品包括:防火墙、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安全路由器、智能卡COS、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系统、反垃圾邮件产品、入侵检测系统(IDS)、网络脆弱扫描产品、安全审计产品、网站恢复产品),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的规定,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有效的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2.“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3.如投标人投标产品存在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行为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服务需求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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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清单及服务参数 |
序号 |
采购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服务参数 |
分项预算合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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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江南区教育局2021年教职工健康检查服务项目 |
项 |
1 |
一、项目情况表:目前自愿报名参加体检人数为4673人,人员分类及估算数量详见:“附件1”。最终体检人数有浮动的可能,结算以实际体检人数乘以最终报价单价为准。 二、服务要求: 1. 中标人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南宁市具有符合本次体检服务要求及规模的独立体检场所、人员和专用装备。中标人在南宁市具有每天安排不少于100人以上进行上述内容体检的独立体检场所。中标人必须在《医疗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法规下进行体检活动。 2.体检设备符合相关行业技术要求;严格按照体检操作规程,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使用; 3.负责参与本次体检具体工作的人员必须是中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 4.承诺按行业技术标准,按既定体检项目,开展体检服务,每天体检不少于100人。严格按照体检的技术指标和操作规范,确保体检质量和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做到不漏检、不误检;对体检过程中如发现重大疾病,需进一步检查及治疗的职工,体检机构将保障两天内由健康管理部专人及时以电话通知体检当事人,以便及时进一步复查,明确诊断,体检机构可以提供便捷通道优先就诊服务。体检职工在体检结束后体检机构可通过登陆体检机构的微信公众平台或APP,及登录网页随时查询个人体检结果。 5.负责对每一位受检者的各科体检资料及各科医生意见进行汇总审核,综合评价,提出医学建议及健康指导意见。体检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提供体检人员个人独立密封包装体检书面报告、电子版(全体参检人员汇总excel文档或原始数据库)及全体参检人员整体健康评估报告。 6.为每位体检者提供体检当天早餐一份(不低于10元/人标准,早餐必须保证新鲜,不得有过期食品),采血及B超检查后体检机构体检人员到餐厅就餐。 7.合同金额按本次采购的中标金额,服务内容和结算方式按本次采购的要求。 8.中标人不得转包,所有体检项目须在中标人体检中心(南宁市区内)开展。 10.体检单位对体检过程的处理突发状况(如低血糖、晕血等)应提供应急处理方案。 11.在体检过程中,因服务人员操作失误或检查材料问题导致的责任事故,由体检单位负责。 供应商必须有专业的设备以及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体检,需在方案中提供具体的人员配置(专业人员的团队名单、2021年7月-11月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具备相关岗位资格证书,以上均需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机器配置(提供所配备的专业仪器清单)、检测试剂批号。 12.体检当天设置专家咨询台:供应商在体检期间须派驻至少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内科医生作为现场咨询专家,要求专家耐心细致,能认真回复体检人员的相关疑问。 |
3738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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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条款 |
▲ 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 日内(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必须签订合同。) □二、服务期限或者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作出体检具体安排,开始实施日起1个月内完成所有检查并出具详细检查报告。 □三、服务地点:南宁市区内。 ▲四、付款方式:采购文件中各体检项目的人数为暂估数,具体以实际参加各项目体检的人数为准。成交人完成职工健康检查并向采购人指定部门提交相关健康体检报告及数据后,采购人与成交人核对已参加体检人数及体检项目无问题后,采购人以各项目实际体检人数和成交单价进行结算,待政府采购支付程序完结后一次付全款给成交人,成交人需同时开具正式发票。 五、其他要求: ▲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的价格:本次报价为按要求完成服务的全部价格,包含体检、化验、材料(如设备、体检表格、消耗性材料等)、医疗垃圾管理及处置、体检结果分析、人员费用、开票、消毒品、受检人员的营养早餐费、 应急处置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的总和;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本次报价按单价包干的形式,以体检总人数乘以所报单价计算总价。 2、医务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要求业务技术精、工作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的医务人员参加体检工作; 3、应根据项目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做出符合实际项目具体情况的服务方案(包括服务方案及承诺、时间安排、投入项目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投入本项目的设备等),以作为评标依据; 4、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地点准时进行体检,不能安排其他单位同时段体检; 5、有漏检职工能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予以补检; 6、体检有异常者及时(当天)通知采购人或体检者本人,并能及时给予复检,复检费用由职工个人自付; 7、体检后将检验报告交给采购人指定部门,并加盖体检机构印章; 8、签订合同后即按采购人的安排开展体检服务。如体检出现成交人接待能力不足,无法在一天内安排并完成100人进行体检的情况,采购人将停止体检,并要求成交人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调整。重新开始体检后若再次出现成交人接待能力不足的情况,将视为成交人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成交人负责。采购人可选择与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签订合同,也可以重新采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