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 总则
1.1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2供应商服务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评审委员会鉴定供应商服务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完全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
2、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服务同时有几个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并符合相应的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
二、 项目概况
苍南县江南垟平原骨干排涝工程由浙发改项字【2021】1号文件批准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工程等别为Ⅲ等,建设地址位于龙港市境内,计划于2026年建成。项目业主为龙港市农林水利发展服务中心(龙港市渔船安全救助信息中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100%。龙港市农林水利发展服务中心(龙港市渔船安全救助信息中心)现委托浙江品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苍南县江南垟平原骨干排涝工程(龙港段)部分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项目进行采购。
苍南县江南垟平原骨干排涝工程位于鳌江流域江南垟平原,跨苍南县和龙港市。工程任务以排涝为主,兼顾灌溉和改善水环境。本项目工程等别为III等,排涝面积 209.1km²(31.36 万亩),新兰闸站、龙江泵站、章良水闸为2级建筑物,设计防洪(潮)标准100年一遇;河道护岸为4级建筑物,部分与现状海堤结合段为3级建筑物;闸(站)施工临时建筑物为3级,其余为5级。工程建设内容为拓浚排涝河道总长123.7公里;新建闸(站)3 座;建设绿道28.3 公里,绿道人行桥24 座,滨水湿地1处,沿河休闲节点7处;新建、拆建沿线阻水桥梁102座。其中龙港段建设内容为拓浚排涝河道总长 79.1 公里;新建新兰闸站、龙江泵站、章良水闸等闸(站)3 座,其中新兰闸站闸宽6米(2孔×3米),泵站设计排涝流量30m3/s,龙江泵站设计排涝流量30m3/s,章良水闸闸宽25米(5孔×5米);新建绿道7.6公里,绿道人行桥2座;新建、拆建沿线阻水桥梁55座(最大桥梁单跨均小于40m,总长小于100m),工程总投资额:164297万元。其中: 本项目的龙金运河、新兰闸站、横二河(围垦区外)及环城河(部分)、城南河和疏港西河、围垦区河道整治应急工程、月湖配套水系建设工程已分别委托施工图设计。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建设内容包括围垦区以西部分建设内容和围垦区以内部分建设内容,总建安投资7.09亿元。(1)围垦区以西部分建设内容包括:总长41.40km的河道、龙江泵站(泵站设计排涝流量30m³/s),拆建阻水桥梁48座,建安投资约3.86亿元(包括建筑工程投资、机电、金属结构和临时工程投资,下同),其中河道部分1.72亿元、龙江泵站部分0.75亿元,桥梁部分1.39亿元。(2)围垦区以内部分建设内容包括:总长8.175km的河道、水域面积199000m2的北湖、水域面积67000m2的琵琶湖及章良水闸(5孔×5m);建安投资约3.23亿元。已具备实施条件的河道建安投资约1.41亿元,位于尚未完成吹填区块的河道建安投资约1.11亿元,章良水闸建安投资约0.71亿元。本次招标内容为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咨询服务。
二、采购内容
1、本次项目招标内容为:苍南县江南垟平原骨干排涝工程(龙港段)部分工程的造价咨询、建设施工招标代理咨询服务。服务范围为苍南县江南垟平原骨干排涝工程(龙港段)剩余未完成的部分工程,包括:
部分工程(围垦区以西)规模汇总表
分类 |
名称 |
规模 |
备注 |
河道 |
纵二河 |
河道总长17.1km |
河道总长31.7km,建安费用约1.51亿元。 |
横三河(龙港段) |
河道总长5.5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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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四河(龙港段) |
河道总长1.8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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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二河(龙港段) |
河道总长7.3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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泵站 |
龙江泵站 |
总设计排涝流量30 m³/s。 |
位于老龙江水闸处,连接鳌江与横一河道,建安费用约0.75亿元。 |
桥梁 |
纵一河(龙港段) |
5座 |
桥梁共计53座,建安费用1.54亿元。 |
纵二河 |
20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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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一河 |
9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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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三河(龙港段) |
8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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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四河(龙港段) |
6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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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二河(龙港段) |
5座 |
部分工程(围垦区以内)规模汇总表
分类 |
名称 |
规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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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 |
已具备实施条件 |
湖西河 |
总长2484m |
已具备实施条件部分位于垦区已完成吹填及浅层处理的区块,包括总长4402m的河道及北湖,建安费用约1.41亿元。 |
环城河(产业河~疏港西河段) |
总长1199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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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城河(1#隔堤~北闸段) |
总长719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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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湖 |
水域面积199000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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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尚未完成吹填区块 |
北闸河(中央小湖~中央大湖) |
总长1022m |
位于垦区未完成吹填及浅层处理的区块,包括总长3773m的河道及琵琶湖,建安费用约1.11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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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闸河(中央小湖~北闸) |
总长1169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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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港东河 |
总长1582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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琵琶湖 |
水域面积67000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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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闸 |
章良水闸 |
5孔×5m的水闸,水闸底槛高程-1.5m |
位于江南涂围垦工程顺堤上,与海头河、护城河连接,为东排出口,建安费用约0.71亿元。 |
三、 造价咨询服务内容
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预算编制服务内容及要求
1、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设计图纸,按相关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和当期、当地市场信息价及有关政策规定计算施工技术措施费、组织措施费、综合费、规费、税金、设立项目编码、确定计量单位、描述项目特征、完成招标控制价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编写预算、招标控制价总说明;
具体参考浙价服[2009]84号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工作内容之规定。
2、在施工阶段,配合本工程的施工单位做好工程量清单核对工作。
3、承诺误差率:≤5%(投标人须在投标函中写出具体误差率,单位:%,填整数)。
4、对有关问题进行补充和完善并出具编制报告;
5、协助招标人做好招标答疑和核对工作。
(二)造价咨询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全国水利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利工程)】(专业以证书注明的为准)。
四、招标代理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涉及的所有项目的前期咨询并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及委托人需求,编制项目招标方案。
2、根据项目建设需要,确定招标范围、合同主要条款、评标办法等,编制招标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等。
3、向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招标申请,发布招标信息、审查投标人资质、组织勘察现场和答疑并整理答疑纪要、召开投标预备会等。
4、组织投标、开标、询标、评标活动,确定中标单位,开评标资料的整理归档,建立招标台账(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及相关材料)等。
5、协助工程合同的签订,负责合同送相关部门备案等工作,建立合同台账等。
6、与工程招标有关的其它事项。
(二)招标代理服务工作要求
1、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省、市关于招标代理的各项法律法规。
2、投标人职业道德要求
(1)应本着“客观、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按规范程序操作。
(2)在接受委托服务时,应正确编写业务文件,严格执行计价依据,认真履行职责,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有权拒绝不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资格条件、技术经济指标、定额等条件和人为干涉因素。
(4)不得泄露与受委托项目有关应保密的内容、数据等信息资料。
(5)应当认真落实回避制度,不得参加同项目应分离的服务,不得参与受委托项目有关的其他经营活动。
(6)投标人若有滥用职权、营私舞弊、玩忽职守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等规定处理。情节严重,造成国家重大损失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7)投标人应廉洁自律、诚实信用、严格履行投标承诺,不得向招标人进行商业贿赂或提供不正当利益,自觉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3、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以及投标承诺,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代理服务活动,并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为招标人提供服务时,应调配所有资源,从项目前期准备、项目进度、投资、质量、人员投入等各个环节,确保工程招标代理服务工作的顺利完成,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服务事项。
五、收费标准
1、造价咨询费(预算编制):按《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以项目确定的各标段招标控制价金额为计费基数,结合中标浮动率进行结算后。单项合同造价咨询(预算编制)费保底价:人民币2000元整。
2、工程招标代理费:按浙价服[2003]77号《浙江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以各标段的中标价为计费基数,结合中标浮动率进行结算后。
▲六、投标报价
1、本项目采用报投标下浮率的形式进行投标报价。
2、中标价格计算方式:咨询服务费=收费标准*(1-中标下浮率)。
3、中标金额含评标专家费、招标信息发布费、人工费、设备设施费、差旅费、办公费、保险费、利润、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4、工程招标代理费、造价咨询费由委托人(业主)支付,如在招标文件中有约定的也可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单位支付,上述2种支付方法都严格按照上述收费标准并按中标下浮率签订招标代理协议书。
5、本项目所有标段的造价咨询费和招标代理费合计金额不超出本项目采购预算。
七、商务条款: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施工验收结束止。投标人的投标服务期不得短于该计划服务期。
2、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
3、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的2.5%(采购预算*中标下浮率*2.5%)。以银行汇票、转账、电汇、保函等形式缴纳至专用帐户。履约保证金在咨询合同完成后无息退还。如中标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招标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4、价格约定
(1)合同履行期间,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报价下浮率不因市场因素和政策因素(包括最低劳动工资的调整)的变动而调整。
(2)人员用工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如因违法、违规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其责任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5、付款方式:咨询单位每完成一个标段的造价及代理服务并签发中标通知书、提交该标段的全部咨询备案资料(盖章)后,根据该标段的招标控制价金额(造价咨询计算基数)和中标金额(招标代理计算基数),结合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咨询单位开具对应金额的税务发票随合同提交采购人签字确认后,由采购人支付该标段的咨询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