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说明
一、服务内容范围和服务期
1、本次招标项目为繁昌区境内约 67 km河道堤防和26座小水库的养护及保洁工作,招标的主要内容为堤防和水库大坝管理范围内养护及保洁工作。具体为堤防工程工况的检查、堤身及护堤地土方养护、堤坡草皮及砼护坡维修养护、堤防附属设施维修养护、堤防管理范围内的保洁等。
(1)、堤防管护:整修杂草、清理杂物及日常养护与保洁。管护范围堤防埂面,外坡面到外堤脚(部分堤防有堤外平台,包含在内),内坡面到内堤脚至二台(部分堤防有堤内平台,包含在内,同时含堤防沿线所有排灌站厂区杂草清障管护)。堤顶需进行保洁,堤顶为砂石道路有坑窝的,需进行碎石填平。
(2)、水库管护:整修杂草、清理杂物及日常养护与保洁。管护范围水库大坝,外坡面到脚,内坡面到坝脚至二台(含溢洪道清杂清障管护)。水库绿化带除草、绿化带卫生保洁及人行道杂草清除、苗木修枝、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苗木补植、采购人(委托人)交办的其他零星任务等。
(3)监督举报:对河道及水库管理范围内乱堆、乱建、乱占、乱采、乱排等水事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并第一时间向区行政主管部门反馈,协助做好现场取证。
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所列的《芜湖市繁昌区堤防水库工程养护及保洁技术规定(试行)(试行)》。
2、养护及保洁范围
招标项目所包含的堤防起止点及长度、水库位置详见下表。
繁昌区主要河流堤防管护堤段统计表
序号 |
圩口名称 |
所在乡镇 |
所在河流 |
堤防总长度(千米) |
备注 |
一 |
招标管护范围 |
||||
1 |
五联圩 |
孙村镇 |
黄浒河 |
13.05 |
黄浒粮站至汪洋桥 |
2 |
苏保圩 |
荻港镇 |
长江 |
5.10 |
周山嘴至老虎头桥 |
3 |
荷花圩 |
新港镇 |
长江 |
1.53 |
汪刑村至沿江路 |
4 |
永庆圩 |
平铺镇 |
漳河 |
12.00 |
叶家坝闸至联圩闸 |
5 |
大有圩 |
平铺镇 |
漳河 |
7.10 |
联圩闸至马港斗门 |
6 |
保大圩 |
经开区 |
横山河 |
2.50 |
横山桥至大新圩斗门 |
7 |
峨山联圩 |
峨山镇 |
峨溪河 |
4.80 |
军垅桥至牛形山桥 |
8 |
庆大圩 |
荻港镇 |
长江 |
6.00 |
已除险加固堤段 |
9 |
王叶圩 |
繁阳镇 |
峨溪河 |
3.20 |
鲍圩封闭堤至高铁桥 |
10 |
东强圩 |
新港镇 |
高安河 |
6.10 |
草山至高安闸 |
11 |
芦南圩 |
荻港镇 |
长江 |
5.65 |
小龙口闸至芭茅山 |
12 |
合计 |
|
|
67.03 |
|
繁昌区小水库管护统计表
序号 |
水库名称 |
水库类型 |
库容(万方) |
所在镇 |
备注 |
1 |
钳口水库 |
小(1) |
370.00 |
孙村镇 |
小一型 |
2 |
石垅冲水库 |
小(1) |
152.00 |
平铺镇 |
小一型 |
3 |
茅王水库 |
小(1) |
115.00 |
平铺镇 |
小一型 |
4 |
广寺冲水库 |
小(1) |
112.00 |
峨山镇 |
小一型 |
5 |
阴山水库 |
小(2) |
60.50 |
繁阳镇 |
小二型 |
6 |
铁门水库 |
小(2) |
80.00 |
繁阳镇 |
小二型 |
7 |
大信冲水库 |
小(2) |
45.00 |
繁阳镇 |
小二型 |
8 |
上蒋水库 |
小(2) |
22.50 |
孙村镇 |
小二型 |
9 |
梅冲水库 |
小(2) |
36.00 |
孙村镇 |
小二型 |
10 |
乐冲水库 |
小(2) |
15.80 |
孙村镇 |
小二型 |
11 |
白果冲水库 |
小(2) |
23.70 |
峨山镇 |
小二型 |
12 |
五华水库 |
小(2) |
47.00 |
平铺镇 |
小二型 |
13 |
公山水库 |
小(2) |
25.00 |
平铺镇 |
小二型 |
14 |
店门水库 |
小(2) |
38.00 |
繁阳镇 |
小二型 |
15 |
马房冲水库 |
小(2) |
32.50 |
新港镇 |
小二型 |
16 |
三里湾水库 |
小(2) |
46.00 |
孙村镇 |
小二型 |
17 |
罗冲水库 |
小(2) |
11.00 |
孙村镇 |
小二型 |
18 |
陡山水库 |
小(2) |
11.50 |
孙村镇 |
小二型 |
19 |
东冲水库 |
小(2) |
11.00 |
孙村镇 |
小二型 |
20 |
前冲水库 |
小(2) |
14.00 |
孙村镇 |
小二型 |
21 |
横岭水库 |
小(2) |
12.50 |
孙村镇 |
小二型 |
22 |
青年水库 |
小(2) |
26.60 |
峨山镇 |
小二型 |
23 |
灵岩水库 |
小(2) |
28.50 |
峨山镇 |
小二型 |
24 |
红星水库 |
小(2) |
16.80 |
峨山镇 |
小二型 |
25 |
杨梅冲水库 |
小(2) |
57.60 |
荻港镇 |
小二型 |
26 |
白冲盛水库 |
小(2) |
17.00 |
孙村镇 |
小二型 |
注:上表中,堤段长度供中标人参考,具体以起迄地点或桩号为准;所需管护的面积由各投标人认真勘察现场,自行仔细测算。
3、服务期
项目服务期采用1+1模式为2年,即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期满后,中标人工作效果显著,对河道堤防水库养护工作做出较大成绩,综合考核得分80分以上,经中标人申请,由招标人报经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同意后,可延长合同承包期。
二、相关服务要求
(一)现场管理及养护队伍的组建
1、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前办完进场接管运作,完成队伍人员的组建。并于二十五日内完成队伍人员的岗前培训(培训工作由中标人负责,业主方可提供一定的指导)。
2、人员配备要求
(1)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投标人须建立堤防水库维护管理项目管理机构,具体要求见下表,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根据管理需要,投标人派驻到现场的人员最低要求应符合下表:
岗位 |
人数 |
职责 |
资格和能力要求 |
工作时间 |
|||||||||||||||||||||||||||||||
项目负责人 |
1 |
作为中标人派驻本项目的代表,组织、领导项目管理机构全体人员按合同约定的工作要求和质量标准,完成全部应完成工作内容,巡堤、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出现的违法行为进行看管;对养护工作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并上报。 |
1、熟悉有关河道堤防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具有丰富的管理协调组织能力。 2、大专及以上学历,5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 |
每周休息1天,每天工作8小时 |
|||||||||||||||||||||||||||||||
堤防养护工 |
不少于20人 |
对堤防工程及附属设施进行养护、保洁;对堤防进行巡查与看护; |
要求年龄在20至5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吃苦耐劳,工作认真负责;须会熟练使用割灌机等养护机械;具备一定的绿化养护、土方平整能力;男性 |
每周休息1天,每天工作8小时 |
|||||||||||||||||||||||||||||||
其他人员 |
|
投标人自定 |
投标人自定 |
|
|||||||||||||||||||||||||||||||
备注:所有养护人员必须统一着装,符合招标人要求。 |
2、项目负责人、堤防养护工等待遇必须按有关法规要求执行,由中标人为项目人员发放工资和购买社保等五险。(注:所有人员工资不得低于芜湖市最低工资标准及五险相关最低标准,其中芜湖市最低工资不得低于1500元∕人∕月,用人单位还必须承担社保等五险费用818.09元∕人∕月,共计:2318.09元∕人∕月,低于上述标准的,视作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3、业主方不向中标单位提供现场养护人员休息及养护设备存放点,中标方自行解决。
(二)具体堤防(含水库,以下均同)养护要求
1、依照《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芜湖市繁昌区堤防水库工程养护及保洁技术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繁昌区河道堤防工程进行管护;及时发现和制止上述法律法规中明文规定的禁止性行为;及时检查、监督上述法律法规中明文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才能进行的活动和行为。中标人应制定巡查制度,定期对所养护堤防水库进行巡查,巡堤次数一天不少于1次,巡查要形成巡查记录。
2、依照堤防工程维修养护技术规范和《芜湖市繁昌区堤防水库工程养护及保洁技术规定(试行)》对堤防进行检查、养护及保洁,保证堤防工程完好整洁。
3、服务期内,招标人可安排他人对中标人所管护的堤防水库及工程设施进行加固整治,中标人应协助招标人进行现场管理,保持加固整治后的堤防及工程面貌。
4、中标人应对养护人员的督促管理,做到工作时间在堤防上巡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和汇报,保持堤防管理范围内的卫生干净,堤容堤貌整洁;堤防管理范围内如有新增垃圾和杂物,中标人应负责及时清除。
5、协助配合招标人做好水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
6、和谐管理、文明管理、人性化管理,树立招标人代表的水管单位的良好形象。
7、执行招标人为加强堤防水库管理而发布的其他指令。
三、其他相关要求
(一)、对公司派驻管理人员的要求
中标后,投标人须按投标承诺组建现场管理机构,否则招标人有权无条件中止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向投标人追偿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二)、对全体服务人员的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2、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熟悉业务;
3、具有全心全意为招标人服务的意识,服从安排,认真负责,勤劳敬业。
(三)、对中标人的设备和工器具投入要求
中标人应具有承担中标项目业务所需要的工具及机械设备以保证工作效率并符合繁昌区水务局管理要求。具体须配备机械设备及养护工具数量不少于下表所示: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保洁电动车 |
辆 |
10 |
带垃圾桶保洁专用电动车,有明显“堤防管护”标识 |
2 |
割灌机 |
台 |
20 |
新购割灌机,含操作人员护具 |
3 |
其他设备 |
套 |
若干 |
|
(四)、投标人须接受招标人的考核制度,奖惩制度,服从招标人的管理。
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标准开展各项堤防养护及保洁工作,须接受《芜湖市繁昌区堤防及水库养护保洁管理考核暂行办法(试行)》,具体详见附件。
2、对中标人的考核与奖惩规定:
招标人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实行按月考核制,具体考核办法详见芜湖市繁昌区河道堤防养护及保洁管理考核暂行办法(试行)。
按合同总价进行考核兑现。50%作为基本管护经费,50%作为考评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由区水务局和各镇分别逐月考核打分,权重各镇占70%,区水务局占30%。最终付款为:中标价*50%+中标价*50%*(考核得分/100),例如考核最终得分为88分,则最终付款为:中标价*50%+中标价*50%*0.88。同时,招标人要求中标人限期整改的,中标人必须整改,招标人将不再额外支付中标人进行整改而发生的费用。当月得分在75以下(不含75分),视为中标人重大违约,中标人应于规定限期整改,整改后经招标人考核满足合同要求的,继续履行合同;整改后仍达不到合格要求的,解除合同。繁昌区水务局具有合同是否续签的最终决定权。
(五)、中标人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规定给所用人员办理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如产生工资纠纷、劳动合同纠纷、工伤纠纷等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六)、由招标人提供的设备、工具、材料所有权归招标人。如因中标人人为原因损坏或丢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七)、进场时间要求
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前办完进场接管运作,完成队伍人员的组建,完成养护及保洁工人确定、机械和工器具准备、工作实施性方案编制等准备工作。
(八)、合同款的支付
1、合同款实行月结制。
2、在中标人切实履行了合同义务后,于次月初根据考核情况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上月合同款。
四、本项目须有的实施方案
1、工作目标、内容和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季度工作计划和月工作计划);
2、堤防水库检查及巡查方案;
3、防范涉水违法违章方案和发生违法违章事件的应对及处理措施;
4、新增建筑垃圾清运方案;
5、堤防水库草皮护坡及林木养护方案;
6、堤防保洁方案(被恶意抛洒和倾倒的各类垃圾清运及卫生保洁措施);
7、堤防水库设施维修方案;
8、内部管理制度;
9、对招标相关文件内容响应性认识,提出合理化建议。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服务要求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计价 |
所属行业(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标的性质(货物/服务) |
备注 |
1 |
▲堤防管护 |
详见采购需求说明 |
67.03 |
km |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服务 |
|
2 |
水库管护 |
详见采购需求说明 |
26 |
座 |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服务 |
|
本项目核心服务项目一览表
序号 |
核心服务名称 |
1 |
堤防管护 |
备注:1.本表序号为采购需求一览表中对应的产品序号;
2.上表应根据具体项目和评标办法合理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