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每季度考核合格后,于次季度第一个月内转账支付上一个季度的服务费。 |
2 |
服务地点 |
巢湖市税务局机关、烔炀税务分局、黄麓税务分局、槐林税务分局、散兵税务分局、柘皋税务分局。 |
3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起1+X年,X≤2(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满后,如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考核合格且双方均同意的前提下,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两次,合同金额不变。)。 |
4 |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旨在采购一家餐饮服务单位,为国家税务总局巢湖市税务局机关及五个基层分局职工提供早餐、中餐、简易晚餐(机关食堂在工作日晚上为家在外地的职工提供面点、稀饭、简餐等)以及面向内部职工的卤食、点心外卖服务,并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包厢接待、应急加班等伙食保障服务。项目服务地点:巢湖市税务局机关、烔炀税务分局、黄麓税务分局、槐林税务分局、散兵税务分局、柘皋税务分局。
成交供应商主要负责原材料进入后的验收、加工、制作、售卖,以及食堂内部人员、保障区域范围内的安全、卫生等各项管理工作。成交供应商应派驻具有食堂餐饮管理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各项管理、服务工作。成交供应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运营管理、食堂资产管理、安全卫生管理和防火防盗管理等。
三、服务要求
(一)成交供应商服务要求
1.食堂职工就餐规模:提供早餐、中餐、简易晚餐,机关食堂就餐人数约260人次、包厢2个,5个基层分局食堂就餐人数分别约10人左右。
2.采用委托管理模式,采购人提供食堂场所、食堂灶具、厨具;给排水、供电基础设施;安全、消防设施;仓库和办公用房;采购人承担米、面、油、食材等所有的原材料的采购。成交供应商为职工提供早餐、中餐、晚餐服务并负责食堂日常管理。采购人实行刷卡就餐,供应商只提供劳务外包服务,提供就餐服务过程中不产生合同以外的费用,刷卡就餐费用与供应商无关联。
3.派遣至少12名工作人员驻场服务(包括管理人员、厨师、面点师及服务员、勤杂人员等),所有人员均需体态端正、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持有健康证,外来务工人员持有临时居住证,供应商应在提供服务前向采购人提供上述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在采购人处登记备案(以上人员聘用、更换需经采购人审核确认)。
具体配置如下:
项目点 |
岗位名称 |
人数 |
岗位职责 |
巢湖市税务局机关食堂 |
项目负责人 |
1人 |
全面负责食堂的经营和日常管理等事务,并且能够在非工作时间内,为职工提供工作餐加工服务,男性不超过 60 周岁、女性不超过 50 周岁,且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作业。 |
厨师长 |
1人 |
主要负责后堂产品制作、出品、成本控制等流程以及后堂相关岗位员工的组织、协调、等各项管理等工作,男性不超过 60 周岁、女性不超过 50 周岁,且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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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点师 |
1人 |
负责白案产品的制作和防护,男性不超过 60 周岁、女性不超过 50 周岁,且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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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厨 |
1人 |
协助厨师长进行红案产品的制作及防护,男性不超过 60 周岁、女性不超过 50 周岁,且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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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员 |
1人 |
善于积极主动去完成各项工作,负责各次餐餐前的准备工作、餐中服务及餐后的收尾工作,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且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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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杂 |
1人 |
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制度要求,主要负责蔬菜清洗切配、公共区域卫生清理,男性不超过 60 周岁、女性不超过 50 周岁,且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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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检验员 |
1人 |
负责原辅料,中间产品及成品的分析检验工作,男性不超过 60 周岁、女性不超过 50 周岁,且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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烔炀税务分局食堂 |
炊事员 |
1人 |
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负责,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炊事员工作,且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作业。 |
黄麓税务分局食堂 |
炊事员 |
1人 |
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负责,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炊事员工作,且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作业。 |
槐林税务分局食堂 |
炊事员 |
1人 |
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负责,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炊事员工作,且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作业。 |
散兵税务分局食堂 |
炊事员 |
1人 |
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负责,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炊事员工作,且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作业。 |
柘皋税务分局食堂 |
炊事员 |
1人 |
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负责,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炊事员工作,且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作业。 |
合计 |
1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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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项目负责人、厨师长、面点师、炊事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包括健康管理师、烹调师、面点师等职业资格),能满足日常供餐加工需求。在同等条件下,对税务分局食堂的原有炊事员供应商应优先录用。
(2)上述人员数量为最低配额要求,不得减配,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及工作量进行增加人员,但不增加费用。
(3)供应商须承诺在本项目成交公示期结束后,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前完成拟配备本项目人员团队的组建,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人员配备表(需体现岗位、年龄)或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无效。
4.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各项业务私自转让给第三方。
(二)服务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贯彻《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确保饮食卫生安全。有防蚊蝇、防尘措施,严禁出售变质和不合格食品,加强食品贮存管理,杜绝浪费行为的发生。
2.食堂管理标准化、正规化,培养职工的素养和工作责任心。服务人员在工作时佩带服务证、穿工作服,并搞好个人卫生和食堂后堂与前厅卫生,操作间物品及餐厅桌椅摆放整齐,为就餐者提供清洁良好的就餐环境。
3.须按照采购人要求确保及时提供餐饮,按照采购人的作息时间提供服务,不断提高菜品的色香味,增强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严禁与采购人的工作人员发生纠纷。
(三)供餐方式
一、巢湖市税务局机关食堂
1.早餐:就餐形式为半自助餐。提供不少于 11个品种的自助早餐,其中包括2种粥汤、3种主食、2 种中式面点(例如包子、馒头、油条、花卷、春卷、锅贴饺等),1 种蛋类食品(煎蛋、煮鸡蛋、茶叶蛋等),一半荤一素炒菜,1 种及以上杂粮类食品(例如红薯或玉米、南瓜等)、2种饮品(豆浆、牛奶、酸奶等)。
2.中餐:就餐形式为份餐。提供不少于 6个品种菜品和汤类,必须包括两主荤、一半荤、一素菜、一汤,一种主食类食品。
3.晚餐:就餐形式为份餐,职工工作日期间为家不在巢湖的干部(或职工)供应晚餐,像面条、盖浇饭、稀饭等。
采取厨师岗位轮替制度,有效地满足职工不同的口味需求。每周四提供下周菜谱,经采购人确认后按照菜谱制作。同时保障采购人在出现特殊情况时(停水电)的后勤饮食。
二、5个基层分局食堂
1. 早餐:就餐形式为桌餐。 根据分局人数和经费,由分局提出具体用餐种类和标准,中标供应商按照分局需求提供餐饮服务。
2.中餐:就餐形式为桌餐。 根据分局人数和经费,由分局提出具体用餐种类和标准,中标供应商按照分局需求提供餐饮服务。
(四)供餐服务
1.包厢服务:按照采购人接待标准供应,菜单交甲方审核通过后执行。
2.外卖服务:每周三和周五提供外卖服务,供应品种为卤菜、特色菜、风味、面点等;
3.加班餐的餐饮保障服务;
(五)管理要求
1.成交供应商必须自行做好安全、防盗、防火和食品卫生等工作;划分消防责任区、指定消防责任人,负责食堂经营范围内及采购人指定区域内的防火安全,负责培训职工熟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如发生失窃、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2.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所有职工都要经过卫生防疫部门的体检、办理健康证才能上岗;按时到卫生防疫部门办理食堂卫生许可证的年检手续,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现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日常疫情防控措施及外出管理,职工外出需向采购单位办公室报备。其体检、抽检和年检等费用自理。
3.负责落实食堂经营范围内及采购人指定区域的卫生工作(含周边环境、烟道、下水道、隔油池等),建立和健全一整套生产管理、卫生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防断餐应急预案,建立加工制作人员与售卖人员的信息沟通渠道;制定突发卫生公共安全、食品安全事件、停电、停水、停气等情况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4.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采购人的监督与管理,积极配合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对财务管理、食材管理、生产流程、卫生消毒、供应价格、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全方位监控。
5.开餐前,餐厅地面、桌椅卫生达标。用餐后,及时清理桌面、地面卫生,用清洁剂搞好现场卫生,确保每餐的卫生整洁。
6.严格控制餐厨废弃物的流向,做好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工作。
(六)人员用工管理
1.食堂工作人员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招聘和管理,但需经采购人审核确认,采购人有权对食堂用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成交供应商要科学合理地配置饮食操作和餐厅服务人员,所有从业人员必须要求具备卫生行业从业人员健康证,服务人员要求具有酒店餐馆从业经验,成交供应商进场服务前由采购人核查,不符合条件的无条件更换。
3.成交供应商在职工招聘、工资发放、保险福利等方面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配备的所有职工要将身份证、健康证报采购人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4.成交供应商要对食堂职工的思想道德、业务素质、安全健康等进行全面管理,所有人员应规范服务操作程序,做到文明用语、礼貌服务。
5.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聘职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纠纷的处理等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不得拖欠工资。
6.成交供应商应对职工进行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以达到相应的岗位技能要求。
7.加工制作过程中对安全隐患较大的设备,如和面机、压面机、烤箱等机械设备应专人操作,上岗前培训到位。
8.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设置应符合《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的要求。
9.不得出售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的食品;
(2)掺假、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食品;
(3)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的食品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
(4)过期、失效、变质的食品;
(5)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食品。
(七)设备设施管理
1.采购人拥有食堂内采购人投资的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成交供应商负责售卖间、操作间及后堂所有设施设备的管理与维护。成交供应商须保证设备完好率达100%,负责后堂水、电、气、消防设施的日常清洁保养,并承担上述设备设施因非正常折旧而损坏的维修费用。
2.合同终止后,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有设施设备的完好,否则,采购人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损失和修理费用。
3.经营场所、餐具、灶具、桌椅等无偿提供使用,成交供应商须负责维护,缺失和损坏按价赔偿。因供餐需要,成交供应商若需添置新的设备,应事先通知采购人。
(八)风险责任承诺
1.成交供应商必须对经营风险承担全部的后果,并对有关卫生安全责任做出明确的承诺。
2.成交供应商要按响应文件中的条款和双方签订的《食堂托管服务合同书》规定,承担全部的安全、卫生、质量、效益、风险等责任。
3.成交供应商在经营过程中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与采购人无关。
4.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时或不充足供应食堂膳食,否则视为违反合同。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报价采用固定报价方式,报价为64万元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人员工资、食宿、服装费、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培训费、税金、管理费、利润等为完成本次是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或低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为无效报价。
3、本项目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巢湖市区现行最低标准,保险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成本核算时所有配备的人员都应计算保险部分(含医疗救助金)。
4、供应商应考虑合同期内政策性费用调整的风险,履约期限内不得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以及物价指数上涨等理由增加费用。
五、其他要求
1、本采购需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采购需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服务。
2、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与本采购需求不一致时,应在响应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磋商小组鉴定所提供的服务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响应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提供的服务完全按照本磋商文件要求。
3、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