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服务需求一览表
1、项目编号:ZDCH-FW-2022704
2、项目名称:财务基础管理工作经费其他专业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3、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为 2022 年 3 月—2023 年 2 月。本年服务期满后,自动再延续两年服务期。
4、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或合同约定
5、服务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内容 |
数量 |
备注 |
1 |
财务基础管理工作经费其他专业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
一项 |
本项目服务期为 2022年 3 月 —2023 年 2 月。本年服务期满后, 自动再延续两年服务期。 |
第二部分 服务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京发[2019]12 号)精神,按照《北京市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京财绩效[2020]2137 号)、《北京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京财绩效[2020]2034 号)《北京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京财绩效[2020]2146 号)《北京市市级财政支出成本绩效分析操作流程的通知》(京财绩效[2022]893 号)及 2022 年度北京市财政局对 2021 年度市级预算部门自行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北京市文物局拟实施2022 年度部门绩效运行监控、2021 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2022 年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及绩效目标审核等工作,以切实提高北京市文物局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部门管理水平。
一、服务机构要求
承担该项服务的供应商须熟悉北京市财政局关于绩效管理的各项政策,熟悉部门绩效评价、大额绩效评价、部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部门绩效运行监控等工作流程。
二、部门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内容
北京市文物局 2022 年度预算资金约 99966.85 万元,其中项目金额 57777.37万元,项目个数约 186 个。具体开展以下工作:
1.制定部门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实施方案。
2.开展项目执行跟踪和反馈。按照市财政局绩效运行监控的要求,督促项目负责人上报项目执行进度、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资金支出进度以及反映项目绩效的相关材料,调查分析项目执行缓慢的原因,形成绩效运行监控项目执行情况统计表及重点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分析表,及时反馈项目执行进度和效果,对存在问题的项目进行纠偏。
3.撰写 2022上半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运行监控报告。根据市财政局对于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根据半年绩效运行监控情况撰写《北京市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运行监控报告》,全面反映监控情况、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
三、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内容
北京市文物局2021 年度预算资金约105278.95 万元,其中项目金额60685.37万元,项目个数约 188 个。
1.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 2022 年度市级预算部门自行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评价范围为 2021 年度部门预算项目。至少选择不少于一个民生项目或重点支出项目按照《北京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京财绩效[2020]2146 号)实施部门绩效评价,并按要求报送绩效评价报告。
2、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 2022 年度市级预算部门自行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对未纳入部门绩效评价的所有项目按照单位自评的要求, 复核《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分析目标完成情况及未完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形成绩效评价报告报送北京市文物局。
四、绩效成本分析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市级财政支出成本绩效分析操作流程的通知》(京财绩效[2022]893 号),参照《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1 年成本绩效分析工作的通知》(京财绩效[2021]1193 号)相关规定,对北京市文物局某类项目或者某个领域开展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工作,按照市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提交成本绩效分析报告。
五、其他服务具体内容
1、组织至少一次全局范围内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专项培训。
2、协助完成北京市文物局本级及所属单位 2022 年度预算及各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的编报和审核工作。
3、按照绩效运行监控及评价要求,辅导、协助项目单位准备绩效运行监控及评价等资料,提供 24 小时的电话或者网络等协助服务方式。
4、与绩效评价或成本绩效分析等其他相关工作。
六、工作进度要求
1.2022 年 5 月 30 日之前:制定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计划和方案。
2.2022 年 6 月 1 日——2022 年 6 月 30 日,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将绩效评价报告报送至北京市财政局。
3.2022 年 7 月 1 日——2022 年 8 月 15 日,开展北京市文物局上半年绩效运行监控,完成北京市文物局 2022 年上半年绩效运行监控报告,并提出整改建议。
4、2022 年 7 月——2022 年 9 月开展绩效成本分析,2022 年 10 月形成绩效成本分析报告终稿(具体时间随市财政局工作要求调整相关进度)。
七、保障要求
(一)制定总体工作方案:项目开始之前,供应商制定总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开展时间进度和各阶段成果。
(二)配备熟悉业务的团队:项目过程中,供应商需配备熟悉北京市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和成本绩效相关工作的专业团队开展工作。
(三)制定定期汇报工作机制:为使北京市文物局随时了解部门绩效运行监控、项目绩效评价、成本绩效及绩效目标审核等工作的进展情况,供应商需建立完善的定期汇报机制,对于需要关注的特别问题,以简报附件的形式一并发送。
(四)完善保密措施: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对北京市文物局部门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期间了解到的会计统计报表、审计报告等重要资料进行保密。
八、方案报送要求
供应商需提供详细的项目实施工作方案,提供方案说明和工作经验说明。
九、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为 2022 年 3 月—2023 年 2 月。本年服务期满后,自动再延续两年服务期。
十、验收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验收标准执行。如无特殊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作为本项目验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