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及养护工作内容
一、服务地点:紫竹院公园
二、服务范围及面积:园区内除筠石苑景区以外所有绿地的绿化养护、日常维护工作以及甲方安排的临时性工作,约25公顷
三、服务内容:
1、服务范围内所有植物的养护管理工作,包括浇水、施肥、中耕、除杂草、修剪、改良土壤、铺设覆盖物、搭设防寒设施、病虫害防治、区域绿化调整、清运绿化垃圾等。
2、服务范围内所有植物的新栽、移栽、上盆、换盆及伐除等工作(绿化工程项目除外)。
3、各个文化活动、节假日活动期间服务范围内的环境布置、栽植、养护及撤展工作(新制作立体花坛除外)。
4、服务范围内涉及的绿化调整。
5、水生植物的栽植及养护管理;公园南北小湖等处水草的养护、清理工作。
6、作为园内应急抢险队伍,在遇到极端天气、应急事件等紧急事件时要参与应急抢险任务。
7、园内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三、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四、人员要求:
1、年龄在20周岁(含)以上,男55周岁(含)以下,女50周岁(含)以下,其中男不少于70%;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管理;须统一着工作服,着装干净、整洁;
3、工作人员需具有一定绿化养护工作经验,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能够使用普通话,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4、2人以上持有机动车驾驶证B本以上,特种车辆驾驶本;
5、劳动人员必须具备高空作业能力,同时须有2-3名可以长期上夜班打药的人员;
6、保证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安全施工,如发生任何伤亡和疾病(包括安全事故、传染病),自行负责解决,不需要甲方负任何责任以及承担任何费用。
7、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定以及紫竹院公园的各项管理规定。
五、服务标准及要求:
1、公园东区、竹种园及福荫紫竹院区域应达到特级养护标准;除以上地域之外的服务范围内其他区域全部应达到一级养护标准;
2、绿化养护标准要符合北京市地方标准《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 213—2003》的要求;
3、文化活动、节假日活动等环境布置工作应按照设计图纸或者现场技术人员要求进行栽植和摆放;
4、绿化垃圾要进行分类并运送到指定地点,同时做到日产日清;
5、做好服务范围内植保工作,进行日常观测并合理进行生物防治,同时配合做好绿化养护;
6、配备日常的绿化工具及设备材料,并做好日常维修管理;
7、年用工量不少于7500工。
六、甲方所提供的生产生活条件:
1、负责提供乙方在园内绿化工作所需的用水、用电、小型机械设备;
2、负责提供绿化工作必须的材料,包括土壤、肥料及绿化苗木等;
3、负责提供公园绿化方面的技术标准和实施技术指导;
4、负责夜间值班、打药人员等的住宿,其他食宿暂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