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具体付款方式经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
2
|
服务地点
|
池州市贵池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指定地点
|
3
|
服务期限
|
合同生效后 360 日
|
二、项目概况
为切实做好池州市贵池区石灰行业排查整治,力争全区石灰石加工行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促进贵池区石灰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现对石灰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四、服务需求
1、服务范围
切实做好贵池区石灰行业排查整治,力争全区石灰石加工行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促进全区石灰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坚持制度创新与科技创新双轮驱动,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坚持规划引领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将贵池石灰产业打造成绿色发展先进典型。
2、服务要求(质量、成果等要求)
2.1.中标单位组织力量为贵池区石灰产业发展编制高水平规划。通过规划,行成清晰明确的制度安排。加强顶层设计,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谋划行业产业发展的目标、思路、举措,通过规划编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2.2.中标单位组织专业技术力量编写规范性文件,达到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制定《深化完善石灰行业长效绿色发展管理办法》;
2.3.按照“淘汰关停一批、整改提升一批、做优做强一批”的工作目标,由中标单位组织邀请环保、节能、生产工艺等方面的专家对全区16 家石灰加工企业开展逐企诊断。对标国际国内先进工艺水平,“一企一策”提出综合评估和整改意见,指导企业科学制定整改提升方案;
2.4.推进池州市贵池区石灰石加工行业全面绿色转型,提升行业技术装备水平。
2.5.与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共同建设池州石灰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研究院;
2.6 在贵池区建立石灰石产业发展实训基地,并协助采购人成立贵池区石灰行业协会;
2.7.其他合作项目。
3、服务标准
符合行业服务标准。
4、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
五、报价要求
不得超过预算价,否则作为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