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1.1、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2、供应商产品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磋商采购小组鉴定供应商产品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完全按照本采购文件要求。
2、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产品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
3、 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完成本次采购产品的供货、运输、装卸、就位、安装、调试、技术培训、检验、通过有关部门验收、维保期服务、产品终身维修等各项工作,并保证磋商产品使用的安全性能与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如成交,成交供应商及制造商对成交产品使用的安全性能与可靠性负全部责任。成交供应商须随产品提供使用说明书与维保卡。供应商提供相关数据与说明,磋商响应文件须对下列要求作出实质性回应。
二、 采购内容要求:
标段一文成县人民医院实时荧光定量PCR仪设备技术要求:数量11台
1、样品容量:96×0.2ml
2、使用耗材:0.2ml单管,8×0.2ml排管,96孔板(国产管适用)
3、▲反应体系:6ul-125ul
4、加热/制冷模块:半导体热电模块
5、▲温度控制范围:4℃-100℃
6、升温速率:3.5℃/s
7、降温速度:3.2℃/s
8、控温精度:±0.1℃
9、▲温度控制区域数量:6区独立温控
11、梯度温度列数:12
12、▲梯度温度变化范围:1℃-32℃
13、梯度温度选择范围:30℃-100℃(室温低于28℃)
14、激发光源:全波长免维护卤素灯(质保5年)
15、▲激发光波长范围:380nm-780nm
16、▲激发光通道数:5(可扩展至6通道)
17、▲检测组件:-20℃ CCD
18、▲检测光波长范围:380nm-780nm
19、▲检测通道数:5(可扩展至6通道)
20、▲激发和检测通道传播介质:双向96根耐高温专业光纤
21、适用燃料及探针:FAM/SYBR Green I/Eva Green/LC Green/Fluorescein, VIC/HEX/TET/CY3/Cy3.5/JOE/Yellow555, ROX/Texas Red,Cy5/Cy5.5/LC Red,Tamara
22、置信度:可进行5000和10000个拷贝的有效区分,置信度大于99.8
23、分辨率:单重反应低至1.5倍变化
24、软件功能:软件功能丰富,可通过染料及探针实现绝对定量、相对定量、基因分型、扩增效率计算、熔解曲线,并可以直接与EVO工作站软件直接调用数据等
25、▲自动化平台:可与自动化工作站配套使用,提高工作效率
26、远程监控:可与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联网
27、数据输出形式:用户设置
28、生产厂家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29、▲产品通过CE认证
标段二文成县人民医院荧光定量PCR仪设备技术要求:数量6台
序号 |
技术要求 |
一 |
项目描述 |
▲1.1 |
适用范围:适用于DNA/RNA荧光定量分析,例如新冠、丙肝、乙肝、梅毒等项目检测工作 |
二 |
主要技术规格 |
2.1 |
加热冷却方式:半导体 |
2.2 |
样品通量:8联管均可;≥96孔板;无需适配器 |
2.3 |
反应体积:≥20ul |
2.4 |
控温精确度:≤±0.25℃ |
2.5 |
升降温速率:≥3.2℃/S |
2.6 |
温度均一性:≤±0.5℃ |
2.7 |
运行时间:<2小时 |
2.8 |
温度范围:≥4℃ |
2.9 |
激发光源:卤钨灯光源,配备时间监测及自我诊断程序功能 |
2.10 |
光学检测系统:CCD摄像机一次成像 |
2.11 |
检测灵敏度:≤10个拷贝数的模块,置信度≥99% |
2.12 |
线性范围:≥108 |
2.13 |
重复性:CV≤0.3% |
2.14 |
检测方式:实时动态检测,动态显示;可同时检测 ≥5种荧光染料。 |
▲2.15 |
检测通道:≥5 |
2.16 |
荧光校正:自带荧光校正,可有效去除实验物理误差, |
▲2.17 |
具有定量PCR软件; |
▲2.18 |
具有荧光校正软件 |
▲2.19 |
具有拷贝数分析软件 |
▲2. 20 |
具有独立相对定量软件 |
▲2.21 |
试剂系统要求:试剂,耗材:完全开放;与目前市场主流PCR试剂盒相兼容,支持8联管、96孔板 |
三 |
配置清单 |
3.1 |
配套电脑1套 |
3.2 |
使用说明书1份 |
3.3 |
附详细配置清单 |
3.4 |
附常用耗材及易损件优惠报价清单 |
▲3.5 |
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明 |
1、其他要求:
1.1.货到医院地点(含货物进口应交纳的进口环节税等一切税费、进口口岸运至最终目的地的内陆运输费、保险费和伴随服务费)。
1.2.提供的整套系统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设备。投标机型须配置最新硬件、软件版本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原厂技术参数和产品彩页。成交设备必须是2021年1月1日以后生产。
1.3.标段一、二成交供应商符合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和功能要求,30日历天内设备测试如成交供应商虚假响应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和功能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风险。
标段一、二备注:1、主要物件提供国家权威机关检测报告复印件;
2、以上货物采购均为交钥匙工程,除安装所需线缆,管线及其它安装材料、辅材均根据消毒供应中心水电图设计点位施工到位后,其余部分现场条件自行核算(包括设备要用大型吊车吊运至可平移至设备安装最近点及平移就位至设备安装的位置),必须按采购文件描述的功能要求进行深化设计并进行完善设备材料清单,保证整个系统的完整性,系统的正常运行,投标报价一次性包干,不作调整。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该项报价。
3、采购文件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设备材料品牌型号仅供参考,是为了对拟投标的设备、材料的技术指标和功能要求、档次更好的说明,欢迎其他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且性能、档次与所明确品牌相当的产品参加。供应商选用选择非采购人参考品牌型号产品的,需提供详细的技术规格和选用标准、理由,并需达到采购人需求,同时在技术偏离表中做出详细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判定存在负偏差给予扣分,甚至废标处理。
4、如采购文件中遗漏了必须具备的设备、配件或服务,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指出,并提出解决方案供招标人、采购机构参考;成交供应商有义务保证招标人系统的完整性,如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缺少设备、配件或服务导致招标人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成交供应商须承诺免费提供。
5、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投标供应商必须选用符合要求的产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产品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具体品目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6、本项目采购单位是浙江省文成县人民医院、文成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必须三方盖章有效。
三、商务条款
1、免费质保期
1.1. 除特殊注明外,所有设备质保期均为标段一2年、标段二1年。保质期内因产品本身缺陷(非人为因素)造成各种故障应由中标供应商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
1.2.在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进行现场维修、损坏件更换,(包含季度和年度的货物维护与保养等)不收取额外费用。
1.3.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保质期内提供的服务计划。
1.4.质量保修期内,要求供应商7×24小时电话响应技术咨询;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维修要求电话后,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维修,如果在24小时内不能修复,则无偿提供同样设备供采购人使用,直至货物修复。
2、付款方式:
采购人在货物产品安装完毕最终试运行验收合格后并向文成县财政局提供合同、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后15个工作日内付100%。
3、安装调试
3.1.安装地点:按采购单位要求。
3.2.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
3.3.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包括安装调试人员的交通、食、住宿费用。
3.4.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其安装调试过程中使用单位需配合的内容。
4、交货期
5、验收
成交供应商已按合同规定提供了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的货物和服务,向采购人提供所有的技术资料和清单,并经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验收费包含在报价总价中),若因成交供应商质量问题等导致验收不合格,成交供应商应及时予以处理,直至验收合格,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保留向成交供应商索赔的权利。
根据采购文件,各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完成下列工作:
1.提供完整成套的货物
2.产品及相关附件的提供、运输、装卸、就位、安装、调试、检验、通过验收;
3.完成各项调试、检验、测试工作,并在采购人的配合下通过的验收;提供各种数据资料;直至通过验收。包括所涉及的配置和调试、维护。
4.对最终使用单位的操作人员及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5.质保期内货物的维保及维修;
6.售后服务的措施及承诺。
以上工作内容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