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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农业农村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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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未列明行业 |
2020 年 9 月 22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庄严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二氧化碳排放力争 2030 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纳入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2021 年 9 月 22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21 年 10 月 24 日,印发了《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文件要求各地要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增加考核权重,加强指标约束,建设美丽中国。
2021 年 12 月 5 日郑栅洁书记在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强调,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打好碳达峰碳中和这场硬仗。2022 年 1 月 17 日王清宪省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我省将稳妥有序推进“双碳”战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积极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全面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迈出美丽安徽建设新步伐。
根据省、市安排马鞍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编制马鞍山市农业农村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编制。
系统梳理衔接国家、省、市碳达峰相关工作要求,编制全市农业农村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全市农业农村领域碳达峰工作方向,确定达峰目标、明确达峰路径,提出各重点领域、行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1、分析排放变化与特征。识别重点排放源,基于历史年份的能源活动二氧化碳排放数据,梳理全市农业农村领域碳排放总量及排放源构成,分析全市农业农村领域碳排放总量的历史变化趋势及规律, 识别重点排放领域及排放源。
2、研判确定达峰目标。研判排放趋势,基于对社会经济发展态势、重点领域排放特征等驱动因素及控排潜力,综合研究与分析,科学研判全市农业农村领域未来碳排放总量发展变化的新常态;确定达峰目标,按照省、市碳达峰总体要求及能源双控要求,从全市农业农村领域碳排放现状出发,综合考虑未来全市农业农村领域发展的战略定位,科学、合理确定全市农业农村领域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的总体目标及阶段性目标。
3、确定《达峰方案》实施路径。明确达峰路径,识别全市农业农村领域碳排放达峰的重点部门及行业,研究提出全市农业农村领域达峰路径选择,并将峰值目标分解落实到重点部门及行业。将农业农村领域二氧化碳达峰目标与全市能耗“双控”目标、重大工程项目相衔接。强化政策行动:提出实现达峰目标的政策与行动路线图,主要包括加快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降低单位农业生产碳排放强度、优化农业农村领域用能结构推进可再生能源替代等。以农业现代化为引领,以绿色低碳科技创新为支撑,推动全市农业农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与转型;创新体制机制,围绕峰值目标,探索实施全市农业农村领域碳排放总量控制、项目碳排放评价等相关制度、标准和机制。
4、落实《达峰方案》总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统筹协调,落实职责分工,将达峰目标及具体行动融入本市农业农村领域相关规划等;强化目标考核,分解落实目标, 建立年度报告、中期评估、目标考核制度;完善支撑体系,加快农业农村领域低碳技术创新,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地方能力建设,发挥研究机构支撑作用,开展区域合作等;推进全民参与,加强宣传教育,开展培训活动,提升全民意识,鼓励公众参与,形成全社会合力等。
1、成果内容:
(1)《马鞍山市农业农村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
2、成果数量:
(1)书面成果:最终稿各 3 套;
(2)电子成果(含电子文件、汇报多媒体)。以上成果提交最终成果光盘各 3 套。
1、调查分析数据真实、完整、及时、有效。
2、问题分析透彻、全面,技术路径符合马鞍山市实际且具有可操作性。
3、政策建议措施切实可行,具有前瞻性。
六、服务范围
安徽省马鞍山市所辖行政区域全境。
1、服务地点:马鞍山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至通过专家审核并公布结果。
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0%,通过专家审核并公布结果后 3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60%。
4、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转包或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5、本项目总报价包含了履行合同所有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工费(含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食宿费、办公费、交通费、服务费、管理费、现场调研费用、交通费用、培训费、差旅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成果资料编制费用以及其他费用(如包装费、仓储费、保管费、资料费以及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费用)及所有价内价外税金及合理利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