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与要求
第一部分 项目背景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荣成市2022—2024年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服务
项目编号:SDGP371082000202202000017
项目概况说明:本项目选定一家单位提供荣成市2022—2024年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服务,此项目为民生工程公益服务类项目。
二、采购目标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采购人需求。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三、采购预算
本项目包段的采购预算金额为1867200.00元。
四、采购方式
本项目包段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第二部分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本项目包段的采购标的物如下,投标人需逐项进行报价:
序号 |
分类 |
清单分组 |
清单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功能与技术参数 |
1 |
服务 |
|
荣成市2022—2024年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服务 |
1 |
宗 |
详见服务要求 |
注:1、投标单位投标前应认真考察、勘查、了解本项目,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2、荣成市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服务项目,共计9336场次/年,固定价格人民币200元/场,最终付款按实际服务数量结算,该价格包括劳务费、影片费、放映主体运费险、培训费、宣传费、监督检查及数字电影放映设备更新等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其它不确定因素全部包括在投标价格内,不再另行考虑。
第三部分 技术要求
一、需执行的标准
1.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2.行业标准:执行行业相关标准
3.地方标准:执行地方相关标准
4.其他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二、实施及交付
1.质量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2.安全要求
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要求。
3.放映进度要求
在合同期内,投标人需按照采购人要求的质量、数量完成荣成市778个行政村农村电影放映工作。在合同期内,每年3月—11月完成采购人确定的各行政村每月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场数。
4.交付(实施)地点
荣成市辖区内各行政村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中标单位及时将报销凭证提供给采购人,采购人核实无误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拨付,每年6月份、11月份付款,根据实际电影放映场次数量支付放映费用,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支付项目资金。
三、服务要求
(一)服务标准
1.区域划分及工作要求
1.1放映区域:荣成市辖区内各行政村指定地点。
1.2放映方式:按采购人要求的放映方式进行。
1.3放映时间:2022年-2024年。
1.4放映场次:每年9336场
2.放映操作流程
2.1放映队伍管理
为保证放映服务质量,中标人遵循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放映人员的条件审查。必须身体健康、政治合格、熟练掌握放映技术、具备电脑网络常识、熟练使用QQ和微信等新媒体、熟练掌握智能手机(相机、录像机)拍照拍摄技术的放映人员,优先选聘原市内优秀放映员。中标人负责放映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并为放映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放映活动中保持着装整洁、仪表端庄。
中标人要对放映人员进行统一培训,经考核合格并报采购单位备案后方可承担放映任务。培训内容包括:放映活动具体要求;岗位职业道德;治安、交通、消防、用电用火、卫生防疫和疾病防控等安全知识和应急事件处置办法;标准化放映流程;放映技术标准和要求;放映及附属设备基础原理、操作办法和维护维修知识;监管模块使用技术;放映过程中的故障排除和处置办法等。正式放映之前,通过网络教学、集中培训等进行重点技术指导,使放映员重点掌握监管模块的正确操作、故障排除等知识技能,确保放映信息及时有效全部上传到山东省公益电影监管平台。
2.2做好放映的各项准备工作
严格落实放映计划。中标人要按照采购人制定的放映计划,严格按照放映计划进行放映,因故无法按计划执行的,应及时告知,并在放映档案中进行说明。该项活动应当在2022年-2024年实施(根据甲方要求确定每个自然村放映频次)。如遇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放映计划在较长一段时期内无法实施的,放映进度可顺延;调整的放映计划应当报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中标人要协助采购人做好每月和年度的放映计划和完成情况的公示工作。
选择合适放映场地。中标人应选取宽敞、通风、温度适宜、无安全隐患的放映场地,协调督促各村(社区)完善放映条件,共同做好放映现场的秩序维护工作,确保有序观影和放映安全。放映过程中,放映员需与观众积极交流,了解观众对电影节目的需求,并将需求信息及时反馈给采购人及中标人。
2.3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中标公告发布后10日内,无法与山东省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工程服务监管平台完全完整有效对接并出具有效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要在中标公告发布后10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要求,将企业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放映设备等信息向采购人备案。要提供使用设备列表,按一台放映设备服务不超过25个行政村配置,要按不少总设备数5%的比例配置备用放映设备。要对配置的数字放映设备进行统一编号,协调设备厂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定期对放映服务器、功放、扬声器 、银幕、监管模块等设备进行维护、检测,确保达到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应落实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灯泡等易耗品的更换工作。
2.4加强映前宣传。每次放映,放映员需提前与放映场地管理者联系,做好观众组织事宜,并与村居文化演出队伍做好结合;放映前2小时到达现场,并着手做好映前宣传和放映准备工作。要在放映当日上午将放映信息通知所在村,通过村喇叭和张贴海报等方式进行预告。到达放映现场后,应当通过村喇叭播报、携带便携式喇叭绕村宣传、散发传单等方式广泛告知群众,播报和宣传内容包括放映时间、地点和影片梗概等。中标人建立包括采购人参加的微信工作群和QQ群,实时将映前宣传和放映现场照片、视频等信息进行分享。
3.电影放映要求
投标人具有35套以上(含35套)放映设备。
要逐级安排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场次任务,落实农村公益电影年、月放映场次计划。
各放映队根据不同季节,合理安排放映时间、影片片目、数量和结束时间。应在天黑后开始放映,所有影片都应完整放映,待片尾字幕播放完再关机,不得提前中断。每村每天放映不超过2部故事片,23时前结束放映。
电影放映前,放映员应首先给监管模块通电,校对播放服务器内置时钟,并确保监管模块与监管平台联接,服务器显示屏即时显示放映行政村庄的定位信息。室内放映时,应使用加长天线,将加长天线接收器置于室外, 以便于监管模块正常定位。
放映过程中,放映员必须精力集中,不得擅离职守,不准会客聊天、吸烟、饮酒或做其他与放映无关的事情。
有条件的放映队,可通过自带相机、智能手机等工具,多方位拍摄反映现场观众状况的全景照片,报管理服务站汇总后,上传院线公司。
公益电影放映前,可播放广告,同时必须严格执行广告管理有关规定,播放时间总长不超过15 分钟。
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必须使用标准银幕。银幕应使用宽高比 16:9、宽度不小于4米的数字电影银幕;亮度系数应不低于1.0;有效散射角应不低于 120度;银幕应洁净、平整且张挂规范整齐,张挂完成后的银幕下沿离地应不小于1.2米,不高于1.5米。
放映服务器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功放、扬声器应达到额定功率,双路立体声额定功率不低于 200W;每场放映使用双扬声器,扬声器应使用支架平行分立紧贴在银幕两侧;扬声器架设后高度应不低于银幕高度的三分之一,两只扬声器需处在同一水平线上;扬声器正面应指向放映机头的中心线;投影机应满足DLP技术并具备DVI或HDMI数字输入接口,实测亮度不小于3000流明,放映画面必须满幅显示或横向打满银幕。电气设备原则上使用年限3至5年,投影灯泡使用时间不超过1500小时。
4.加强宣传报道
4.1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积极开展文化进万家、文明乡风、移风易俗等宣传活动,并按照要求录制视频、拍摄照片、组织文字等,及时认真整理制作档案后上报给采购人。
4.2中标人要围绕农村公益电影在脱贫攻坚的文化支撑作用,通过开展主题放映活动和宣传报道等手段,扩大农村电影知晓度。
5.加强监督检查
5.1落实监控工作
中标人要安排专门值班人员,负责放映期间值班和检查工作,做到与省市县三级监管中心、院线监管中心、监管人员和放映人员信息畅通并准确交换,对区域内放映异常信息和故障进行实时跟踪分析和及时处置,对违规放映和不规范放映进行纠正,并做好值班日志记录工作。要根据要求参加采购人召开月度工作例会,分析研判放映工作开展情况。
中标人要协助采购人,做好项目审计、绩效评价等工作。
5.2落实现场检查
中标人要明确专门管理人员,做好放映期间现场检查工作,对每个放映员的现场暗访不少3村/次,确保放映员不发生违规放映行为,并做到服务到位和填写《现场检查记录表》。采购人对放映检查进行不定期暗访抽查,对放映情况进行评估考核。
6.履约要求
中标人要严格按照《实施细则》开展标准化放映,使用规定的放映设备进行放映。并建立档案管理制度。要制作放映员档案,完善个人资料信息和宣传、教育培训、奖惩等情况。要以场次为单位建立放映档案,包括放映队信息、放映时间、放映地点、放映影片、现场照片、观众人次等内容。要建立放映设备档案,完善购买、维护、维修等信息。应当协助采购人做好信息汇总、档案收集和归档等工作。及时核对放映点经纬度信息和行政村信息是否对应,有问题的及时上报,并进行调整。
放映时间2022年-2024年实施。如遇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放映计划在较长一段时期内无法实施的,放映进度可顺延。
7.验收
7.1不符合履约要求的放映场次作废处理。
7.2中标人工作落实不力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采购人责令停止放映,终止合同,追缴相应财政拨款,并追究中标人相关法律责任。
7.2.1存在严重违规作弊、套取资金等行为的;
7.2.2在放映活动中存在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或发生安全事故的。
7.3招标人将以山东省公益电影放映监管系统反馈数据和采购人监管抽查情况为依据,对服务质量、服务成果等进行检验。如发现服务质量、服务成果或者两者都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不符,招标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
服务由中标人进行完毕后,招标人应对服务成果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验收合格,出具公益电影项目验收意见,作为付款凭据之一。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及时将报销凭证提供给采购人,采购人核实无误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拨付。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支付项目资金。
8.安全管理
中标人必须做好履约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履行的相关工作承担完全安全责任。
(二)服务期限和效率
三年
四、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
其他要求:
1.中标人,中标公告发布后10日内,无法与山东省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工程服务监管平台完全完整有效对接并出具有效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行政法规、规章。服务标准有国标按国标执行,没有国标按行业标准执行,企业标准高于行业标准执行企业标准,服务中标方必须高于或等同于行业内生产厂家的技术标准。
3.本合同在有效期内,适时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作的相关最新文件,由发包方和中标方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
五、采购人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六、采购人拟采用采购方式的理由(非公开招标方式需要填写)
/
七、采购意向是否公开:是
八、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九、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十、是否允许联合体响应:否
十一、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无
十二、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第二章投标(响应)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