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为促进寒亭区经济社会发展,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自然资规〔2020〕5 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鲁自然资发〔2021〕5 号),需编制寒亭区 2021 年土地第一批次拟征收区域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现决定进行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寒亭分局 2021 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采购项目服务单位招标,项目预算 100 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二、编制范围
本方案共涉及山东潍坊寒亭区开元街道、寒亭街道 2 个街道,黄埠居、北柴埠营居、南柴埠营居、东寺夹庄居、西寺夹庄居、廿里堡居、雷家居、胡家朱茂居、郭家官庄居、王家朱茂居、唐家朱茂村、寒亭二村、后仉庄村、中仉庄村、前仉庄村、河西居、北平旺村、吴官庄村、五里埠村、陈家官庄村、徐家楼村 21 个村(居)。
三、编制内容
按照《土地管理法》第 45 条规定,依据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成片开发方案。成片开发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成片开发的位置、面积、范围和基础设施条件等基本情况;
2.成片开发的必要性、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
3.成片开发拟安排的建设项目、开发时序和年度实施计划;
4.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一个完整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
5.成片开发的土地利用效益以及经济、社会、生态效益评估。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工作内容
1.根据拟开发项目位置,划定成片开发方案的具体范围;
2.拟开发项目确定后,根据项目的功能与性质,推算项目开发后可带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并对指标量化分析;
3.梳理方案范围内土地现状情况,分类为已征收土地、未征收已农转用土地、未征收未农转用土地,将未征收土地且不包含拟开发项目土地划出方案范围;
4.计算方案范围内公益性用地占比,保证片区公益性用地占比不低于 40%;
5.梳理方案范围内及拟开发项目范围内的土地权属、2009 年土地利用现状用地构成、2018 年土地利用现状用地构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构成、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构成、公益性用地构成;
6.梳理方案范围内及周边的交通条件、市政基础设施条件、公共服务设施条件等现状情况。
(二)人员配备
负责该项工作的技术服务单位应配备充足的技术力量,按规定的进度、提交质量合格的规划成果,并对成果负责。
(三)协助开展方案意见征求和专家论证
充分听取相关方案意见,开展专家论证,对方案的公益性、科学性、必要性进行论证, 形成论证意见。
(四)方案批复及公示
方案按规定逐级报有批准权的机关批复。按程序将批准文件在政府门户网站、省级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等渠道予以公开。
(五)其他要求
1.保密要求。供应商应提供保密承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验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防止因项目实施造成的任何信息泄漏。
2.风险规避。供应商应提供风险规避声明,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服务期结束,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防止因项目实施造成的风险事件发生。
五、成果要求
成片开发方案纸质成果 6 套、电子版 1 套;省厅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系统入库标准矢量文件。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且项目具备实施条件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30%作为预付款,成果报告通过审查批准实施后 10 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价款的 100%。
七、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初步方案编制工作,征求意见、论证及批复等环节具体时间根据甲方要求进行。